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範圍解釋是擁有法律解釋權的機關就自己制定或執行的法律的效力範圍所作的解釋。
法律效力範圍解釋是擁有法律解釋權的機關就自己制定或執行的法律的效力範圍所作的解釋。
法律效力範圍解釋是擁有法律解釋權的機關就自己制定或執行的法律的效力範圍所作的解釋。法律效力範圍解釋指擁有法律解釋權的機關(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家地方政權機關)就自己制定或執行...
法律解釋的效力是法律術語,是指法律解釋的適用範圍,也就是法律解釋適用於哪些地方,適用於哪些人,以及在什麼時間內發生法律效力,是否具有追溯力。術語簡介 法律解釋對人的效力和空間效力一般和它所解釋的法律規範對人的效力和空間效力一致,法律解釋屬限制解釋或擴充解釋,則效力也會相應縮小或擴大。法律解釋的時間...
法律解釋(legal interpretation),是指對法律和法規條文的含義所作的說明。依據解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為正式解釋和非正式解釋;依據解釋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範圍分為規範性解釋和個別性解釋;依據解釋的方法分為文法解釋、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歷史解釋;依據解釋的尺度分為字面解釋、限制解釋、擴充解釋。法律解釋對於實現...
法域,是指法律效力所及的空間範圍。有單一法域和複數法域之分。單一制國家一般為一個法域,如日本、法國等國。聯邦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國家同時並存複數法域,如美國一個州為一個法域,英倫三島則有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斯四個法域。不同法域的存在是法律衝突產生的前提條件。解釋 一般認為,法域是法律適用的...
規範性司法解釋:按照解釋方式和效力範圍的不同,可以將中國的司法解釋分為規範性司法解釋和個別性司法解釋。規範性司法解釋是不針對具體案件的司法解釋,但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它由最高司法機關作出,各級司法機關都必須遵照執行,也被稱為抽象司法解釋或抽象解釋。基本介紹 規範性司法解釋的分類,從主體上看,可以分...
為了正確審理契約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的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契約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一、契約的訂立第一條 當事人對契約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契約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合...
立法解釋,是指由有權創製法律、法規的國家機關對其所創製的法律、法規所作的解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其制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釋,國務院對其制定的行政法規所作的解釋等。立法解釋同被解釋的法律、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立法機關根據立法原意,對法律規範具體條文的含義以及所使用的概念、術語、定義所作的說明。作出...
4.司法解釋的效力不明。司法解釋屬有效解釋,具有普遍司法效力,它對案件及其案件當事人具有客觀實在的拘束力,對於案件以外的人及其行為和事件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司法解釋的普遍司法效力就是司法強制力,而這種強制力與法律效力並無多大區別。因為法律效力即國家強制力,而國家強制力的最終歸宿仍是司法強制力。不承認...
一,按照解釋的效力分類,刑法的解釋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理解釋。1、立法解釋 立法解釋是指立法機關對刑法的含義所作的解釋。立法機關具有立法權,當然也有權對法律加以解釋,這種解釋具有與立法相同的法律效力。刑事立法解釋對於彌補刑法規範中的漏洞,使刑法規範適應複雜多變的犯罪活動,維護刑法規範的穩定...
拜占廷帝國於公元533年頒行的《學說彙纂》50卷,是對歷代羅馬法學家的著作和法律解答進行整理彙編成集的。《唐律疏議》和《學說彙纂》都具有法律效力。根據解釋效力的不同,法的解釋可以分為正式解釋和非正式解釋兩大類。正式解釋 又稱有權解釋(有的國家稱官方解釋),是國家機關依法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有關的...
5、根據憲法解釋的方式可分為:擴大解釋和縮小解釋 6、補充解釋和違憲解釋 正式解釋(有權解釋)是指由憲法授權的機關或憲法慣例所認可的機關依照一定的標準或原則對憲法條文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說明。非正式解釋(無權解釋、學理解釋、任意解釋)指非特定的機關、團體和個人對憲法條文所作的說明,這種說明沒有法律...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法定解釋 法定解釋指被授權的國家機關(或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法律文本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釋。法律的正式解釋,又稱法定解釋、有權解釋或官方解釋。
一、法律適用範圍 第一條 契約法實施以後成立的契約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適用契約法的規定;契約法實施以前成立的契約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釋另有規定的以外,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適用契約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契約成立於契約法實施之前,但契約約定的履行期限...
2020年12月29日,修訂後的《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全文正式公布,修訂後的條款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政策全文 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4次會議、2018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73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
正式解釋是 “非正式解釋”的對稱。又稱“有權解釋”、“官方解釋”國家專門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對法律和法規條文的含義所作的說明。具有法律效力。依據解釋的主體不同,正式解釋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行政解釋三類。依其解釋的效力範圍,又分規範性解釋和個別性解釋。立法解釋。從狹義上說,立法解釋專指國家立法...
法律適用範圍第一條 契約法實施以後成立的契約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適用契約法的規定;契約法實施以前成立的契約發生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釋另有規定的以外,適用當時的法律規定,當時沒有法律規定的,可以適用契約法的有關規定。第二條 契約成立於契約法實施之前,但契約約定的履行...
《解釋》共27條,包括十個大的方面:立案登記制,起訴期限,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複議機關作共同被告,行政協定,一併審理民事爭議,一併審查規範性檔案,判決方式,有限再審以及新舊法銜接。 在立案登記制方面,《解釋》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應當立案,依法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
制定法是指國家機關按法定職權範圍和程式制定的法律,實質上與成文法同義。但在一般法學著作中,制定法與判例法相對稱,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相對稱。在西方國家法學著作中,制定法有時稱為實在法。現英美法系學者一般認為制定法高於判例法,但判例法通過法官適用法律過程中的解釋權對制定法仍有一定的制約作用。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