主要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政策和規劃,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產業發展。(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四)指導和管理全縣藝術創作、研究工作;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團體建設。(五)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活動和文化館、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社會文化工作,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六)綜合管理全縣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和博物館事業、負責申報文物保護單位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傳承人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化遺產管理、保護、研究和宣傳。(七)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出版物,負責出版、發行、印刷、著作權管理及代理機構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圖書、報刊、電子等各類出版物的審讀和審看。(八)綜合管理全縣廣播影視事業。統一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播出情況的監管。(九)指導、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負責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十)指導相關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業務活動。(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促進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文物事業發展的政府規範性檔案、意見和文化經濟政策;承辦局行政許可聽證和行政應訴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以及計畫生育、雙擁、雙帶雙扶、接待服務等工作。
宣傳管理科
實施對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文藝的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和方案;對縣廣播電視台的重大宣傳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指導並協調廣播劇、電視劇創作題材規劃,組織擬訂廣播劇、電視劇等節目及相關音像製品內容和審查標準,並承擔相應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和文化藝術評獎活動;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和文化藝術的改革工作。
文化藝術科
管理文化藝術事業,編制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指導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對全縣文化藝術人才需求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指導和組織藝術教育培訓工作和重點文化科技項目研究工作;指導藝術院團、演出場所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協調、指導全縣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文藝活動。管理社會文化事業,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研究擬訂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老年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和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間的協作與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全縣文化館(站)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社會管理科
擬訂文化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管理意見、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縣文化市場的日常管理;負責對相關經營項目活動的行政審批、許可證的核發和年度審核;負責組織對相關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文化市場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工作;承擔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出廣告的管理工作;承擔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廣播電視智慧財產權管理方面有關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著作權管理、新聞出版、印刷(複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出版單位(包括報紙、期刊、圖書、電子音響出版單位及本縣網路出版等)出版活動;審核報紙、社刊類期刊及內部資料性出版;負責全縣記者(節目主持人)資格審核工作,承擔駐洪記者站設立方面的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出版統計年報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辦理省、市著作權局委託辦理的涉外著作權案件;負責對全縣印刷業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企業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有關案件及發行、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負責協調全縣的“掃黃打非”活動。擬訂文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文物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研究處理文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核、報批重點文物的勘察、發掘、保護、維修項目;負責全縣博物館的管理工作,指導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建設;負責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工作;依法查處涉及文物保護和文物經營的違法行為。
