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經濟立法

是1789~1794年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所頒布的一系列經濟法令。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是一場激烈的反封建鬥爭,執政的資產階級政府相繼採取了各種措施來衝擊、摧毀舊制度。這一時期所採取的措施涉及的方面很廣,其中有關經濟的立法尤為重要,對於資產階級反封建歷史使命的完成起了很大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經濟立法
  • 時間:1789~1794年
  • 本質:資產階級經濟法令
  • 地點:法國
歷史背景,歷史沿革,

歷史背景

1789~1794年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所頒布的一系列經濟法令。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是一場激烈的反封建鬥爭,執政的資產階級政府相繼採取了各種措施來衝擊、摧毀舊制度。這一時期所採取的措施涉及的方面很廣,其中有關經濟的立法尤為重要,對於資產階級反封建歷史使命的完成起了很大的作用。
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經濟立法,是在整個革命的進程中陸續制訂頒布的。在革命的幾個不同階段,由於當時客觀形勢的變化以及當權者不同的派別主張,所頒布的法令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差別。

歷史沿革

大資產階級專政時期  這一時期,包括君主立憲派執政(1789年7月至1792年2月)和吉倫特黨人執政(1792年8月至1793年5月)兩個階段。大資產階級專政代表了金融資本家和自由派貴族的利益,與封建勢力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雖然並不願作徹底的變革,但迫於形勢也採取了一些反封建的措施。這一時期頒布的經濟法令主要是:①廢除封建義務。在革命剛開始時,就制訂了著名的“8月4日法令”,宣布“一切封建義務全部廢除”,以後又通過其他的一些法令將它的內容和做法,相繼作了具體的規定。根據這些法令,無償廢除的封建義務有:貴族領主的養鴿、養兔和狩獵權,稅收方面的特權,教會徵收的“什一稅”,以及封建國家的“人頭稅”等。但是對於農民來說,最主要的封建義務是地租和實物貢賦,而這些卻須要通過贖償的辦法才能解除。②關於土地問題。大資產階級對農民獲得土地並不真正關心,他們反對地主對土地的壟斷,不過是便於資本主義的發展,而且由於害怕農民無償獲得土地會影響到私有制的穩定,所以只是宣布將公社土地分配給農民私有,並廢除了1669年路易十四頒布的土地“三分制”法令(該法令規定將公社土地分為三份,分別歸屬領主、農民和公社,封建領主曾經藉此掠占了大量土地)。至於領主的土地和教會的地產,則規定了苛刻的贖買條件,廣大農民實際上力不能及,結果大量土地都落入了資產階級和富農手中。③扶助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在這方面頒布的經濟法令,都對工商業資產階級非常有利。如廢除行會制度,取消國內稅卡,實行統一的度量衡制和幣制,宣布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給予從事企業活動和經商者以充分自由等。同時,還公布了具有保護主義性質的關稅率,頒發了禁止工人集會、結社和罷工的法令。
雅各賓專政時期  這一時期(1793年 6月至1794年7月),由於執政的雅各賓黨人是資產階級民主激進派的代表,具有強烈的反封建性,所以在他們當政期間所頒布的一系列經濟立法,比較徹底地摧毀了封建關係。這些經濟立法是:①在土地問題上連續制訂了三個土地法令,規定給每個無地、少地的農戶分配 1阿爾培(約等於 0.3公頃)的土地,將公社土地包括原先被領主強占的公社土地按農民人口進行分配,還沒收了王室、教會和逃亡領主的地產,以地價分20年償還,不計利息的優惠條件出售給農民。至於其他的封建義務也全部予以廢除。②在城市經濟政策方面:成立了糧食供應委員會,規定了生活必需品的最高限價和統一牌價,宣布投機倒把、囤積居奇者為刑事犯,禁止黑市和私自交易,對老弱孤寡給以補助金等。為了對大資產階級的財產作一定的限制,還發行了強制性的公債,頒布了將過高的收入予以沒收的法令。雅各賓專政時期的經濟立法,符合城鄉貧民的利益,特別是使農民獲得了土地,擺脫了封建依附關係,更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措施。
但是,由於這個政權畢竟還是資產階級政權,因此它的經濟立法也就不免會帶有階級的局限性,如在土地問題上,並沒有將全部封建主的土地都予以沒收,而且也不都是無償地進行分配。在勞工政策上,通過了限制最高工資額的法令,同時還繼續實行限制工人鬥爭的禁令
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是比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更加徹底、更加深刻的一場大革命。這場革命使得法國的社會經濟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革命期間,法國資產階級運用政權的力量頒布實行的經濟立法,為此後法國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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