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規定了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給出了相關的油墨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包裝標誌和禁用溶劑清單。該標準適用於出廠狀態的各種油墨。該標準不適用於印刷時用於調節油墨上機性能的添加劑、稀釋劑等,也不適用於印刷時用到的洗車水等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 外文名:Limit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in printing ink
  • 標準號:GB 38507-20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Y44
  • 標準類別:安全
  • 國際標準分類號:87.080
  • 發布日期:2020-03-04
  • 實施日期:2021-04-01
  • 歸口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霧霾污染的集中爆發,中央政府對大氣污染治理逐漸提上日程。VOCs作為形成PM2.5及O3的重要組分,我國逐漸開始重視對VOCs的管控。中國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畫》中強調重點區域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粘膠劑等項目,鼓勵各地制定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打贏藍天保衛戰,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
油墨中VOCs對大氣的污染,也逐漸被社會各界所關注,但尚無強制性標準,生產過程中使用低端有毒有害原材料,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在使用過程中VOCs含量超標,污染大氣,危害人體健康。為此,亟須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9年4月12日,國家標準計畫《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20190067-Q-33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發布實施
2020年3月4日,國家標準《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4月1日,國家標準《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譚正健、蔣立琴、袁福順、宮鴻敏、吳敏、鄧國忠、姜超、陳愛軍、曹磊、馮靜、王寧、辛秀蘭、張豐年、魏先福、李培芬、王平、徐董育、曹靜、王重聲、王強、金榮、馬志強、李青、王清、錢偉、孫曉峰、張歆、寧淼、王小妹、馮文、張文雷、周婕、魏立霞、黃蓓青。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分類
2
5要求
3
6試驗方法
3
7包裝標誌
4
8禁用溶劑清單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禁用溶劑清單
5
參考文獻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規定了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給出了相關的油墨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包裝標誌和禁用溶劑清單。該標準適用於出廠狀態的各種油墨。該標準不適用於印刷時用於調節油墨上機性能的添加劑、稀釋劑等,也不適用於印刷時用到的洗車水等產品。

引用檔案

GB/T 34675-2017 輻射固化塗料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的測定
GB/T 36421-2018 包裝材料用油墨限制使用物質
GB/T 38608-2020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測定方法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切實提高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印刷工人健康,推動印刷業VOCs治理進入實質性階段,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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