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委員會

2016年3月23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作為我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該院率先成立了北京市首個法官委員會,今後將在推動法官職業化建設、維護法官權益及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工作。針對法官可能存在違法審判等行為,法官委員會將有權提出懲戒建議。

為充分保障法官自我管理的權利,此次成立的法官委員會下設的常務委員會中,10名委員里僅有2人擔任院庭長職務,其餘均為一線法官。

根據北京市四中院法官委員會章程,法官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在於對法官遴選、考評、懲戒提出意見和建議,供法院幹部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參考;代表全體法官參與法院的重大決策,對涉及法官切身利益的相關決定提出建議;在培養法官人才方面,委員會將在遴選本院法官或向上級法院推薦法官過程中提出建議。此外,委員會還將在促進法官文化建設、服務法官身心健康等方面發揮作用。
同時,法官委員會將對法官可能存在的違法審判、違反法官職業道德以及違反法官行為規範等不端行為,向相關部門提出懲戒建議。而對於侵犯法官人格尊嚴、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等行為,法官委員會也將採取多種措施為相關法官提供援助。
北京市四中院副院長程琥表示,構建法官委員會制度的同時,充分考慮到法官委員會與法官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關係,避免出現職能交叉或重合。例如,理順法官委員會與法官會議制度間的關係,明確法官委員會不組織研究討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而是通過交流司法經驗、組織業務培訓及專家講座等形式,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確保法官公正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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