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嚴禁中國小校和在職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河南省嚴禁中國小校和在職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河南省嚴禁中國小校和在職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是2015年8月31日由河南省教育廳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嚴禁中國小校和在職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 發布時間:2015年8月31日
  • 發布機關河南省教育廳
  • 文號:教師〔2015〕739號
禁止內容,違規處理,

禁止內容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國小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國小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六、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
七、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八、嚴禁在職中國小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違規處理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國小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國小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契約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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