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21年9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河南省禁毒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為新形勢下河南省更好地開展禁毒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條例草案從毒品宣傳教育遙笑虹慨、毒品管制、戒毒管理與禁毒工作保障等諸多方面進行了規定。
條例內容
為了加強對毒品和製毒物品的管制,條例草案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大麻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根據上位法,除了鴉片、海洛因和冰毒等,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應當端院納入管制品目錄。在藥品流通環節,條例草案對違規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等行為進行了禁止。
為了保障飲食安全,條例草案規定,禁止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製品。
對於國家規定的第一類易製毒化學品、醋酸酐和溴素的生產、經營、使用,規定企業應該在倉儲所安裝視頻監控和報警裝置,並與公安機關聯網。
針對毒品通過郵政、快遞和物流渠道傳播的現狀妹淋危,條例草案規定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實行毒品安全查驗制度。郵政、快遞、物流企業應店兵抹當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收寄驗視、實名收寄和過機安檢制度。發現異常,要立即向公安機關或者海關報告。
加強動態管理
條例草案鼓勵吸毒人員自行戒毒,提出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資質的戒毒醫療機構、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或者戒毒康復場所接受戒毒治療。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條例草案規定,處於動態管控期間的吸毒人員,如果從事機動車駕駛、電力供熱、高空作業、醫療教育科研、操作重要設備等崗位,按照規定,需調離崗位。對於自願戒毒,自公安機關登記之日起3年內沒有吸毒行為的;吸毒被查獲後,未被認定為吸毒成癮,且自被查獲之日起3年內沒有吸毒行為的;被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且自執行之日起3年內沒有吸毒行為的;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自解除之日起3年內沒有吸毒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取消動態管控,更新登記信息。公安機關按照規定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並依法實行動態管控。
明確禁毒義務
條例草案對服務場所和出租屋的禁毒義務進行明確,規定娛樂場所和旅館、洗浴、酒吧、會所、茶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本場所的人員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條件。規定房屋出租人發現出租房屋內或者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管理的房屋內有涉毒行為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加強宣傳教育方面,條例草案提出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禁毒工作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教育培訓不得收取參加培訓人員的任何費用。學校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衛生健康等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發現在校學生、教職員工有吸食、注射、持有毒品等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學校應當及時制止並報告公安機關。
草案強化了家庭的監管責任,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重點關注“毒駕”
條例草案將“毒駕”列入管理行列,規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運載工具。違反規定,駕駛員其駕駛證將由原發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規定了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的監督責任,即建立健全才提記碑駕駛人員涉毒篩查制度,將吸毒篩查納入本單位體檢項目。
完善工作保障
條例草案專設“禁毒工作保障”章節,對禁毒隊伍和人員建設、監督基礎設施建設、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設作出規定,完善考評制度,明確禁毒工作人員職業保護內容,建立毒品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獎勵機制。如規定,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確定的禁毒重點整治地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禁毒綜合治理,按期完成整治任務;未完成整治任務的,不得參加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評比表彰活動。
為了加強對社區戒毒工作的監管,條例草案明確規定,社區戒毒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她籃嚷實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講槓判工作需要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具體承擔社區戒毒工作的機構,配備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並向社會公布社區戒毒工作機構的地址和聯繫方式。
法律責任章節,規定了對違法違規者如何進行處罰。如娛樂場所和旅館、洗浴、酒吧、會所、茶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場所,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禁毒宣傳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這些場所為進入本場所人員實施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條件,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娛樂場所由原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郵政快遞物流企業發現郵寄毒品、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管理的房屋有涉毒行為、汽車租賃企業發現承租人有涉毒行為,未向公安機關報告,將依法追責,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工作人員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強化了家庭的監管責任,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重點關注“毒駕”
條例草案將“毒駕”列入管理行列,規定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運載工具。違反規定,駕駛員其駕駛證將由原發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規定了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的監督責任,即建立健全駕駛人員涉毒篩查制度,將吸毒篩查納入本單位體檢項目。
完善工作保障
條例草案專設“禁毒工作保障”章節,對禁毒隊伍和人員建設、監督基礎設施建設、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設作出規定,完善考評制度,明確禁毒工作人員職業保護內容,建立毒品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獎勵機制。如規定,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確定的禁毒重點整治地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禁毒綜合治理,按期完成整治任務;未完成整治任務的,不得參加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評比表彰活動。
為了加強對社區戒毒工作的監管,條例草案明確規定,社區戒毒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社區戒毒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具體承擔社區戒毒工作的機構,配備社區戒毒專職工作人員,並向社會公布社區戒毒工作機構的地址和聯繫方式。
法律責任章節,規定了對違法違規者如何進行處罰。如娛樂場所和旅館、洗浴、酒吧、會所、茶館、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場所,未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擺放禁毒宣傳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這些場所為進入本場所人員實施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條件,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娛樂場所由原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郵政快遞物流企業發現郵寄毒品、物業服務企業發現管理的房屋有涉毒行為、汽車租賃企業發現承租人有涉毒行為,未向公安機關報告,將依法追責,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工作人員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