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

《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及我省“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689號)要求,深化河南省“十四五”時期重點領域價格機制改革制定的實施方案。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1年9月2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24日
  • 發文字號:豫發改價調〔2021〕795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發改價調〔2021〕795號
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濟源示範區發改統計局、各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
現將《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9月24日

方案全文

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及我省“十四五”規劃《綱要》部署,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689號)要求,深化我省“十四五”時期重點領域價格機制改革,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指導河南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緊抓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機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市場化方向和系統觀念,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完善價格調控機制,提升價格治理能力,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剛性目標實現,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保障能力,確保全省價格總水平在合理區間運行。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科學定價機制全面確立,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和公共服務價格政策進一步完善,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和市場預期引導。完善價格監測分析制度和風險預警框架,一體監測重點商品生產、運輸、銷售、成本價格動態,動態調整價格監測品種和監測點。持續拓展價格監管大數據平台監測預警功能,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專業機構、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等單位數據資源和提升監測分析能力。創新豐富市場預期管理手段,強化政府與市場雙向溝通與信息交流。落實《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規範價格指數編制發布行為。
(二)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構建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長效機制,堅持“調高”和“調低”並重,注重預調微調,完善突發應急調控機制,有效保障糧油肉蛋菜果奶等供應,防止價格大起大落。加強生豬等重要民生商品逆周期調節,建立價格區間調控制度。強化價格與補貼、儲備、保險、金融等政策的協同聯動。落實好國家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加強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及時提出政策調整建議。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鼓勵各地“提標擴圍”和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
(三)積極應對大宗商品價格異動。密切關注鐵礦石、銅、原油、天然氣、玉米、大豆、食用油等大宗商品國內外期現貨價格走勢,深入研判分析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對CPI、PPI和產業鏈供應鏈影響,及時提出調控建議,協調推動有關方面做好保供穩價工作。
(四)持續深化電價改革。落實煤電、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上網電價政策,適時推進天然氣發電“電量電價+容量補償”市場化上網電價改革。落實抽水蓄能兩部制電價政策,探索建立新型儲能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增量配電網配電定價辦法、結算機制和監管方式,合理確定基本電費分攤比例。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最佳化峰谷時段劃分和峰平谷電價比例。完善“兩高”行業差別電價、階梯電價、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推動經營性電力用戶進入電力市場,適時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免收港口岸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電、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等領域基本電費。
(五)穩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適時放開非居民天然氣價格。適應“全國一張網”改革舉措,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嚴格監管配氣價格,探索建立城燃企業購氣成本約束和激勵機制。
(六)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動態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鼓勵供水單位與非農業終端用戶根據水資源狀況、供水成本等因素協商定價。積極推動供需雙方在項目前期簽訂框架協定、約定意向價格,提升水利工程融資能力。
(七)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和落實農業水價形成、用水管理、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工程建設和管護等機制,積極推行分類、分檔水價,加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節水設施推廣等協同配合,確保2025年基本實現改革目標。推進節約的農業水權市場化交易,支持向城市和工業用水轉讓。
(八)持續深化供水價格改革。建立城鎮供水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合理制定並動態調整供水價格。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科學確定各階梯水量,適當拉大階梯價差。以用水大戶和“兩高一剩”行業為重點,有序推進實施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建立健全支持工程良性運轉和促進節約用水的農村供水價格形成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供水分類分檔和兩部制水價制度。
(九)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成本分擔、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分行業確定主要污染物監測指標,強化對排污企業污染物監測和結果運用,穩步實施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招投標等方式確定污水處理服務費水平。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
(十)健全公用事業價格機制。完善城鎮水電氣暖價格形成機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嚴格規範價格收費行為。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財政投入與價格調整的協調機制,合理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在廚餘垃圾收運監管體系基本完善地區試點推行非居民廚餘垃圾計量收費政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戶生活垃圾處理付費制度。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最佳化計費方式。
(十一)完善公益性服務價格政策。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完善學前教育收費政策,規範民辦教育和中外合作辦學收費,進一步推進公辦高校收費制度改革,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建立健全養老服務價格機制,支持普惠性養老服務發展。完善殯葬服務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健全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加強景區內壟斷性服務價格監管,進一步推動景區服務價格回歸合理空間。完善公證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降低偏高價格。
(十二)加強成本調查監審。聚焦重點品種最佳化農本調查體系,延伸生豬、小麥、玉米等重要農產品調查鏈條。加強調查網路和基層隊伍建設,提升數據質量和套用水平。堅持將成本調查監審作為政府定調價的重要程式,規範組織流程,完善成本調查監審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機制,逐步推進成本信息公開,引入第三方參與成本監審工作。強化成本監審約束作用,逐步引入成本激勵機制。適時開展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水利工程供水等重點領域和涉及民生領域成本調查監審,加強壟斷行業和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成本監管。
(十三)紮實做好價格認定。高標準建設河南省價格認定專家庫和基礎資料庫,加快推進價格認定全省“一網通辦”。創新開展涉行政價格認定,探索做好涉及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和突發公共事件的價格認定事項,推進“資料庫建設+個案認定”涉稅價格認定。構建調解和訴訟有機銜接的價格爭議糾紛化解機制。
(十四)持續完善價格法治。適時修訂我省定價目錄、定價聽證目錄、定價成本監審目錄。推進《河南省贓物罰沒物管理條例》修訂。加快教育、供水、供熱等分行業成本監審辦法制修訂。完善價格監測預警、價格認定等領域制度辦法。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統籌協調。嚴格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部門會商機制,堅持全盤謀劃、整體部署,明確改革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及時協調解決價格改革重大問題,保障改革事項順利推進。
(二)加強方案論證。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強化重大問題和前瞻性政策研究。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把握好改革的時度效,科學設計改革方案,切實履行法定程式。充分論證相關群體承受能力、做好風險評估,同步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
(三)形成系統合力。強化上下聯動,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多形式開展工作指導和業務專業,不斷提升幹部專業素養和業務工作能力。充實價格工作力量,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加強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定等隊伍建設,協同推進改革落地、取得實效。
(四)強化輿論引導。堅持新聞宣傳與重大價格改革同研究、同部署、同實施,準確解讀改革方案,凝聚改革共識。加強輿情研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社會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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