科技事業科
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和網路發展規劃,指導和審查全縣有線電視網路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文物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年檢申報工作;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播出質量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檢查;負責安全播出應急預案制定、緊急狀態處置及對轄區內廣播電視播出內容的監聽監看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的技術維護和重大廣播電視技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廣播電視科技管理、科技創新方面的評獎活動。
直屬單位
泗洪縣新星影劇院簡介:地處本市核心商業圈中,位於泗洪縣泗洲西大街3號文化大世界3樓。由中影公司、江蘇省東方院線、泗洪星新影劇有限公司聯合投資建設,擁有4個國際化頂級全數字、3D電影放映廳。影廳內設施先進,6聲道數碼環繞音響,全國同步影片放映影院,帶給你視覺和聽覺的最佳享受。
泗洪縣文化館簡介:泗洪縣文化館成立於1950年,現館舍是一幢獨立建館、局部六層的文化藝術中心大樓,建築面積3100㎡。館內機構設定:群文活動部(含文藝演出、策劃、音樂舞蹈)、美術攝影部、文藝創作部、資源共享室、辦公室。館內設有多個活動廳室,分別有多功能廳、排練廳、書法美術培訓室、音樂舞蹈培訓室、圖書室、戲劇活動室、非遺陳列室、琴房、錄音棚等。泗洪縣文化館運用各種文藝手段,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公共文化服務活動,承辦了多屆以中國·泗洪洪澤湖螃蟹節、洪澤湖濕地旅遊節等為代表的大型演出(展示)活動,每年舉辦文藝演(展)出活動、民間文藝展示和各類科技知識講座、培訓均在60次以上。泗洪縣文化館2010年8月實現向社會免費開放,除正常的館辦活動外,館內常設免費開放服務項目達9項,主要有:文藝演出、展覽、圖書閱覽、培訓、專題講座、戲曲演唱、櫥窗宣傳、錄音棚、為業餘團隊提供活動場地。
泗洪縣圖書館簡介:泗洪縣圖書館位於縣城山河西路博物館廣場,是三級圖書館。設有圖書外借室、報刊閱覽室、電子閱覽室、采編室等讀者服務部門。館藏各類文獻總計近8萬冊,開展圖書外借、報刊閱覽、電子閱覽、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等讀者服務工作。年均購置圖書3000冊,訂閱各類報刊雜誌180種,全年接待讀者2萬人次,書刊流通量2萬多冊次。全年365天免費向廣大讀者開放。2009年11月,按國家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的配置標準建成了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泗洪縣支中心。2010年底,按照《江蘇省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發展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在全縣23個鄉鎮全面建成了鄉鎮文化共享工程基層點。2012年,在半城和梅花鎮設立圖書館分館,打造貼近農民民眾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泗洪縣博物館簡介。泗洪縣博物館位於山河西路,與體育場毗鄰,占地面積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3200平方米,展陳面積有1000平米。該館前身是泗洪縣圖書館的一個部門,1999年經縣編委批准,成立泗洪縣博物館,與圖書館是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2000年建設新館大樓,2003年獨立運行。泗洪縣博物館為綜合性地方博物館,向社會免費開放,設立館長室、辦公室、展覽部、保管部、保衛科等部門,人員編制5人,其中中級職稱技術人員1人,初級職稱技術人員1人,管理崗位人員2人。學歷層次:專科學歷2人,本科學歷1人,碩士研究生1人。物業採取社會化管理模式,主要開展陳列展覽、文物收藏、文物保護、科學研究等業務。物館有各類文物1000餘件,二級文物2件,三級文物34件。藏品上迄新石器早期,經商周、秦漢、唐宋至元明清,較全面地反映了泗洪地區各個歷史時期文化概貌;藏品品種豐富,有陶器、瓷器、銅器、玉石器、骨器、畫像等,尤以新石器時期、漢代和近現代歷史時期文物為主。
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工作職能:宣傳、貫徹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宣傳、貫徹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止和查處文化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嚴厲打擊查處非法出版物;監督管理公共娛樂場所、網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安全無事故。
博物館工作職能:負責收集徵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書法、繪畫、攝影等藝術精品;負責組織開展美術等藝術作品展覽活動和宣傳普及、教育培訓等活動。
圖書館工作職能:負責社會文獻收集整理,傳播文獻信息;保存人類文化遺產;開發智力資源,傳遞科學情報,提供文化娛樂,開展社會教育。
領導班子
何旭同志:主持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局全面工作,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主抓招商引資、目標考核、人事、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張道彬同志:負責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有線電視網路發展、文化產業發展、文物事業、圖書事業、向上爭取、泗洪文化動態編印、文化建設工程、策應扶貧、網路問政、內外宣傳、信息、工會等工作,協助何旭同志分管目標管理、招商引資、辦公室工作。分管宣傳管理科、科技事業科、博物館、圖書館。
高山同志:負責文化藝術、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安全生產、電影事業、平安創建及綜治、人武及雙擁等工作。分管社會管理科、文化藝術科、綜治辦、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會議中心、劇團、新星劇院。
朱紹方同志: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政行風建設、機關黨務、政務公開、信訪穩定等工作,協助何旭同志分管財務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馬軍波同志:主持文化館全面工作。負責文化藝術發展、文化藝術生產與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交流、民眾文化、創業文化建設、計生、工青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