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第四居民委員會

河濱第四居民委員會

河濱第四居民委員會是貴州省的地名,因屬河濱辦事處管轄,居委會以序數排列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濱第四居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Hébīn Dìsì Jūmínwěiyuánhuì
  • 廢止年份:2000年
  • 設立年份:1954年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按序數排列和行政職能命名。

歷史沿革

根據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規定成立的,1958年一直屬河濱辦事處領導,1958年劃歸河濱聯合辦事處管轄(1960年為河濱公社),1961年又變為河濱辦事處領導(1968-1978年為河濱街道革命委員會),1978年調整居民段時由原來的第三居民委員會改為現在的第四居民委員會(1968年-1978年為河濱街道第三革命居民委員會),有街道委員32人,其中專職主任,文書各一人歷任居民委員會主任王惠芳、余世珍、吳秀英,現任主任王淑瓊,已於2000年合併為文化路居民委員會。2000年11月,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辦事處按照區“社區辦”的統一部署,區委、區政府把河濱街道辦事處列為南明區社區建設試點辦事處之一,辦事處結合地域特點,本著有利於對轄區居民的管理和服務,按街、巷、居住人口的疏密等情況,將河濱第三、第四、第五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文化路社區居民委員會,將河濱第四、第五、第十二、第十三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河濱公園社區居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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