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一七九三年憲法,又稱《雅各賓憲法》、《共和元年憲法》。法國大革命中雅各賓專政時期公布的共和制憲法。1793年6月24日由國民公會通過,8月4日全民公決通過。它包括由羅伯斯比爾起草的新《人權和公民權宣言》三十五條,憲法本文一百二十四條。憲法規定,法國是中央集權制的共和國;社會的目的是公共福利,政府是為保障人民享受其自然的和不可剝奪的權利而設立的;公民享有人身、信仰、出版、請願、結社的自由以及勞動權、社會救濟權和受教育權;主權屬於人民,人民擁有反抗政府壓迫的權利;年滿二十一歲的男子享有普選權;最高立法權屬於每年由直接選舉產生的立法議會,行政權屬於立法議會從各省候選人中選出的由二十四人組成的行政委員會,它對立法議會負責。鑒於當時鬥爭尖銳的政治局勢,該憲法始終未付諸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