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由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緊扣數字經濟發展對數位技術人才的需求,主要圍繞智慧型製造、區塊鏈、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等數位技術領域新職業,實施規範化培訓、社會化評價、項目化管理,培養有良好的科學素養、精於實操套用、能夠解決複雜問題的工程技術人才,努力培育高水平數位技術工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發展歷史,全文,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4月,河北省人社廳印發《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全文

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人社部印發的《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實施辦法》(人社廳發〔2021〕71號)、《關於穩步推進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實施工作的函》(人社專技司函〔2022〕47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數字人才培育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目標任務和工作定位
數字人才培育項目主要圍繞智慧型製造、區塊鏈、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等數位技術領域新職業,實施規範化培訓、社會化評價、項目化管理。緊扣數字經濟發展對數位技術人才的需求,全面加強繼續教育,培養有良好的科學素養、精於實操套用、能夠解決複雜問題的工程技術人才,努力培養高水平數位技術工程師。
二、培育方式和參訓人員
採取“規範化培訓、標準化評價、多元化培養”的培育方式,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或擬從事數字經濟領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含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畢業學年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和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參加培訓。
(一)開展分類培訓。培訓工作由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培訓機構目錄的省內相關培訓機構負責,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新職業培訓教程,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分職業、分方向、分等級實施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培訓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培訓合格證書。
(二)建立等級評價。評價工作由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目錄的相關評價機構負責對培訓合格人員按照國家職業標準進行專業技術等級考核,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合格的,由評價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證書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網進行查詢驗證。
(三)實施多元培養。引入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開展培訓,積極探索舉辦數位技術技能競賽、數字經濟技術技能人才論壇、數字人才專題研修等活動,充分發揮以賽促學、以會促育的人才培養作用。
三、實施程式
(一)提交開班申請。培訓機構應使用“河北省職業能力建設管理服務系統”提交開班申請,經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後,符合條件的按照職業培訓監管程式組織實施。
(二)報備計畫方案。培訓機構要按照數位技術領域相關國家職業標準制定培訓計畫和方案,並商評價機構確定專業技術等級考核計畫和方案,向屬地市級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三)組織開展培訓。培訓機構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新職業培訓教程,開展“線上+線下”“理論+實操”培訓。
(四)申報等級考核。取得培訓合格證書且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申報條件的學員,由培訓機構組織對接,向符合條件的評價機構申報相關職業專業技術等級考核。
四、政策保障
(一)認定繼續教育學時。參加數字人才培育項目的培訓學時可登記為參訓人當年繼續教育專業課學時,作為年度考核、晉升和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全國有效。
(二)貫通專業技術職稱。對參加數字人才培育項目且符合省內職稱申報評審範圍的人員,取得初級、中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取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可作為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重要參考。用人單位在聘的數字經濟領域各層級高技能人才,可申報相應層級的數字人才培育項目培訓,取得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享受貫通專業技術職稱政策。
(三)落實扶持激勵政策。各類用人單位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等方面,參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對在各級各類技術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數字人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四)實施培訓統一管理。將數字人才培育項目納入省內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兩目錄一系統”統一管理。對國家公布的人工智慧工程技術人員、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等新職業(工種),納入省內市場緊缺職業需求程度及培訓補貼標準目錄;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培訓機構目錄中的省內相關培訓機構納入河北省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
(五)落實培訓補貼政策。支持採取線上線下結合方式開展培訓,線上培訓課時一般不得超過培訓總課時的50%。數字人才培育項目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證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六)保障參訓相關經費。鼓勵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及河北省有關職工教育經費規定的最高額度提取培訓經費,並向數字人才培育項目傾斜,確保專業技術人員脫產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期間享受與在崗同等的工資福利和保險待遇。
五、實施項目監管
(一)加強實施監管。嚴格規範數字人才培育項目培訓活動,數字人才培訓項目按照河北省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規定,落實監督責任、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堅持“誰組織、誰監管,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重點對培訓資質、學員招收、培訓過程、補貼發放、教學質量、師資、課程等情況採用技術手段實施監管,做到可追溯、可查詢、可監督,確保培訓質量。對違反補貼培訓相關管理規定的培訓機構,按規定嚴肅處理。
(二)加強過程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不得超越職能範圍或不按辦學許可規定開展培訓評價,不得不培訓或培訓走過場就發證甚至不評價直接發證,不得發布虛假廣告、發放“培訓貸”、誇大培訓效果(如包過、不過退費、包就業、包年薪等),不得在目錄之外或轉包、轉讓給其他機構開展培訓評價活動,不得弄虛作假,嚴禁違規套取或冒領費用。培訓機構不得在目錄之外或轉包、轉讓給其他機構開展相關培訓活動,不得以“合作”“聯合”“聯盟”等名義跨省開展培訓。
(三)加強證書監管。堅持“誰培訓(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培訓合格證書和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管理,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資格”“人員資格”“崗位”“專業技術職務”等字樣,不得使用國徽、政府部門徽標等標識或圖案。
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協調,統籌謀劃,規範有序開展工作,不斷提升數位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評價質量。要加大宣傳發動,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讀政策,及時總結報送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強化引領示範作用,持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內容解讀

根據《實施方案》,此次採取“規範化培訓、標準化評價、多元化培養”的培育方式,河北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或擬從事數字經濟領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含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畢業學年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和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參加培訓。
培訓工作由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培訓機構目錄的省內相關培訓機構負責,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新職業培訓教程,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分職業、分方向、分等級實施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培訓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培訓合格證書。
評價工作由納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目錄的相關評價機構負責對培訓合格人員按照國家職業標準進行專業技術等級考核。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合格的,由評價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河北省將引入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開展培訓,積極探索舉辦數位技術技能競賽、數字經濟技術技能人才論壇、數字人才專題研修等活動,充分發揮以賽促學、以會促育的人才培養作用。
《實施方案》提出了相關政策保障。參加河北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的培訓學時可登記為參訓人當年繼續教育專業課學時,作為年度考核、晉升和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全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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