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是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主動融入中原經濟區建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加快實施“人才驅動、學科驅動、創新驅動、品牌驅動”,提升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水平、科學研究能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把高等學校建設成“育人高地、創新高地、集聚高地、服務高地”,現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堅持內涵發展。牢固確立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穩定規模,最佳化結構,特色辦學,改革創新,走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適度擴大本科招生規模,加快研究生尤其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積極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適度擴大合作辦學、繼續教育以及民辦教育規模。最佳化高等學校區域布局結構,加大高等教育層次結構、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力度,適應中原經濟區建設需要,滿足人民民眾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樣化需求。指導和鼓勵高等學校從實際出發,主動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機制改革為重點,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增強高等教育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二、加強分類指導。指導高等學校根據實際,科學定位,確定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規格,在不同層次、領域辦出特色,構建適應中原經濟區建設的特色鮮明、協調發展的高等教育格局。加強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鄭州大學和河南大學創建國內一流大學,加大鄭州大學“211工程”建設力度,支持河南大學實施百年名校振興計畫。加強骨幹特色高等學校建設,促進其在行業領域進一步彰顯特色。加強新建本科高等學校建設,大力支持其發展成為各具特色的套用型高等學校。加強高職示範(骨幹)院校建設,充分發揮其在職業教育中的龍頭示範作用。加強民辦高等學校內涵建設,規範管理,打造若干所高水平民辦高等學校。
  三、鞏固教學工作中心地位。把教學作為高等學校最基礎、最根本的工作,做到政策措施激勵教學、工作評價突出教學、資源配置優先保證教學。把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學校基本制度,將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作為教授聘用的基本條件,定期開展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專項檢查。鼓勵高等學校開展專業核心課程教授負責制試點。繼續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完善國家、省、校三級教學工程體系。
“十二五”期間,重點建設500門精品開放課程、100個教學團隊,表彰100名在教學和人才培養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學名師,發揮其在推進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建設、提高教學質量方面的引領、示範、輻射作用。加強教育教學研究,繼續開展教學成果獎勵工作,獎勵具有示範作用和推廣價值的教學實踐成果。
  四、實施“重點和特色學科專業提升計畫”。堅持“扶需、扶特、扶優”原則,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強化學科建設,鞏固現有國家重點學科的學科優勢和學術地位,選準方向,集中優勢資源,培育若干個新的國家重點學科,新遴選建設一批省重點學科,培育催生新興和交叉學科,強化特色優勢學科,構建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資源共享、相互支撐的學科群,逐步形成滿足中原經濟區建設需要、特色和優勢鮮明的學科體系。加強專業建設,開展專業綜合改革,重點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構建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文化社會事業發展需求的特色專業群。提高按專業大類招生比例,健全校內二次選擇專業制度,積極開設輔修專業、輔修課程、雙學位課程。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產業人才供需年度報告制度,定期發布學科專業和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報告,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
  五、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加快博士、碩士授權單位和授權學科點建設,擴大研究生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規模,促進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完善以科學研究和實踐創新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健全導師遴選、考核等制度,給予導師特別是博士生導師在錄取、資助等方面更多自主權。專業學位教育突出職業能力訓練,建立健全與職業資格緊密銜接的培養、考核、評價和管理體系。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雙導師制,“十二五”期間支持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建立15個左右示範性研究生培養與創新基地。支持開展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綜合改革試點。完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強化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繼續設立研究生獎學金,獎勵學業成績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設立研究生助學金,將研究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改革獎學金評定、發放和管理辦法。依託導師科學研究或技術創新經費增加研究生的研究資助額度。
  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以提高實踐能力為重點,支持高等學校探索與有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模式。大力推進實施卓越工程師、卓越農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推進醫學教育綜合改革,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畫,探索適應國家醫療體制改革需要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模式。實施卓越教師教育培養計畫,探索中國小特別是農村中國小骨幹教師培養模式。提升高職學校服務產業發展的能力,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系統培養模式。改革教學管理,推行和完善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鼓勵因校制宜,探索科學基礎、實踐能力和人文素養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教學方法和手段,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構建自主學習、多元學習模式,促進個性發展。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及時把科研成果融入教學內容,推動重點實驗室、研究基地等向學生開放。支持本科生參與科研活動,早進課題組、早進實驗室、早進研究團隊。改革考試方式方法,注重學習過程考查和學生能力評價。
