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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資源和空間環境條件,建立以林業為主體,農林牧合理配置,長、短期相互結合,生態與經濟和諧發展的林業多目標複合經營體系,提高林業綜合經營效益,推進林業又快又好發展,現根據全省林業實際,就發展林下產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 充分認識發展林下產業的重要意義
(一)發展林下產業是實現以短養長,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隨著我省防沙治沙、退耕還林、“三北”、綠色通道、速生豐產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和“果品強省計畫”的深入實施,林地面積迅速擴張。到“十五”末,全省有林地面積達到6512萬畝,森林覆蓋率23.25%,林業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與農民的利益關係越來越密切。同時,林木生長周期長、農民短期收入跟不上的問題也逐漸顯現,成為制約林業發展的不利因素。合理利用林下資源,科學發展林下產業,實現“近期得利,長期得林,以短養長,長短協調發展”的良性循環,對提高農民造林積極性,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增強林業自身持續發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展林下產業是充分利用林地資源,構建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要求。我國人多地少,節約和高效利用土地資源是國家的一項長期發展戰略。利用林下閒置的土地資源,大力發展林業多目標複合經營,提高複種指數,可有效緩解林農矛盾,為國家節約土地資源,符合當前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客觀要求。發展林下養殖業,把禽畜養殖由村內轉移到林間,改變人畜混居的傳統生產、生活方式,可有效減少病菌傳染,改善居住環境,美化村容村貌,對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將起到巨大推進作用。
(三)發展林下產業是轉變林業經濟成長方式,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農村人才、技術、資金條件比較落後,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仍然較高,短期內不可能依賴高新技術來實現農民增收,在林下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農民容易接受,也容易掌握。林下環境具有空氣新鮮、清潔衛生的獨特優勢,林下種養是一種貼近自然的生產經營方式,林下產品具有綠色、環保、健康的特點,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充分利用林下獨特的生態環境條件,林木、林下立體發展,把單一林業引向複合林業,轉變林業經濟成長方式,提高林地綜合利用效率和經營效益,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實現農民增收和企業增效,使農民從林業經營中真正得到實惠。
二、 明確發展林下產業的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林業生態安全為前提,以促進農民增收為目的,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業生產力水平為核心,整合林業資源,突出特色,科學規劃,促進林業由單一營林向多目標複合經營轉變,實現以短養長,增強林業持續發展能力。
(二)發展原則
——堅持林業至上,保護第一的原則。在確保森林資源安全的前提下,重點開發平原區、低山丘陵區及溝谷川地的用材林地、經濟林地林下資源。
——堅持集約化經營,產業化開發的原則。加快生產、加工、銷售環節的配套發展,逐步形成種養加一體化、產加銷一條龍的產業化經營體系。
——堅持突出特色,分類施制的原則。根據當地的自然環境條件和市場經濟條件,合理選擇發展模式,聚集生產要素,重點培育區域化的特色基地、專業市場。
——堅持龍頭帶動,示範引導的原則。強化龍頭企業、示範基地、基層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建設,提高農民組織化水平,引導林下產業科學發展。
(三)主要發展模式
林下產業可以概括為林下種植業和林下養殖業兩大類,主要有林糧、林草、林藥、林菌、林禽、林畜等複合模式,各地在實際發展中,可根據林木生長狀況,結合自身經濟技術條件和市場環境條件靈活選擇。
林農複合模式:以寬頻距、稀植型農田林網為主,在帶間長期種植作物,對林木有以耕代撫效果。
林草複合模式:在幼林生長階段,林下空間大、光照條件好,可在林下種植牧草和肥源植物。適宜在林間發展的牧草主要有苜蓿、黑麥草、魯梅克斯、冬牧70、白三葉等。
林藥複合模式:適宜林下栽種的藥材,一般是喜濕耐陰的草本、藤本或灌木類植物,如西洋參、桔梗、細辛、半夏、串地龍、薄荷、蘇子、百合、田七、柴胡、板藍根等。
林菌複合模式:適宜造林密度較大、林內光線弱的陰濕環境。可供發展的食用菌有木耳、香菇、口蘑、平菇、草菇、雙孢菇、雞腿菇、杏孢菇等。
林禽模式:在造林密度較小,林下空氣流通性好、濕度低的林地內,可圍網放養雞、鴨、鵝類,每個場區存養量以不引起林下土地沙化為宜。
林畜模式:在林木成長為中齡林以後,可在林下適度放養豬、羊等家畜。這種模式主要在平原區地勢平坦的用材林地中進行,山地不宜發展。
特種養殖模式:林下養殖珍稀動物收益相對較高,但要求有特定的技術條件和市場條件。適宜林下養殖的珍稀動物有鴕鳥、雉雞、狍子、野兔、狐狸、貂、貉等。養殖對象可根據林下條件靈活選擇。
三、採取有效措施,推進林下產業快速發展
