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3年度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3〕202號),現將河南省2023年度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2023年度,

2023年度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於組織推薦2023年度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各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3年度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3〕202號),現將我省2023年度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本年度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滿足申報條件的企業或園區按照自願的原則,選擇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照相關標準進行評價。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第三方機構評價結果基礎上遴選推薦,推薦的企業或園區原則上應納入省級綠色製造名單。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製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安全(含網路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製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具體要求
(一)綠色工廠
1.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
2.為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重點用能行業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發改產業〔2023〕723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發改運行〔2022〕559號)標桿水平的工廠,其他行業優先推薦達到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工廠。
(二)綠色工業園區
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產品製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範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各地區要組織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製造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優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的工業園區。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企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有關要求進行評價。各地區要組織汽車、機械、電子、紡織、通信等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進行申報,優先推薦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眾多的龍頭企業,優先支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
(四)第三方評價機構
1.第三方評價機構要按照《綠色製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開展工作,參照相關模板要求編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的評價機構列入黑名單,我廳將不予採信其所出具的評價結果。
2.同一法人的評價機構開展的本批次綠色製造名單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總計不得超過15項。對評價過程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等,我廳將不予採信其評價成果。
三、工作要求
1.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於2023年8月11日前將推薦檔案(含附屬檔案1推薦匯總表)、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電子版(蓋章PDF、Word格式,隨身碟儲存)一併報送至我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並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台上傳。
2.參與綠色製造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請於2023年8月15日前登錄管理平台填報“評價機構年度工作情況”。
附屬檔案:1.___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
  2.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
  3.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要求
  4.綠色製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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