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度培訓計畫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度培訓計畫的通知》是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度培訓計畫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林辦字〔2015〕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林業廳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5年04月2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林業局,定州市、辛集市林業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林業教育培訓管理,切實做好乾部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全省林業系統幹部職工的整體素質,為全省林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按照國家林業局和省有關教育培訓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2015年全省林業工作的目標要求,研究確定了河北省林業廳2015年度培訓計畫,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根據中央和省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精神,為進一步規範培訓工作,加強培訓費管理,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培訓班由各主辦單位負責組織舉辦。各主辦單位要加強培訓班管理,嚴格按照計畫舉辦。在開班前1個月印發辦班通知,並在培訓班結束15天內,將辦班通知、培訓課程安排(培訓內容)、學員名單及總結電子版一併報送省廳人事處。
二、培訓班要節儉務實。培訓班應當在開支範圍和標準內,主要依託幹部教育培訓高校基地或定點酒店舉辦,在石家莊舉辦的班次原則上安排在省林業幹部培訓中心。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發放紀念品。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菸酒。
三、本計畫所列培訓項目涉及市縣人員的由市及相關縣林業主管部門協助組織學員,不收取任何培訓費。一般不得在計畫外舉辦培訓班,確因工作需要舉辦的,需提前提出辦班申請,經批准後列入計畫內培訓班。2015年度培訓計畫在河北林業網人事教育欄內登載,接受全省林業系統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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