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頂山市關於開展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

河南省平頂山市關於開展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來源是三維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平頂山市關於開展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各縣(市、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校車安全管理,消除校車安全隱患,有效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一次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要求,查看是否成立了校車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定期召開工作聯繫會,是否開展了經常性排查整治,是否制定校車服務方案和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二)校車監控平台建立和校車使用許可開展情況。是否分級建立了校車監控平台,對轄區正在運營的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進行了有效監控,監控平台後台是否有專人值守。轄區校車使用許可程式是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是否履行校車使用許可審批職責,轄區合格車輛是否通過政府審核而取得校車標牌。
(三)校車和駕駛員管理檔案、台賬、管理制度及日常監管情況。學校自備車輛接送學生及幼兒是否建立了接送情況記錄台賬;對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的準入是否嚴格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對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校車要立即停運,不合格的駕駛人要堅決辭退;校(園)長是否與校車管理員、校車駕駛員、隨車管理老師及學生家長層層簽訂了安全責任書,是否明確了各自工作職責和安全責任。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是否經有關部門批准;學校是否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四)交通安全知識培訓情況。查公安交警部門、學校是否開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駕駛員是否進行了安全培訓。
(五)檢查校車安全隱患定期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防範和應急預案建立情況;查看對非法運輸學生上下學車輛打擊情況。
(六)檢查校車安全風險防範工作情況。校車是否按規定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校車承運人保險,校車車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按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
二、檢查方式及檢查時間
(一)6月1日至12日,各縣(市、區)相關管理部門、學校、幼稚園自查。
(二)6月13日至19日,各縣(市、區)政府組織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合開展轄區校車專項檢查。
(三)6月20日期至30日,市政府組織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對各縣(市、區)大檢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此次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迅速組織公安、教育、交通等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中小學生及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各縣(市、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切實發揮溝通協調作用,確保此次校車大檢查活動順利開展。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做好學生上下學交通車輛的監管工作,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各級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賦予的工作職責,嚴格履責,形成工作聯運機制,加大路檢、路查、路巡的工作力度。重點是對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嚴格檢查,對未取得校車許可和超載、超速、非法改裝車輛載運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規定進行處罰,對車輛進行查扣。
(三)明確管理職責。各縣(市、區)政府對本地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同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結合全市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機制建設,要明確各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在校車安全管理中的職責。各鄉(鎮)政府、村(居)委會要加大對縣鄉道校車通行的監管,採取有力手段,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最大限度減少管理盲點、薄弱環節。
督查工作結束後,市政府督查組要將督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材料包括:被檢查單位校車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督查匯總材料連同被檢查單位的工作匯報材料一併上交市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後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匯報,並印發督查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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