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湖警長制
- 頒布時間:2017年12月19日
- 發布單位:各省公安廳
- 全稱:河流湖泊警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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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情況
湖北省
甘肅省
2019年11月,從甘肅省河長制辦公室了解到,為了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涉河湖違法犯罪行為,強化河湖管理保護,維護河湖生態安全,甘肅省出台了《公安機關在全省河道湖泊推行實施河湖警長制工作方案》,明確全面建立甘肅省、市、縣、鄉四級河湖警長制。甘肅省公安部門將與水利、環保等部門協調聯動開展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保護、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保駕護航河湖長制工作取得實效。
黑龍江省
廣東省
2020年6月28日,廣東省公安廳印發《廣東省公安機關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指出,四級河湖警長體系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落實屬地管理、分級分段負責,2020年年底前將在全省範圍內實現江河、湖泊、水庫等各類水域實施河湖警長制管理全覆蓋,同時建立聯席協作機制,進一步整合信息資源,凝聚打擊合力。
工作職責
2017年底,湖北省公安廳印發《全省公安機關實施河湖警長制工作方案》。《方案》明確,河湖警長要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打擊犯罪職能作用,加快推進公安機關環境犯罪偵查專業隊伍建設,以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涉黑涉惡、暴力抗法為打擊重點,組織警力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各類涉河湖違法犯罪行為;要組織本級公安機關加強與水利、環保等部門聯繫溝通,建立環境保護兩法銜接和部門協作機制,積極配合開展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保護、水污染防治、非法碼頭清理整治等工作,保障行政管理執法工作有序開展;要將實施河湖警長制、打擊涉河湖違法犯罪、配合開展河湖治理聯合執法等工作納入單位重點工作考核內容,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落實河湖警長制工作責任;要組織做好河湖警長制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闡明河湖警長制工作任務、典型經驗、主要成效,號召廣大民眾積極舉報問題,營造全社會關注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要建立考核問責與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失職失責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河湖警長制各項工作落地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