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發掘單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發掘領隊:潘偉斌
西高穴大墓位於河南省安陽市西北,距安陽市約15公里的
安陽縣安豐鄉西高穴村,西依太行,北臨漳河,南倚南嶺,地勢高亢。
西高穴村與千年古鎮漁洋為鄰,向東7.15公里為西門豹祠,14.32公里為故
鄴城。隔
漳河與東魏靜帝的
天子冢、講武城相望,附近有北齊宰相和士開的墓葬和固岸北朝墓地等。
從2006年至2008年,此墓葬多次被盜,當地公安部門先後破獲四起對此墓葬的盜掘案件。為了搶救地下文物免遭進一步破壞,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於2008年12月中旬,對此墓葬進行搶救性發掘。
發掘工作於2008年12月12日開始,到2009年12月下旬基本結束,經過一年的發掘,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墓葬形制
這次發掘共清理了兩座墓葬,分別編號為一號墓、二號墓,因為一號墓尚在發掘之中,此次僅報導二號墓資料。
二號墓坐西向東,方向110°,墓道長近39.5米,寬9.8米。墓室墓壙平面呈前寬後窄的梯形,東面最寬處寬22米,西面19.5米,東西長18米,整個墓葬占地面積740平方米左右。
斜坡墓道,墓道最深處距地表15米左右,墓道兩壁分別有七個台階,逐級內收。在墓道與墓門交接處的墓道南北兩邊,各有一道長5米,高4米的護牆,每面牆的牆體內立有5根原木立柱,作為龍骨。原木枝杈紋理清晰可辨。墓道填土內含有大量料礓石,經平夯夯實,十分堅硬。
墓門寬1.95米,高3.02米,磚券頂。有石門,石門外有三層封門磚封閉。墓室為磚室墓,分為前、後兩室。前室近似方形,東西長3.85米,南北寬3.87米,四角攢尖頂。有南北兩個側室,其中南側室平面為南北長3.6米,東西寬2.4米的長方形,弧形券頂;北側室平面為南北長1.83米、東西寬2.79米的長方形,四角攢頂。後室東西長3.82米,南北寬3.85米,四角攢尖頂。有南北兩個側室,側室南北長均為3.6米,東西寬1.9~ 1.92米之間,弧形券頂。
整個墓室均為青石鋪地,四個
耳室均有石門封閉,可惜發掘時,都被盜墓者破壞。從出土的墓門殘塊看,部分墓門上應當有精美的石刻畫像。畫像內容豐富,畫法嫻熟,刻工高超,技法為減地線刻。其中鋪地石板長95厘米,寬90厘米,十分平整規矩。
出土文物
此墓葬雖然經過多次盜掘,破壞嚴重,但是仍出土了一批文物,大部分經過擾動。其中以出土的多枚刻字銘牌最為重要。另有兵器和墓主人的頭骨、肢骨等殘塊。為我們確定墓主人的身份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
此墓出土文物,從質地上分,計有金、銀、銅、鐵、雲母、玉、骨、漆、釉陶、陶、石等等。據初步統計,出土可復原的文物約250餘件。其中,有能夠反映墓主人身份的銘牌、鐵甲、鐵劍、鐵鏃、鐵帳架等。另外有銅帶鉤、鎏金蓋弓冒和大量的雲母片,以及陶器殘片等。
圭和璧,均為青石質地。其中圭長28.9厘米,寬7.4厘米;璧的直徑達到28厘米。根據文獻記載,圭、璧均為禮器。
畫像石:均為殘塊。主要出土於盜洞①周圍,距地表深5米處,少數出土於墓室內。其內容有“神獸”、“七女復仇”、 “宋王車”、“文王十子”、“咬人”、“喝酒人”等等,並有門簪、雕龍等殘塊。圖畫精美,畫工精細,人物形象生動,是漢畫像石中不可多得精品。
兵器:主要有鐵甲、鐵劍、鐵鏃、弩機構件等。根據出土的銘牌記載,我們知道隨葬品中至少還有短矛、大戟、大刀等等。
車馬雜器:出土有蓋弓帽、傘帽、銅鈴和煤精石虎雕。
用具:銅帶鉤、陶硯、帳構件、鐵鏡、石枕、銀質和銅質帶扣、銀質箱飾件、銀質鋪首、銅質鋪首、銅環、銀飾件、印符、銅釵、骨尺殘塊、泡釘、銅帽釘、鐵削。
飾件:有玉珠、瑪瑙餅、水晶珠、瑪瑙珠、玉佩等各種玉飾件,金絲若干、金紐扣、箱飾件、銀環、珍珠、雲母片若干、金簧、骨簪、骨板等。
錢幣:出土四枚,均為東漢五銖。
陶瓷器:陶器因未修復,數目無法統計,但是從器形上看有陶灶、耳杯、盤、壺、罐、托盤、盆等。
陶俑:陶俑共出土兩個,其中一個基本完整,另一個僅餘頭部。
刻銘石牌:刻有銘文的石牌59塊,從器形上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圭形,長10.8厘米,寬3.1厘米,厚0.8厘米,尖部中間有穿孔,孔內有銅環,銅環連以銅鏈。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挌虎短矛”等內容;另一類為六邊形,長8.3厘米,寬4.75厘米,厚0.7厘米,上部中間有穿孔。其刻字內容為隨葬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如衣服類有“黃綾袍錦領袖一”、 “丹綃襜襦一”等;用具類有“鏡台一”、 “書案一”、“ 渠枕一”等;其他還有如“香囊卅雙”、“ 胡粉二斤”等。這些石牌上的銘刻絕大多數都是漢隸,俗稱“八分體”,字型規整,遒勁有力。只有8塊字型為較為潦草的漢隸體。
