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法律知識全知道(問答版)》是2016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順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百科:法律知識全知道(問答版)
- 作者:楊順平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9月1日
- 頁數:348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7381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以及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法律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學習法律知識,尤其是學習與日常相關的法律知識,是一件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事。
生活處處關法:購物吃飯、旅遊住宿、駕車出行、看病就醫、工作教育、買房租房、繳納社保、結婚離婚、育兒養老、開店創業等,無處不涉及法律。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是不容迴避的事情。
本書共分十五章,以提問的方式引出法律問題,並配以答案或解決方法。所選用的法律知識點,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講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強的普及性。
圖書目錄
第1章 法律基礎知識 / 1
1.法律是從來就有的嗎/ 1
2.法律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1
3.什麼是法律的主要內容/ 2
4.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作用有哪些/ 2
5.“法律部門”的含義是什麼/ 2
6.法律具有哪些效力/ 3
7.法律原則等同於法律規則嗎/ 3
8.什麼是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 4
9.在法治環境下,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4
10.“權利本位”與“權力本位”有哪些不同/ 5
11.規範性檔案是怎么回事/ 6
第2章 憲法與依法治國法律知識 / 7
1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具有哪些/ 7
1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句話該怎樣理解/ 7
14.言論自由權有限制嗎/ 8
15.關於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憲法》是如何保護的/ 8
16.不可“私闖民宅”也是憲法規定嗎/ 8
17.通信自由涉及的方面有哪些/ 9
18.行使檢舉權包括“捏造事實”檢舉他人嗎/ 9
19.憲法裡有規定“保護生態環境”嗎/ 9
20.在城市,可以因外來務工者沒有戶口就剝奪其選舉權嗎/ 9
21.什麼是宗教信仰自由/ 10
22.“男女平等”在憲法中有何依據/ 10
23.撫育子女、贍養老人是在憲法中有規定嗎/ 10
24.保護名勝古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嗎/ 11
25.公民行使自由和權利時,是無限制的嗎/ 11
26.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是怎么回事/ 11
27.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嗎/ 12
28.什麼是依法治國其意義是什麼/ 12
29.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什麼/ 13
30.社會誠信建設是怎么回事/ 13
31.公民道德建設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4
第3章 婚姻家庭法律知識 / 15
第1節 結婚離婚 / 15
32.禁止結婚的情形有哪些/ 15
33.法定結婚年齡是什麼時候/ 15
34.只有登記以後才能成為合法夫妻嗎/ 15
35.監獄服刑中的勞教人員有權利結婚嗎/ 16
36.欺騙結婚的能申請離婚嗎/ 16
37.如果婚姻可撤銷,那么在什麼時間請求法院撤銷都行嗎/ 16
38.申請撤銷婚姻時,他人可以代為申請嗎/ 16
39.婚姻無效或被撤銷有什麼後果/ 17
40.法院會根據夫妻只要分居滿兩年就判決離婚嗎/ 17
41.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時,必須得到軍人的同意嗎/ 17
42.丈夫犯了強姦罪,妻子要求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17
43.女方孕期性情大變,男方能否在此時提出離婚/ 18
44.夫妻一方有第三者,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嗎/ 18
45.妻子能否以丈夫吸毒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 18
46.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另一方發現後可以請求離婚嗎/ 18
47.提起離婚訴訟後是否還可以撤訴/ 19
48.當事人收到一審離婚判決後,馬上再婚的婚姻有效嗎/ 19
49.離婚時,夫妻共同的債務應該由誰承擔/ 19
50.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義務給予經濟幫助嗎/ 20
51.被登記在子女名下的財產,夫妻在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20
52.協定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協定後,一方可以反悔嗎/ 20
53.妻子在離婚時能否因在照料老人方面盡了較多的義務而向丈夫請求給予補償/ 20
54.離婚後又復婚但未辦理登記的,其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恢復了嗎/ 21
55.協定離婚的一方是否能要求損害賠償/ 21
第2節 夫妻財產處理 / 21
56.一方婚前購買的住房,婚後會轉為夫妻兩人的房子嗎/ 21
57.結婚前,父母出資為小兩口購買了住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1
