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實施辦法》意在為加快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主要指氯氟烴類物質,即氟里昂,下同),保護臭氧層和人類生存環境,根據國際《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及《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實施辦法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2-06-13
- 生效日期:2002-07-01
《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實施辦法》意在為加快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主要指氯氟烴類物質,即氟里昂,下同),保護臭氧層和人類生存環境,根據國際《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及《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實施辦法》意在為加快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主要指氯氟烴類物質,即氟里昂,下同),保護臭氧層和人類生存環境,根據國際《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及《中國逐步...
十七、河北省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實施辦法(2002年6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三十一)第十二條關於委託其作為技術依託單位的審核認定的規定。十八、河北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2001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淘汰氟利昂等消耗大氣臭氧層的物質。第三十九條 使用產生噪聲和振動的機械設備、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噪聲源,應當採取消聲防振措施,產生的噪聲、振動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
禁止將國家已經淘汰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用於前款規定的用途。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中國履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第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該條例所稱消耗臭氧層物質,是指對臭氧層有破壞作用並列入《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見上文)的化學品。該條例表明,國家擬逐步削減並最終淘汰作為製冷劑、發泡劑、滅火劑、溶劑、清洗劑、加工助劑、殺蟲劑、氣霧劑、膨脹劑等用途...
管理辦法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履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及其修正案,加強對我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以任何形式進出口列入《...
第一條 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締約國之間的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以下簡稱受控物質)的進出口...
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技術創新大賽是圍繞“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專題的比賽。目的意義 為切實履行我國簽署加入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落實《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保護臭氧層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類健康,現...
附屬檔案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申請書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履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倫敦修正案)(以下簡稱《議定書》),加強對我國消耗臭氧層物質的進出口管理,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
中國政府於1991年加入《蒙特婁議定書》後,於1992年編《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逐步淘汰的國家方案》(以下簡稱《國家》),1993年初得到國務院與多邊基金執委會的批准。《國家方案》統計分析了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現狀,科學評估...
答:2010年,國務院出台《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我國履行《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和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同年,原...
1、負責《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和《關於加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的規定》的具體實施,對外與國際機構和締約國協調ODS進出口管理,對內統一負責落實ODS進出口管理的各項具體工作。2、起草ODS進出口管理政策法規。3、提出...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依據...
實際上,在臭氧層內臭氧的形成是眾多物質參與,一系列化學反應達到化學平衡的結果。臭氧在遇到H,OH,NO,Cl,Br時,就會被催化,加速分解為O₂。《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中列出的破壞臭氧層物質,可分解產生H,OH,NO,Cl,...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為實施《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控制和減少消耗臭氧層物質而制定的議定書,1987年9月16日訂於蒙特婁。1990年和1991年兩次調整和修正,修正後的議定書於1992年8月20日生效。中國於1991年6月13日...
落實《蒙特婁議定書》和基加利修正案,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國際履約工作,嚴格源頭準入,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加強含氫氯氟烴生產和消費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八)強化聯防聯...
中國頒布實施《中國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制訂25個行業的淘汰行動計畫,關閉相關淘汰物質生產線100多條,在上千家企業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轉換,累計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25萬噸,占到開發中國家淘汰總量的一半以上,圓滿完成《...
3.積極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工作 完善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使用和進出口的審批、監管制度。按照《蒙特婁議定書》的要求,完成含氫氯氟烴、醫用氣霧劑全氯氟烴、甲基溴等約束性指標的淘汰任務,嚴格控制含氫氯氟烴、甲烷氯化物生產裝置...
按《議定書》規定,開發中國家最終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期限是2010年。隨著已開發國家在1996年基本停止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和消費,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消費國之一,在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時,按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