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縣、區級星級體校(2019—2022)認定標準實施細則

基本條件,規章制度,訓練保障,隊伍建設,人才輸送,人才效益,

基本條件

1,田徑場
能夠保證訓練的需要,須有標準的塑膠田徑場,內道周長400米,不低於6道。
認定依據:田徑場的圖紙、照片,非本校場地的須提供場地使用或租用協定書,體教結合的單位需同時提供相關檔案或協定書。
2,訓練場館
①各項目應有獨立的、符合比賽規則規定的訓練場(館、房)。若兩個項目同在一場(館、房)內訓練,但分別有各自訓練場地,視為具有相應的訓練場地。
②凡兩個以上項目共用同一場(館、房),但不能同時進行訓練,只視其具有一個項目的訓練場館。
③凡無所有權的訓練場(館、房),但有100%使用權可視同有訓練場地;長期(四年以上)租用場地及體教結合用場地可按實際場地計算。
④水上、腳踏車項目條件可適當放寬。
認定依據:場館權屬證、場地平面圖、無所有權的同時須提供使用或租用協定書、場地照片。
3,訓練設備
各項目訓練器材齊全、完整,能滿足訓練需要。
認定依據:開設項目訓練器材清單及購置發票。

規章制度

(1)教練員訓練計畫
訓練計畫應體現全年訓練不低於260個訓練日(含競賽),每天訓練時間控制在2小時以內。
教練員計畫包括:年度訓練計畫、階段訓練計畫、周訓練計畫、課時訓練計畫、年度訓練工作總結。
年度訓練計畫包括:
①全年訓練的基本任務;
②對重點運動員個體分析;
③制定運動員身體素質、專項技能的成績目標;
④全年訓練周期的劃分,各階段訓練任務、訓練時數及訓練的基本手段;
⑤全年訓練負荷、比賽及定期綜合考核的安排;
⑥檢查和測定各項訓練指標的時間和次數;
⑦實施計畫的具體措施。
階段訓練計畫包括:
①階段訓練的任務、各項訓練內容比例;
②階段訓練的手段及訓練負荷的具體安排。
周訓練計畫包括:
①課的劃分;
②時間安排;
③運動量的安排。
課時計畫包括:
①課的任務、負荷;
②準備部分、基本部分、結束部分的訓練時間安排及訓練方法;
③課後小結(課的執行情況記錄,須包括訓練對象完成訓練任務的量化分析及對下一訓練課實施的建議)。
年度訓練工作總結包括:
全年訓練計畫的實施情況(突出重點隊員執行情況),訓練過程中的經驗體會,分析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提出今後努力方向,要有數據、有分析。
認定依據:訓練計畫的書寫規範,訓練計畫內容不完整的不予統計。
計算方法:訓練計畫齊全規範的教練員人數/教練員總數×100%。
(2)學校訓練部門完善的制度和計畫包括:訓練部門工作職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以及對訓練常規管理(選材測試、訓練計畫)的管理制度和辦法,還應有學校中近期、遠期訓練目標、任務、計畫執行情況、檢查辦法、考核記載等(考核以資料記載為依據)。
(3)有教練員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包括:聘任和考核的制度,評定辦法、考核結果(包括選材測試、訓練計畫、教練員業務檔案、招生進退隊、考勤、參賽、輸送等原始資料)。
(4)有運動員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包括:有招生制度和招生原始材料、運動員技術檔案、訓練監控制度(含重點運動員訓練過程中的監控檢查原始記錄及運動員年度訓練相關資料的記載)。
認定依據:
①訓練常規管理制度彙編;
②學校訓練部門中、遠期訓練規劃;
③訓練部門本周期年度工作計畫及工作總結;
④教練員業務檔案;
⑤訓練計畫檢查評價總結;
⑥教練員業務學習有關材料;
⑦教練員年度考核辦法與考核原始資料;
⑧教練員訓練、會議、業務學習考勤合訂本;
⑨各運動隊本周期年度比賽參賽計畫;
⑩各運動隊本周期年度比賽賽後總結;
⑪運動員選材原始資料;
⑫運動員技術檔案;
⑬運動員進、退隊審批表;
⑭各項目在訓運動員花名冊(提供本周期分年度名冊);
⑮運動員參加各級各類比賽成績登記匯總;
⑯向上級輸送運動員統計表;
⑰各項目年度比賽成績冊、秩序冊及各種檔案、通知等。

