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是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江南西路16-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市委和區委有關醫療保障及醫藥價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制定全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三)貫徹落實上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實施。
(五)貫徹落實上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本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河池市金城江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河池市金城江區醫療保障局、河池市金城江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綜合股。
(一)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宣傳、黨務、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風廉政、對外合作交流和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審批工作。
(二)擬訂本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共享、接收報送、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
(三)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離休幹部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和管理辦法。
(四)協同推進本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貫徹落實上級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自治區定點醫藥機構、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貫徹落實上級深化藥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醫藥價格政策和招標採購政策。
(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牽頭負責相關審計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黃蘭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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