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第十二居民委員會

河濱第十二居民委員會

河濱第十二居民委員會是貴州省的地名,因屬河濱辦事處管轄,居委會以序數排列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濱第十二居民委員會
  • 別名:十二段
  • 曾用名:河濱公社、第二居委會、河濱街道革命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Hébīn Dìshí'èr Jū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54年
  • 廢止年份:2000年
歷史沿革,地名含義,

歷史沿革

根據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規定成立的,1958年一直屬河濱辦事處領導,1958年劃歸河濱聯合辦事處管轄(1960年為河濱公社),1961年又變為河濱辦事處領導(1968-1978年為河濱街道革命委員會),1978年調整居民段時由原來第四居民委員會改為現在第二居民委員會,原老四段劃分為兩個段即現在的第十一、十二段,全段有街道委員24人,專職正、負主任各一個,歷任主任李淑珍、柏麗文、陳吉英,現任主任余林書,以合併為現在的河濱公園居民委員會。2000年11月,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辦事處按照區“社區辦”的統一部署,區委、區政府把河濱街道辦事處列為南明區社區建設試點辦事處之一,辦事處結合地域特點,本著有利於對轄區居民的管理和服務,按街、巷、居住人口的疏密等情況,將河濱第四、第五、第十二、第十三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河濱公園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名含義

按序數排列和行政職能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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