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

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

《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是2015年8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以]約瑟夫·霍爾維茨。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
  • 作者:[以]約瑟夫·霍爾維茨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8月
  • 頁數:249 頁
  • 定價:3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5709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源於約瑟夫·霍爾維茨1965年寫作於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的博士論文,題為“法律論證的邏輯獨特性問題”。隨後,作者對其進行了修改,最終以比較完善的形式出版。《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主要圍繞“法律邏輯的特性”這一核心問題展開,為此,作者重點探討了下述問題:法律邏輯是形故籃式性的,還是實質性的?非形式邏輯在法律邏輯中處於何種地位?道義邏輯、社會心理、經驗以及價值判斷分別在法律論證中起什麼樣的作用?同時,作者還對法律邏輯中的一些重要論證形式——如類比論證、舉重明輕論證、舉輕明重論證、反對論證等——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考察。《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雖然篇幅不長,但內容十分廣泛,幾乎涵括了現代西方著名法哲學家(如恩吉施、卡林諾夫斯基、佩雷爾曼、哈特、列維,等等)在法律論證問題上的所有觀點,因此,堪稱現代法律方法論的教科書。對於道擊櫻灑那些希冀推動法律方法研究的學者來說,《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不僅能夠為他們提供一些有價值的線索,而且是他們進一步前進的起點。
《法律與邏輯:法律論證的批判性說明》不僅適合專業的從事法理學、法律方法論以及法律邏輯研究的學者閱讀,而且對於提高普通法律實踐者的思維能力大有裨益。
陳銳,男,哲學博士,西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理論法學方向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英美法律思想史、中西法哲學比較研究以及法律方法。主要譯著有:《法律與真理》(中國法洪淋只制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實證主義:思想與文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法律實證主義:從奧斯丁到哈特》(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作為實踐理性的法律》(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以及《道德相對主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出版說明
總序
致謝
總體介紹
第一境設跨部分 德國人對法律邏輯的討論
引言
第一章 一種偽形式主義立場:克魯格
一、法律邏輯的概念
二、有關朵影兵提反邏輯學說的討論;法律證實;法律邏輯的背景
三、類比推理;(形式)邏輯與探索性“邏輯”;創造性判斷與語義解釋
四、法律中的反對推理及其結論的元邏輯特點
五、將法律轉換為一種演算:法律“目的論”
第二章 兩種非形式主義立場:恩吉施與西米提斯
一、恩吉施論法律與公理系統
二、恩吉施論法律知識的特性
三、恩吉施的實質法律邏輯概念
四、西米提斯論“法律邏輯的難題”
第三章 一種價值論立場:赫勒爾
一、邏輯學家與法律人的類比推理;法律論證的歸納性特點
二、法律邏輯本質上是道義性的;歸類難題;實踐中法律論證的直覺性特點
三、法律證實的經驗性特點
結論與補充性評淪
第二部分 比利時人有關法律論證的討槳求催論
引言
一、佩雷爾曼與卡茲米爾論法律的邏輯獨特性
二、卡林諾夫斯基對法律邏輯獨特性的否定
三、卡林諾夫斯基論解釋:(i)真實性、意義、矛盾的解決
四、卡林諾夫斯基論解釋:(ii)漏洞的消除
五、費耶斯與默特論“法律邏輯、法律系統”
六、佩雷爾曼論“形式邏輯、法律邏輯”
七、格雷戈爾維茨論“舉重明輕論證與法律邏輯的難題”:(i)一般立場與拒絕接受的觀點
八、格雷戈爾維茨論“舉虹放整重明輕論證與法律邏輯的難題”:(ii)公開宣稱的觀點與建設性思想
結論與補充性評淪
第三部分 英語國家對法律邏輯問題的探討
引言
一、斯通論“形式邏輯在法律推理中的運用及局限”
二、列維:反映社會變化的法律論證
三、哈特論“責任與權利的歸屬”
四、哈特論“法理學中的定義與理論”
五、詹森:作為非邏輯決定模式的法律論證
六、圖爾敏:作為一般論證模型的法律論證
七、哈特論“形式主義與規則懷疑論”
結論與補充性評論
總的結論
附錄 關於克魯格“法律邏輯”第三版的說明
參考書目
人名索引
術語索引
引言
一、佩雷爾曼與卡茲米爾論法律的邏輯獨特性
二、卡林諾夫斯基對法律邏輯獨特性的否定
三、卡林諾夫斯基論解釋:(i)真實性、意義、矛盾的解決
四、卡林諾夫斯基論解釋:(ii)漏洞的消除
五、費耶斯與默特論“法律邏輯、法律系統”
六、佩雷爾曼論“形式邏輯、法律邏輯”
七、格雷戈爾維茨論“舉重明輕論證與法律邏輯的難題”:(i)一般立場與拒絕接受的觀點
八、格雷戈爾維茨論“舉重明輕論證與法律邏輯的難題”:(ii)公開宣稱的觀點與建設性思想
結論與補充性評淪
第三部分 英語國家對法律邏輯問題的探討
引言
一、斯通論“形式邏輯在法律推理中的運用及局限”
二、列維:反映社會變化的法律論證
三、哈特論“責任與權利的歸屬”
四、哈特論“法理學中的定義與理論”
五、詹森:作為非邏輯決定模式的法律論證
六、圖爾敏:作為一般論證模型的法律論證
七、哈特論“形式主義與規則懷疑論”
結論與補充性評論
總的結論
附錄 關於克魯格“法律邏輯”第三版的說明
參考書目
人名索引
術語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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