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與經濟學

法學與經濟學,經濟學是研究物質資料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規律及其套用的科學的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學與經濟學
  • 所屬學科:經濟學
簡介
法學與經濟學之間的密切聯繫直接體現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一個基本原理:法所反映的統治階級意志歸根到底是由這一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主要是社會經濟關係所決定的,同時,法又積極反作用於社會經濟關係,從而推動或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以,馬克思主義法學在對法的研究時,要依據經濟學所闡明的原理與規律,研究法與經濟、經濟規律的關係;經濟學在研究各種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時,也必須研究經濟與法的關係,了解法反映經濟關係和經濟規律的要求,並且對發展經濟與管理經濟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因此,經濟學研究將有利於了解法和社會經濟特別是作為法賴以存在的基礎社會生產關係總和的內在聯繫,揭示法的根本屬性。
同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法調節經濟生活的領域不斷擴大,素質不斷提高,民法、經濟法及其他相應的法律規範和部門不斷豐富、完善。法學與經濟學的關係也日益密切,共同關注的問題也日益增多。當然,它們仍是兩門彼此獨立的學科。法雖然可以中介經濟關係並歸根到底由其經濟基礎所決定,但它又不僅僅中介經濟關係,且受其它非經濟因素很大影響,具有相對獨立性。法學是以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而經濟學則主要研究經濟關係及其經濟活動的規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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