58.子女結婚後,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應歸誰/ 22
59.娘家陪嫁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2
60.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因身體傷害得到的醫療賠償嗎/ 22
61.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住房公積金嗎/ 22
62.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收益嗎/ 23
63.請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多久從什麼時間開始算起/ 23
64.無效婚姻中的財產可以按共有財產處理嗎/ 23
65.一方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轉移的,另一方怎么辦/ 23
66.離婚時,丈夫在公司的股份應該如何分割/ 24
67.離婚時,如何分割關於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買並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房產/ 24
68.離婚時,如何分割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 25
69.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償還嗎/ 25
70.妻子能以不知道為由將丈夫擅自贈與他人大額的金錢要回嗎/ 25
71.夫妻之間的權利可以用收入來衡量嗎/ 26
72.在什麼情況下,夫妻一方在未離婚的情況下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26
73.離婚後又同居的男女之間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26
74.丈夫創辦了個人獨資企業卻連年虧損,離婚時,妻子是否會成為共同債務人/ 27
75.丈夫未經妻子允許出賣共有房屋,妻子還能追回嗎/ 27
第3節 撫養與收養子女 / 27
76.離婚後,一方還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嗎/ 27
77.離婚後,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孩子就沒有撫養義務了嗎/ 28
78.能否在離婚協定中約定輪流撫養孩子/ 28
79.離婚後,一方擅自變更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復原姓名嗎/ 28
80.離婚後,前妻阻撓丈夫探視孩子,男方該怎么辦/ 29
81.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數額問題是如何確定的/ 29
82.離婚後,男方拒絕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女方該怎么辦/ 29
83.子女可以以物價上漲為由要求離婚的父母增加生活費嗎/ 29
84.子女可以對未離婚的父母訴求撫養費嗎/ 30
85.生父母是否應當承擔私生子女的撫養義務/ 30
86.沒有生活來源的大學生也可以要求父母給付撫育費嗎/ 30
87.父母已經去世,外祖父母應當對孫子女履行撫養義務嗎/ 30
88.父母去世後,兄姐弟妹有扶養義務嗎/ 31
89.作為被收養人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31
90.具備什麼條件才能收養小孩/ 31
91.被收養的孩子與親生父母之間還有關係嗎/ 31
92.養子女與生父母的關係會因收養關係解除而自行恢復嗎/ 32
93.收養行為包括撫養親友的子女嗎/ 32
94.夫妻一方擅自將孩子送給他人收養,另一方可以要回嗎/ 32
95.收養關係當事人有權要求保守收養秘密嗎/ 32
96.養子女被養父母撫育成年後,收養關係還能解除嗎/ 33
97.孩子被收養後,還有義務贍養親生父母嗎/ 33
98.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還需要承擔對養父母的贍養義務嗎/ 33
第4節 家庭暴力 / 33
99.家庭暴力的含義是什麼/ 33
100.“家庭暴力”是犯罪嗎/ 34
101.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應當怎么辦/ 34
102.如何處理情節較輕的家庭暴力/ 34
103.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怎么回事什麼情況下他人可以代為申請/ 35
104.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效力有時間限制嗎/ 35
105.作出人身保護令應當具備的條件有哪些措施又包括哪些/ 35
106.祖父母該如何幫助對於經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 35
107.法律援助機構應當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嗎/ 36
第5節 繼承 / 36
108.法定繼承的含義和順序分別是什麼/ 36
109.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其份額必須均等嗎/ 37
110.只要是死者留下的財產就可以被作為遺產繼承嗎/ 37
111.子女為得到遺產故意殺害父母,其還有繼承權嗎/ 37
112.遺棄老人的子女,還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嗎/ 37
113.子女對父母進行虐待、打罵,將來還有繼承權嗎/ 38
114.遺棄老人後悔改,並且得到老人的原諒,繼承權還照樣喪失嗎/ 38
115.法定代理人有權處分孩子的遺產繼承權嗎/ 38
116.犯法入獄的人員還享有繼承權嗎/ 39
117.出嫁的女兒就沒有權利繼承父母的遺產了嗎/ 39
118.難道“私生子”就沒有繼承權了嗎/ 39
119.“過繼”子女享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嗎/ 39
120.父親早早過世,孫子女可以代替父親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39
121.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是互有繼承權的人,那么該怎樣確定繼承順序/ 40
122.在什麼情況下,兒媳才能作為繼承人繼承公婆遺產/ 40
123.子女能以盡主要贍養義務為由多分遺產嗎/ 40
124.公民訂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40
125.遺囑繼承是否優先於法定繼承/ 41
126.繼承人可以作為錄音遺囑的見證人嗎/ 41