遺骨:共發現 3個個體,其中兩個女性頭骨位於後室,男性頭骨位於前室門道處。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人骨鑑定專家王明輝博士進行性別和年齡鑑定,確定其為男性一具,六十歲左右;女性二具,年齡分別為五十歲左右和二十歲左右。
墓主人身份的認定
為了確認墓主人身份,國家文物局先後邀請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鄭州大學、河南大學、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單位有關專家,從考古學、歷史學、文字學和體質人類學等多方面進行了論證。專家們結合墓葬的形制、規模、出土文物、出土銘牌銘文的內容、字型、出土墓主人骨骼的鑑定,並結合歷史文獻資料,最終判斷此墓的墓主人是魏武帝曹操,此墓系魏武帝曹操的高陵。特別是那些帶有“魏武王”銘文的文物出土,為確定墓主人為魏武帝曹操提供了重要證據。
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記載:“(建安二十五年)庚子,王崩於洛陽,年六十六。……謚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因為曹操封國為魏,故稱魏武王。十月,曹丕代漢自立,建立魏朝,追尊其父曹操“武王曰武皇帝 ”。此後曹操的稱謂為魏武帝,因此“魏武王”是這個短暫時期的稱謂。
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記載:建安二十三年(218年)“六月,令曰: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規西門豹祠西原上為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西門豹祠位於
鄴城故城西、
漳河南岸,今天的漳河大橋南行一公里處,地屬河南省
安陽縣安豐鄉豐樂鎮。其故址尚存,現為一高台地,高出地面約2~3 米,其上為一南北朝時期的遺址。在這裡的地面上,至今還散落著不少東漢、東魏、北齊時的磚瓦殘片。說明在東漢、東魏、北齊時,這裡曾有地面建築。據《水經注》濁漳水條記載:“漳水又東徑武城南。……漳水又東北,逕西門豹祠前。祠東側有碑,隱起為字,詞堂東頭石柱,勒銘曰:“趙建武中所修也”也就是在公元335~348年。此勒柱石刻現存於
臨漳縣文物保管所。
唐代的《元和郡縣圖志》相州
鄴縣條中明確記載:“魏武帝西陵在縣西三十里。”西高穴大墓向東7公里就是西門豹祠,15公里就是
鄴城舊址,因此這個記載與西高穴大墓距鄴城舊址實際距離正好相符。
1998年4月,西高穴村村民徐玉超在村西的小方池地里起土時,挖出了後趙建武十一年(345年)大仆卿駙馬都尉魯潛墓誌,其上面記載有: “墓在高決橋陌西行一千四百廿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四十三步,北回至墓名堂二百五十步。”此墓誌首次明確記載了魏武帝陵的具體方位,將魏武帝曹操墓葬的位置鎖定在
漳河南岸的西高穴村範圍內。
2008年,盜墓賊從此墓中盜出銘牌一塊,其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刀”字樣;另有石枕一件,其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慰項石”。這是確認此墓葬為魏武王曹操高陵的旁證。
通過對此墓葬的形制、規模、出土文物,結合魯潛墓誌和西門豹祠等的相互位置,以及歷史文獻記載的魏武帝陵位置,我們認定此墓葬的主人就是魏武帝曹操,此墓葬是魏武帝曹操的高陵。
發掘的意義
此墓葬墓主人曹操去世和入葬的年月清楚,紀年明確,為東漢、魏晉時期墓葬的斷代起到了標尺性作用。從墓葬無封土和出土器物看,魏武帝曹操的安葬是完全遵照了他臨終時遺令的“不封不樹” ,“斂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的要求,開魏晉南北朝時期薄葬制度的先河,對後世的喪葬制度影響巨大。曹操所開創的魏晉南北朝薄葬制度是從兩漢到隋唐喪葬制度的過渡階段,在中國喪葬制度演化的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對之深入研究為我們全面了解中國喪葬制度的演化過程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