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梅多克列級酒莊分級制度

梅多克葡萄酒分級制度是法國波爾多葡萄酒莊分級制度的一種,更精確的說,是波爾多Gironde河左岸梅多克(Médoc)產區的一種分級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國梅多克列級酒莊分級制度
  • 對象:葡萄酒
  • 產區:波爾多河左岸梅多克
  • 開始年份:1855
簡介,形成背景,等級形成,與價格和聯繫,被取消,

簡介

1855年酒莊分級體制是波爾多歷史發展的一面鏡子。這份葡萄酒目錄不僅表現了波爾多葡萄園的等級劃分,還反映出了本地區的歷史淵源、葡萄酒貿易及酒莊情況。

形成背景

法國梅多克列級酒莊分級制度
受其地理位置決定,波爾多很早就與貿易結下了不解之緣。波爾多城始建於加龍河岸邊,早在古羅馬時期,這裡就成為將內陸葡萄酒銷往義大利的海運集散地。後來,當波爾多地區大面積栽種葡萄並成為葡萄酒的重要產地後,葡萄酒貿易繼續進行,並以海運對外銷售為主。一個原因是其國內銷售不堪重稅:在法國,高品質葡萄酒的消費者都是生活在巴黎和宮廷的王公貴族,而波爾多葡萄酒在運往巴黎的長途旅行中要經歷重重關卡,多次上稅;那些離巴黎較近的葡萄產地,如勃艮第或香檳省,那裡出產的酒路途近,上稅少,價格便於接受。
因此,波爾多葡萄酒從一開始就是面向國際市場的。在17世紀,其買主主要是荷蘭人和英國人,他們都要求波爾多葡萄酒要具有個性和高品質,但方式不同。荷蘭人要求葡萄酒的價錢要好,質量位居其次。因為他們購買葡萄酒主要是為了轉手運往海外殖民地,精緻細膩的酒不易完好無損地運抵目的地。為了使葡萄酒在長途運輸中得到很好保存,並使其成熟得恰如其分,荷蘭商人採用了一些技術手段,例如,裝酒前先在儲酒桶內燃燒硫磺,起到滅菌作用,防止葡萄酒變質,這比巴斯德發現細菌還要早幾百年。荷蘭人雖然不知道其科學依據,但在實踐中發現硫磺可以抗菌,有助於葡萄酒的保存。多虧了這些技術手段,荷蘭人向我們揭示了波爾多葡萄酒不必在淺齡時飲用,恰恰相反,待其成熟後效果更佳。
英國人是波爾多葡萄酒的另一批愛好者,他們有著完全不同的需求。英國人買酒是為了自己消費,船運也很快捷,因此,英國人需要的是高品質葡萄酒。波爾多葡萄酒在英國上流社會成為時尚,以至於酒價不斷攀升。在17世紀40年代,客戶只需訂購梅多克產區(Medoc)的葡萄酒就能得到高品質的保證,當時的葡萄酒價目單顯示,波爾多酒已經按其幾大產區來劃分了。但隨著時間推移,客戶要求更為細化,主要鎖定在幾個釀酒技術出色的村鎮。從17世紀下半葉起,酒的目錄中也出現了一些格拉夫產區(Graves)酒,如碧砂村(Pessac)。
在其後的幾十年間,英國人對波爾多酒產地的認識越來越細化了,在細化到村鎮後,他們又進一步細化到了一些著名酒莊。一般認為,這始於奧比安酒莊(Haut-Brion)主人德·彭塔克(ArnauddePontac)的商業創意。在倫敦1666年大火後的重建過程中,彭塔克派他的兒子去倫敦開了家酒館,名叫“彭氏總店”,作為展示其酒莊葡萄酒的視窗。很快,這個酒館及其葡萄酒就風靡倫敦上流社會。買波爾多酒時直呼莊名,成為很體面的事。到17世紀末,客戶已不再滿足於只訂購碧砂村的酒,他們會要求酒商提供奧比安酒莊的葡萄酒。

等級形成

奧比安酒莊不是唯一一個被英國消費者所認知的酒莊。還有另外三個酒莊也同樣知名:位於瑪歌村的瑪歌酒莊(Margaux)、位於波雅克村(Pauillac)的拉圖酒莊(Latour)和拉斐酒莊(Lafite)。這四家酒莊的葡萄酒,品質無與倫比,聲名遠播,供不應求以致價格遠高於其它波爾多酒。因此,奧比安酒莊、瑪歌酒莊、拉圖酒莊和拉斐酒莊自成等級,人稱:“一級酒莊”。
在18世紀中葉,其它酒莊也認識到了,提高葡萄酒的質量能帶來商業利益。他們開始致力於釀造好酒來吸引英國有錢人的注意。有幾家酒莊逐漸在市場上建立了好名聲,雖然他們的酒價還沒有一級酒莊那么高,但已經很接近了,這些酒莊被稱作“二級酒莊”。
這一等級包括十二家酒莊。此時,其它一些酒莊也開始從其村鎮名號下脫穎而出,它們雖然還沒有象一級和二級酒莊那么出名,但其質量越來越好,在分級體系中注定會占有一席之地。
1787年春,當傑弗遜(後來成為美國第三任總統――譯者注)到訪波爾多時,這一分級體系才剛剛收錄了“三級酒莊”這一等級。隨著三級酒莊在商業上取得成功,人們又考慮在它下面再添加一個等級。19世紀20年代的酒價表顯示了這一分級體系的變遷:四級酒莊面世,三級酒莊行列里又補充進了一些新面孔。至19世紀50年代早期,波爾多葡萄酒的商業等級已經包含了六十家酒莊,分為五級。

與價格和聯繫

酒莊在分級目錄上的排位與其葡萄酒在市場上的售價有著直接聯繫,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酒莊在名錄上最初的排位會與其後來表現出的真實水平產生差異,這種現象在19世紀上半葉越來越多,直到今天仍然存在,例如,某些低級酒莊的葡萄酒售價與高級酒莊相同。當時,這個從高到低排列的商業分級系統,是根據酒莊的表現與市場的變化而不斷調整的。在17世紀初,最講究的葡萄酒產自格拉夫;其後,梅多克成為優秀的葡萄酒產區,大獲成功,其酒價也大幅攀升。到19世紀中葉時,只有奧比安酒莊的酒價才能媲美梅多克酒,奧比安酒莊成為入圍最高等級的唯一一款格拉夫酒。除它外,波爾多其它任何產區的葡萄酒都不能奢望與梅多克酒賣得一樣貴。

被取消

梅多克葡萄酒等級制度於2003年重新制定,旨在清除混亂的二等品商標,消除劣質葡萄酒,規定凡符合資格的酒莊將其葡萄酒標註為crubourgeois、crubourgeoisexceptionnel及crubourgeoissupérieur三個等級。結果共有247家酒莊入選,並且還細分為CruBourgeoisExceptionnel(9家)、CruBourgeoisSupérieur(87家)和CruBourgeois(151家),對於入選酒莊固然促進了其產品銷售,落選酒莊則認為評審不公,因為評審會成員都是波爾多業內人士,甚至有些成員本身就是列級酒莊莊主,因此要求重新制定2003年的分級制度。
一位內部人士評論說:“2005年份葡萄酒已經裝瓶,肯定不可能改變已做出的評級結果。06年份葡萄酒仍然在桶中陳釀,等級評審也早已開始,因此07年份葡萄酒有望強制執行上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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