(一)統籌安排,科學規劃。各地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調查,摸清適宜發展林下產業的林地類型、範圍。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林地資源狀況、農村發展水平差異等實際情況,把發展林下產業與林業產業化建設、退耕還林和防沙治沙後續產業開發相結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統籌規劃,合理確定發展方向,積極推廣切合本地實際,適宜本地區發展的林下種、養模式。同時,今後新造林和現有林撫育改造,要在滿足一般林營要求的前提下,根據不同林下產業類型的特點,制定不同的造營林方案,儘量為林下產業開發創造條件,努力探索和推廣林木經營與林下產業開發相互適應、相互促進的配套發展模式。
(二)制定優惠政策,拓展投融資渠道。大力倡導營林企業率先投資發展林下產業,鼓勵各類所有制主體共同參與。在林權制度改革過程中,凡已發展林下產業的林地,優先落實其使用權和該林地上森林、林木的承包經營權。林下產業開發需要進行林分結構調整時,在不違背森林資源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儘量滿足其林木採伐指標。允許林下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林業資產,以租賃、承包、轉讓、合資、合作等形式進入市場合理流轉。加強與金融部門的溝通與協作,積極探索林地、林木抵押貸款、聯戶聯保信用貸款的有效運作方式,爭取農村信用小額貸款對農戶的支持。積極爭取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新農村建設等專項資金的支持。國家和省給予林業的貸款貼息資金、林業科研資金適當向林下產業傾斜,逐步建立以社會為投資主體,銀行貸款支持、政府引導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三)突出典型示範,強化龍頭帶動。各縣(市、區)要在重點工程區分別主抓一批不同類型的林下產業示範園區,積極培育一批典型企業和大戶。省、市要抓好示範點的篩選和推廣,對規模大、效益好、管理規範的特色基地、示範園區,予以命名和掛牌認定,並給予重點扶持。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對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進行廣泛宣傳,藉助現場會和參觀考察活動,通過現身說法,以點帶面,輻射推廣。加強龍頭企業建設,按照“扶優扶強”的原則,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產業龍頭。以龍頭企業為主體,大力推廣“公司+基地+農戶”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努力營造企業帶大戶、大戶帶小戶,千家萬戶共同參與的發展局面。鼓勵實力雄厚的經營主體,在優勢區域率先發展一批基層專業協會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強化內部服務、行業自律和自我規範,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四)搞好技術服務,推進科技進步。積極搭建企業、農民與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推廣單位之間的合作平台,推進科技協作,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林下產業發展機制。及時引進和推廣適宜林間種植、養殖的新品種、新技術,大膽探索林間種養新模式。建立林產品產前、產中、產後的技術服務體系,鼓勵科技人員到生產第一線從事科技服務,加強對企業、示範戶和農民技術骨幹的信息諮詢和業務培訓,大力推廣和套用先進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步伐。強化標準化建設,地方林業部門要積極組織科研、生產單位,針對當地發展重點,研究和制訂適合本地實際的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規範產前、產中、產後的標準化管理。積極推廣無公害生產,林木病蟲害防治要儘量採用生物防治和機械防治,避免對林下產品造成危害和污染。強化品牌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林下產品產地認證,打造一批名牌產品,提高市場競爭力。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林下產業快速發展。各級林業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林下產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潛力,把林下產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林業建設規劃,列入議事日程,明確領導分工,強化行政推動。要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加強與財政、稅收、金融、農業、畜牧、農業開發等相關部門的協調,研究和制訂具有地方特色的,體現優惠、扶持、促進原則的經濟調節政策,強化政策引導。建立激勵機制,把林下產業建設工作納入林業工作考核範圍,對工作實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形成合力,共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把林下產業作為新亮點、大產業努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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