  七、強化實踐育人環節。大力強化實驗、實習、實訓和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達到國家不同專業實踐教學學分比例要求。
配齊配強實驗室人員,提升實驗教學水平。加強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實踐教學共享平台建設,“十二五”期間新建100個省級本科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和50個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加強實踐教學管理,提高實驗、實習實訓和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支持500項大學生創新訓練計畫項目。加強“第二課堂”建設,鼓勵高等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和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支持高等學校開展數學建模、職業技能大賽、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大學生科技文化藝術節、“挑戰杯”創業計畫競賽等競賽類活動。廣泛開展社會調查、生產勞動、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科技發明和勤工助學等社會實踐活動。把軍事訓練、就業指導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畫。在高職院校推行“雙證書”制度,支持學生參加企業技改、工藝創新等活動。加強校企合作,創立政府主導、學校為主體、企業參與的政校企聯動機制、產學研合作機制、資源開放共享機制、考核與激勵機制,共同推進高職院校技能型人才培養。
  八、加強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把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制訂高等學校創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開設創業類課程並納入教學計畫。重點建設一批創業教育示範高等學校。大力開展創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依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和大學科技園等,重點建設一批高等學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支持學生開展創業訓練。建立地方和高等學校創業教育指導中心和孵化基地,完善學生創業資助體系。加強就業指導服務,加快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大力開展就業指導師資隊伍培訓,推進高等學校就業指導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完善職業發展和就業創業指導課程體系。完善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加強畢業生困難群體就業援助與幫扶,促進大學生就業。
  九、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方案的實施,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更新教學內容,及時反映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改進教學方法,增強教學實效。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建設,為思想政治理論課提供師資和學科支撐。加強大學生形勢與政策教育、新生入學教育、就業觀念教育、畢業生文明離校教育和國防觀念教育。實施立德樹人工程,提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學化水平。創新開展網路思想政治教育,建設一批主題教育網站、網路社區。推動高等學校普遍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和諮詢機構,開好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完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測評體系,開展測評工作。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專家隊伍,推進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積極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輔導員和團幹部參加社會實踐、掛職鍛鍊、學習考察活動。加強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範教育,引導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
  十、大力推進協同創新。大力實施高等學校協同創新計畫,面向國家戰略和區域發展重大需求,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以創新能力提升為突破口,探索建立校校協同、校所協同、校企(行業)協同、校地(區域)協同、國際合作協同等開放、集成、高效的協同創新平台和新模式,形成以任務為牽引的人事聘用管理制度、寓教於研的人才培養模式、以質量與貢獻為依據的考評機制、以學科交叉融合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等,產出一批重大標誌性成果,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支撐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加強產學研合作,增強高等學校社會服務能力。加強高等學校技術轉化中心建設,完善技術轉化體系,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我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加強博士後研究人員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重大工程項目的結合,提高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科研團隊中的比例。“十二五”期間重點支持100項節能環保、電子信息、新材料和精密製造等領域的產學研與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支持高等學校參與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參與組建產學研戰略聯盟,推進產學研合作。支持高等學校瞄準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加強與相關部門和省轄市政府合作,建設一批高水平諮詢研究機構。支持高等學校與行業部門(協會)、龍頭企業共建一批發展戰略研究院,開展產業發展研究和諮詢。
  十一、加強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設。引導高等學校積極參與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實施和重要科研課題攻關。推進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模式改革,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加強科研管理隊伍建設,增強承擔、參與重大科研項目的能力。創新高等學校科研人員聘用制度,建立穩定與流動相結合的科研團隊。加大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形成重點支持和競爭性項目相結合的資源配置方式。“十二五”期間集中力量培育建設5個左右高等學校國家級高水平科研平台,新增一批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加強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到2020年,全省建設10個以上大學科技園,省重點建設的高等學校要與省轄市政府或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聯合設立科技園。支持高等學校與海內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整合科研資源,加大重大項目培育力度,資助200項自然科學領域重大科技攻關項目。
