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省政府管理轄內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合機構)的職能部門,具體承擔對農合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 外文名:Henan Provinc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Union
  • 成立時間:2005
機構介紹,聯社領導,行政處罰,

機構介紹

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繫農民最好的金融紐帶,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河南省農村信用社成立於1951年,六十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關懷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已發展成為全省機構網點最多、服務區域最廣、存貸款規模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農村信用社是我省機構人員最多的垂直管理系統。在2003年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中,國家把農村信用社交由省級政府負責管理。2005年我省成立了省農信聯社,履行對全省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全省農村信用社成為了一個垂直管理系統,進入了聯合發展壯大的新時期。
目前,全省農村信用社共有142家縣級法人機構,其中48家農村商業銀行、94家縣級聯社,5300個營業網點,8萬多名幹部員工。
——農村信用社是我省存貸款規模最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省農村信用社積極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各項業務保持了穩健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農村信用社資產總額13009.53億元;各項存款10483.09億元,較年初增加1407.14億元;各項貸款5735.05億元,較年初增加288.75億元。自2005年以來,全省農村信用社存、貸款規模、市場份額連年位居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首位。
——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全省農村信用社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不斷增加涉農貸款投放,大力支持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全面服務城鄉經濟發展,助推新農村建設,充分發揮了支農資金主渠道的作用。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農信社涉農貸款餘額5154.13億元,較年初增加236.83億元,涉農貸款占全部貸款的89.87%。
——農村信用社是中小企業的主要金融服務者。全省農村信用社堅持以項目帶動為抓手,創新信貸產品、最佳化辦貸流程,大力支持縣域骨幹企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著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農信社共支持中小企業46297個,貸款餘額2698.71億元,中小企業貸款餘額占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總額的近四成。
——農村信用社是城鄉居民支付結算的主渠道。全省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遍布城鄉,且全部實現了綜合業務系統聯網,開通了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間的實時電子匯兌、銀行匯票、個人賬戶通存通兌業務,啟動了電子銀行系統建設工作,結算服務能力得到顯著提高,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業務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全省農村信用社發行了自己的銀行卡——金燕卡,開發了具有河南農信特色的惠民卡、青年卡、翔通卡等產品。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行金燕卡5567.58萬張,受理農民工銀行卡取款業務67.65萬筆,交易金額15.94億元,交易金額位居全國第一名;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客戶達470.54萬戶,微信銀行成功上線運行,電子銀行業務替代率56.72%。初步構建起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微信銀行、簡訊銀行為主體的電子銀行體系,電子銀行服務渠道日益完善,為客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

聯社領導

黨委書記:王哲
主任、黨委:副書記陳益民
副 主 任、黨委委員:關奇峰
理事長:王勇
副理事長、黨委委員:高保宏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仲紀倫
工會主席、黨委委員:王花榮
主任助理、黨委委員:林憲振

行政處罰

2017年,原銀監會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5家省聯社在具體履職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對農合機構偏離支農服務主業沒有有效糾正。部分省聯社沒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引導農合機構強化農村金融服務,對“離農脫農”問題不考核、不糾正、不處理,導致少部分縣域農合機構嚴重偏離支農戰略定位。二是在落實風險防控處置責任方面履職不力。個別省聯社沒有切實承擔對農合機構風險處置的牽頭責任,風險防控不作為,導致轄內風險持續積聚,高風險機構數量上升,對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三是違規開展相關業務。部分省聯社嚴重違反監管規定,違規設立實體企業、未經批准超範圍開展業務等,個別省聯社甚至越權干預農合機構經營決策,違規牽頭組織發放大額、異地、非涉農貸款,形成大額風險暴露。四是高管人員違規履職問題突出。內部治理嚴重缺失,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准而實際履職等違規問題多發。
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和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一系列法定程式,銀保監會統籌協調相關銀監局依法對內蒙古、江西、河南、廣東、四川等5家省聯社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行政處罰。機構處罰方面,對5家省聯社合計罰款3172.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70.5萬元。人員處罰方面,對省聯社6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取消任職資格、警告和罰款,其中42人合計罰款45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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