訓練保障

(1)學校設有科研醫務室,並配有專、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可由教練、教師、行政幹部兼任。
專職人員的界定:從事體育科研工作的醫學院醫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2)科研醫務室配有選材、機能評定及訓練監測需要的形態、機能、生理、生化、恢復等儀器設備齊全,並能為訓練服務。
①全套形態測量儀器;
②體重脂肪稱(或身高體重計與體脂儀);
③心率表;
④TDP神燈。
每缺少一項,將檔計分,缺少3項以上本條目不計分。
認定依據:儀器設備帳冊、儀器使用工作記錄及測試數據,科研醫務室(所)成立批文或協定書、科研醫務人員身份學歷證
明、實地核查科研醫務室(所)、儀器及相關設施設備。
5、經費保障
為保障訓練需要,運動員、教練員每天人均一伙食標準不低於10元,運動服裝經費每年人均不低於500元。
認定依據:在校運動員花名冊、一伙食補貼及訓練經費使用賬冊。

隊伍建設

一,教練員隊伍
(1)教練員是指學校從事體育人才培養訓練工作的專職、兼職、聘任的人員。
中級教練員是指具有中級職稱的教練員(含中級講師、中級級教師、小教高級)。
計算方法:中級教練員人數/教練員總數×100%。
認定依據:教職工花名冊、工資花名冊、教練員花名冊、教練職稱資格證書或中級講師、中級教師、小教高級職稱資格證原件、教練員聘任證書、聘任和退休返聘教練員批文,且聘任時間不少於3年。
(2)教練員學歷以國家承認其學歷的院校所頒發的畢業證書原件為準。
計算方法:具有本科學歷的教練員/教練員總數×100%。
認定依據:教練員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
(3)教練員培訓指國家、省、市體育局主辦的崗位培訓、短期培訓、各類講座等。學校的教練員必須參加市級以上體育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且資料齊全的,方可予以統計。
學校須有教練員培訓總體規劃、總結及相關資料。
教練員培訓資料須包括:培訓通知(授課人、參加培訓人員、培訓項目、培訓時間、地點、內容)、聽課筆記、學習總結、培訓證書等。
計算方法:
四年中參加培訓的教練員人數/教練員總數×100%。
同一教練員參加多次培訓以一人計算。
認定依據:培訓通知、培訓人員、聽課筆記、學習總結、培訓證書、年度培訓總體規劃及總結。
(4)學校教練員論文必須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方可予以統計。
刊物可在體育類刊物上發表,也可在相應級別的其他刊物上發表,發表的刊物應是人事部門認可的刊物(指同級人事職稱部門認可的論文)。各市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論文報告會、論文集等不予統計。
合作發表的論文只計算第一、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及以下不予統計。一文多次發表按一文計算,一位教練員發表多篇論文按一人計算。
認定依據: 發表論文的刊物原件。
二,運動員隊伍
運動員是指常年參加訓練的學生總數。
認定依據:在訓花名冊、運動員技術檔案、訓練計畫

人才輸送

(1)輸送是指本級向上級訓練單位輸送,同級別單位輸送無效。
(2)向上級輸送的界定:學校向省級優秀運動隊、解放軍隊、省體育運動學校、市級體校輸送。
(3)輸送到解放軍隊的須有代表我省執行兩次計分並參加全國以上比賽的運動員方可計算。
(4)輸送證明的界定:向省優秀運動隊輸送的,需提供當年度省政府人事勞動部門錄用檔案原件;向解放軍隊輸送的,需提供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及兩次計分相關檔案;向省、市級體校輸送的,需提供入校當年省、市教育部門招生辦審批覆印件或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5)向省優秀運動隊輸送的運動員可作為附加分,不設上限。
(6)在上級訓練單位試訓、代訓、培訓不統計在輸送人數內。
(7)認定依據:認定工作前4年學校輸送的學生名單及有關證明材料。

人才效益

突出貢獻
(1)在校系統訓練時間在一年以上並直接輸送到上一級訓練部門的學生,在輸送後取得省年度以上的比賽成績方可計算在內。
(2)以國家體育總局及河北省體育局每年統計的大賽成績為準。
(3)計算方法:按取得大賽名次累計分數,滿20分不再累計。
(4)集體項目計算到全運會前10名。
(5)如一名運動員在全運會、亞運會、青奧會、全國A級比賽、省運會、省年度比賽獲得成績,只計一次最高分。
(6)破世界紀錄以20分計算,凡破亞洲紀錄、全國紀錄以10分計算。如一名運動員多次獲得比賽成績並打破世界紀錄,只記一次最高分。
(7)年限的界定:輸送的運動員在認定前四年(含檢查認定當年)中所取得的大賽成績。
(8)輸送時間:兩個周期(8年)前輸送的運動員取得的大賽成績,按相應成績分值的一半計算。
認定依據:
①取得大賽成績的運動員名單及成績統計表;
②取得大賽成績運動員的輸送、成績證明以及在校系統訓練一年以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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