  十二、繁榮發展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實施新一輪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畫。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發揮文化育人作用,加強圖書館、校史館、博物館等場館建設,組織和引導高等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凝鍊辦學理念,確定校訓、校歌,形成優良校風、教風和學風,培育大學文化和大學精神,提升大學品質。加強項目培育,科學配置項目資源,充分發揮項目的引導、帶動作用。加強基礎研究,實施基礎研究重大專項和學術文化工程,推出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文化傳承創新標誌性成果,提升我省文化影響力。強化套用對策研究,促進交叉研究,培育建設一批智庫。加強協同創新平台培育建設,建設若干個人文社會科學協同創新中心。“十二五”期間建立70個左右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實施名師名家培育工程,宣傳推介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名師名家,面向社會開設高等學校名師大講堂,開展高等學校理論名家社會行等活動,普及社會科學知識,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公眾人文素質。
  十三、加快發展高職教育和繼續教育。堅持以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為平台,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中心,探索構建以高等職業教育為引領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培養面向生產、服務和管理第一線的套用性、技能型人才。重點建設國家示範(骨幹)高職學校和省級示範(特色)高職院校,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帶動全省高職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水平。
進一步推進高職教育集團化辦學,促進高職教育與經濟建設緊密結合,向緊密型、集約化方向發展。切實加強高職院校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十二五”期間重點建設100個省級示範性實訓基地,為培養培訓高技能人才提供條件保障。推進繼續教育綜合改革,探索高等學校繼續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新途徑、新方法,引導高等學校面向行業和區域舉辦高質量學歷和非學歷繼續教育。建設面向全社會的省內遠程教育系統,構建開放型終身學習體系,鼓勵社會成員通過多樣化、個性化方式學習。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繼續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管理,規範辦學秩序。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加強和規範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工作。
  十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高等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向全方位、多領域、深層次發展。支持有關高等學校與國(境)外高等學校深度合作,推進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學位互授聯授。積極引進國(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力爭到2015年,與世界名校合作取得新突破,辦好一批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實施海外名師項目和學科創新引智計畫,引進一批國際公認的高水平專家學者。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高等學校領導海外研修工作,擴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規模,實施國家留學基金委我省地方項目。設立“河南省政府來華留學生獎學金”,鼓勵高等學校吸引更多外國學生來豫留學,擴大招生規模,提高培養層次,培養一批“知豫、友豫、愛豫”的友好人士。進一步加強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擴大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容。以孔子學院(課堂)建設為龍頭,大力推進漢語國際教育與推廣,與國外合作建設一批孔子學院(課堂),重點建設國家漢語國際推廣少林武術基地、漢字文化體驗與研究基地和15個省級漢語國際推廣基地,加快國際漢語教學人才培養培訓和教學資源開發。
  十五、積極構建現代大學制度。依法落實和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引導高等學校加快制定大學章程,構建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大學制度。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依法落實職責和職權。堅持院系黨政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學術組織建設,最佳化校院兩級學術組織構架,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推進教授治學工作,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校領導聯繫學術骨幹和教授制度。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發揮民眾團體的作用。探索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組建模式,建立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
  十六、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招生錄取模式,推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穩步擴大自主選拔錄取規模,在堅持統一高考基礎上探索完善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等方式。推進高職教育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探索分類入學考試和單獨招生考試模式,建立“知識+技能”錄取模式。深入實施“陽光工程”,規範高等學校招生秩序,加強高考加分項目和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管理。推進碩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潛能和綜合素質的考查。推進博士生招生選拔評價方式、評價標準和內容體系等改革,把科研創新能力作為博士生選拔的首要因素,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與名額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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