127.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能被遺囑剝奪嗎/ 41
128.當多份遺囑內容相衝突時,該以哪個為準/ 41
129.在受繼承人威脅的情況下所立的遺囑有效嗎/ 42
130.遺囑中的財產被處理了,那么遺囑還存在嗎/ 42
131.遺贈扶養協定與遺囑相比哪個效力高/ 42
132.受遺贈人應當在多久內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才行/ 42
133.遺囑被確認無效,該怎樣分配遺產/ 42
134.當遺產無人繼承時,他人就可以隨意占有了嗎/ 43
135.應當在多久內提起繼承訴訟/ 43
第4章 勞動就業法律知識 / 44
第1節 勞動契約 / 44
136.員工到新公司,應在什麼時間內簽訂勞動契約/ 44
137.計件工作是否也要簽訂勞動契約/ 44
138.勞動者謊報學歷簽訂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法律效力/ 45
139.做兼職時,可以不用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嗎/ 45
140.用人單位為控制勞動者可以扣押勞動者的證件嗎/ 45
141.用人單位可以向應聘人員收取押金嗎/ 45
142.可以就“試用期”簽訂契約嗎/ 46
143.兼職可以約定試用期嗎/ 46
144.試用期內,勞動者的權利有哪些/ 46
145.服務期限比勞動契約長的,如何處理/ 46
146.公司領導換了,會影響已簽訂的勞動契約的履行嗎/ 47
147.已被履行的勞動契約可以變更嗎/ 47
148.勞動契約已經到期,沒有續簽但勞動者繼續上班的,還有效嗎/ 47
149.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契約,勞動者可以同時獲得賠償和補償嗎/ 48
150.兼職人員可以隨時被辭掉嗎/ 48
151.用人單位可否因為勞動者請假,發放的工資就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48
152.用人單位能否因勞動者拒絕加班而扣工資/ 48
153.面對用人單位的哪些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契約/ 49
154.員工離職後,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及私人物品,合法嗎/ 49
155.員工有權要求單位開勞動契約解除證明嗎/ 49
第2節 勞動糾紛處理 / 50
156.發生勞動爭議時,解決的途徑有哪些/ 50
157.當勞動者遇到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時,該怎么辦/ 50
158.應當在多久內申請勞動仲裁/ 50
159.哪些組織受理勞動爭議調解申請/ 50
160.在勞動爭議解決過程中,誰來承擔舉證責任/ 51
161.調解書可以作為勞動者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憑證嗎/ 51
162.對方當事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調解協定書,另一方能否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1
16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哪些/ 51
164.勞動爭議仲裁歸誰管/ 52
165.可以找人代理參加勞動爭議仲裁嗎/ 52
166.在哪些情形下,勞動仲裁員應當迴避/ 52
167.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有哪些/ 52
168.對於終局裁決,勞動者如果不服,還能怎么辦/ 53
169.沒有經過仲裁的勞動爭議,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 53
170.員工拒不執行已經生效的勞動仲裁裁決,公司自己能夠強制執行嗎/ 53
171.勞動爭議仲裁中也存在先予執行嗎/ 53
第3節 社會保險 / 54
172.什麼是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其內容有哪些/ 54
173.參保人可以對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進行查詢嗎/ 54
174.如何處理關於參保人員對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存在異議的情況/ 55
175.當自己的權益被社保中心的行為侵犯時,該如何維權/ 55
176.養老保險由哪幾部分組成/ 55
177.參加養老保險有職業限制嗎自由職業者也可以嗎/ 55
178.養老保險金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支取嗎/ 55
179.在領養老保險金之前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提前領取已繳納的養老保險嗎/ 56
180.退休時,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怎么辦/ 56
181.因公受傷後,可以既報工傷保險又報醫療保險嗎/ 56
182.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受傷是否還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56
183.不配合勞動能力鑑定的員工,工傷待遇會被停止嗎停止後能恢復嗎/ 57
184.用人單位不承認工傷的,舉證責任誰來承擔/ 57
185.在同一用人單位多次發生工傷的,該按什麼標準賠償/ 57
186.符合什麼條件時,才能領取失業金/ 58
187.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久/ 58
188.失業就沒有醫保了嗎/ 58
189.員工本身不願繼續工作,還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58
190.異地購買自住住房,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59
……
作者簡介
楊順平,雲南泰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具有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能夠很好地結合訴訟與非訴實務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維權策略。服務範圍主要包括建設工程、公司事務、婚姻和繼承案件的訴訟和非訴訟服務,同時也為客戶提供公司股權架構與設計、調整、財富保護與傳承的規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