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權利全知道:不可不知的法律權利(201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法律權利全知道:不可不知的法律權利(201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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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權利全知道:不可不知的法律權利》是2015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憲江、平雲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權利全知道:不可不知的法律權利
  • 作者:徐憲江、平雲旺
  • 出版時間:2015年3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61399
  • 類別:理論法學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保障和維護公民的權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只有大多數公民都具備權利意識,全社會才能形成崇尚法治的風尚。中國公民到底有多少權利?怎樣行使權利?如何維護權利?相信大多數讀者對此知之甚少。《法律權利全知道:不可不知的法律權利(增訂3版)》多角度、全方位地解讀這些權利,具體而明確地告訴讀者你有哪些權利,你的這些權利寫在哪部法哪一條,因此它是一份保護公民法律權利的清單,是為公民主張權利而準備的寶劍。

作者簡介

  徐憲江,著名圖書策劃人,擅長文史、社科、勵志、法律類圖書的選題策劃與書稿編撰。代表作品有:《像李開復一樣思考人生》、《百年中國實錄》、《哈佛時間管理課》、《哈佛情緒控制課》、《不可不知的1000個法律常識(商務版)》《不可不知的1388個法律常識(實用問答版)》、《不可不知的機關法律常識(案例套用版)》等。
  平雲旺,專家型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中國法學會會員。擅長企業改制重組、投資併購、公司上市、私募融資、公司治理與風險防控、商事爭議解決等法律業務。擔任數十家大、中型中外企業的常年及專項法律顧問。對公司法、契約法、會計與稅法有較深研究,出版多本專著,主持並參與多項企業經濟鑑證業務,擁有豐富的大型企業項目策劃和法律風險防控實踐操作經驗。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憲法性權利——公民基本的權利
 人權——公民作為人的基本權利
 平等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選舉權——公民參政的主要途徑
 被選舉權——代表公民行使政治權利的途徑
 言論、出版自由權——公民表達與交流的保障
 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權——表達公民意願的非暴力方式
 宗教信仰自由權——公民精神寄託的合法形式
 人身自由權——不受他人非法限制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權——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不容非法侵犯
 批評、建議權——公民行使監督權的有效方式
 控告、檢舉權——公民揭發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有效途徑
第二章 人身權利——與生命、身體、人格直接相關的權利
 生命權——人身不受傷害和殺害的權利
 健康權——公民的健康受法律保護
 身體權——公民有依法保護和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
 名譽權——公民、法人有權保護並維持自己的名譽
 隱私權——公民的私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姓名權——公民的姓名也屬於一種權利
 肖像權——公民的肖像不容侵犯
 人格尊嚴權——公民得到尊重的法律依據
第三章 財產權利——與岔民、法人經濟利益直接聯繫的權利
 所有權——物權中重要完全的權利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的專有權與共用部分的共有權的結合
 相鄰權——要求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財產共有權——同一財產的所有權歸兩人以上享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公民對集體和國家土地的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公民通過合法途徑使用國有土地的權利
 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依法使用集體土地的權利
 地役權——按照契約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
 抵押權——擔保債權實現的利器
 質押權——轉移占有的擔保形式
 留置權——保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先方式
 契約債權——基於契約的約定而產生的債權
 先履行抗辯權——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的抗辯權利
 契約解除權——在特定情形下,當事人有解除契約的權利
 契約終止權——當事入主張終止契約法律效力的權利
 撤銷權——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行為的權利
 選擇權——當事人選擇債務履行方式的權利
 不當得利債權——要求不當得利者返還財產的權利
 無因管理債權——助人為樂者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費用的權利
第四章 婚姻家庭權利——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權利與義務
 婚姻自由權——婚姻當事人就自己婚姻有充分自主決定的權利
 男女婚姻家庭早等權——男女雙方在婚姻生活中地位平等
 夫妻人身權——與夫妻人身緊密聯繫的民事權利
 生育權——夫妻共同選擇生與不生孩子的權利
 同居權——配偶間共同生活的權利
 夫妻財產權——夫妻就夫妻財產共同共有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等權——非婚生子女維權的法律依據
 監護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權益的保障
 親屬權——近親屬間的權利與義務
 繼承權——基於特定身份關係而產生的財產權利
 收養權——合法的收養關係受法律保護
 收養解除權——收養關係可以依法解除受
 贍養權——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夫妻扶養權——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受撫養教育權——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承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權利
 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母有接觸孩子的權利
 ……
第五章 勞動權利——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六章 行政利益權利——公民與行政機關打交道時享有的權利
第七章 民事訴訟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
第八章 刑事訴訟權利——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各項權利
第九章 行政訴訟權利——“民告官”的訴訟中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十章 智慧財產權——依法享有的與智力成果密切相關的權利
第十一章 特殊群體的權利——弱勢群體依法享有的法律權利
第十二章 其他社會權利——公民依法享有的與消費、環境等密切相關的權利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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