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安徽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181號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現將《安徽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7月10日
檔案全文
安徽省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為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國科學院《關於印發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7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71號)要求,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大戰略部署,推動數位技術同各產業深度融合,構建一批各具特色、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增長引擎,加快數位技術人才培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安徽省“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立足我省經濟結構最佳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以及數位技術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需求,圍繞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數位化管理、智慧型製造、工業網際網路、虛擬現實、區塊鏈、積體電路等數位技術技能領域,培育一批數字經濟領域工程師。從2023年到2027年末,培育數字經濟技術技能人才1萬人、數字經濟工程師5000人、數字經濟高級工程師1000人。
二、培育對象
我省在崗或擬從事數字經濟領域工作的各類企業從業人員(含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培育方式
(一)實施規範培訓。培訓工作統一由我省推薦並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培訓機構目錄的相關培訓機構負責,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參照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新職業培訓教程,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分職業、分方向、分等級開展培訓活動。結業考核合格的由培訓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培訓合格證書。
(二)實施標準評價。評價工作統一由相關評價機構負責,評價機構須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目錄範圍內,由其對培訓合格人員按照國家職業標準進行專業技術等級考核,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合格的,由評價機構頒發全國統一制式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證書信息可在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網、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進行查詢驗證。
(三)實施多元化培養。引入現代化手段和方式開展培訓,探索舉辦數字工程師大賽、數字職業技能大賽、數字經濟技術技能人才論壇、數字人才專題研修等活動,充分發揮以賽促學、以會促育的人才培養作用。
四、培訓實施程式
(一)申請賬號。培訓機構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登錄賬號,填寫培訓機構基本信息;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培訓機構基本信息。
(二)提交申請。培訓機構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開班申請”模組,選擇培訓項目,填寫參訓人員基本信息,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開班申請。
(三)審核把關。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線上審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見,不同意開班的須說明理由。
(四)動態監管。培訓機構按照開班申請明確的事項組織實施,並接受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動態監管。
(五)結業考核。培訓完成後,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派員或委託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指導監督下開展結業考核。
(六)補貼撥付。按照“先繳後補、直補個人”的方式,直接通過個人社會保障卡發放培訓補貼。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依據我省數字工程師技術技能培訓目錄及補貼標準,對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和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按規定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給培訓學員個人。
五、政策保障
培訓機構對完成規定學時和內容的學員進行結業考核,考核合格者頒發培訓合格證書。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或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一)參加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取得的相應學時計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當年度全國有效。
(二)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作為申報高級職稱重要參考;取得中、初級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認定具備相應系列(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重要條件。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擇優聘任到相應崗位。
(三)將數字人才培育項目納入我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兩目錄一系統”。對國家公布的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數位化管理師、智慧型製造、工業網際網路、虛擬現實、區塊鏈、積體電路等工程技術人員新職業(工種),制定數字工程師技術技能培訓目錄及補貼標準,並將經過我省推薦併入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培訓機構目錄中的相關培訓機構納入安徽省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將培訓學員納入安徽職業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補貼標準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均實行動態調整。超出補貼標準部分由培訓學員個人承擔。
(四)創新數字人才評價機制。圍繞數字產業,最佳化職稱專業設定,進一步促進產業鏈和人才鏈深度融合,賦能數字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逐步構建數字經濟職稱專業體系,針對數字經濟領域新職業增設職稱專業,有序合理授權省委網信辦設立網路安全工程專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設立工業網際網路、智慧型製造專業,省數據資源局設立大數據、區塊鏈專業,合肥市設立積體電路、量子通信和人工智慧專業,並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拓展各類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職業發展空間。
(五)符合國家職業技術技能標準規定申報條件的,可申報相關職業專業技術等級考核。取得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後,信息納入人才統計範圍,一人一檔,提供跟蹤培養服務。
(六)經用人單位批准,脫產參加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訓及等級認定的,培訓及等級認定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不扣減工資和福利。
(七)對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發放江淮優才卡,並提供子女入學、醫療服務、安居保障、出行便利、金融支持等人才服務。
(八)對在各級各類技術技能競賽中獲得優秀名次的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實施好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作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作為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助力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作為創新人才自主培養方式的探索實踐,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要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出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培訓和等級認定等工作。
(二)嚴密組織、規範培訓。培訓機構應制定培訓計畫方案,評價機構確定專業技術等級考核計畫和方案,並上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實施。同時加強師資、課程、基礎建設和教法研究,嚴格培訓學員考勤和教學質量評估。線上線下培訓均應全程錄像,做到可追溯、可查詢,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不得發布虛假廣告、發放“培訓貸”、誇大培訓效果(如包過、不過退費、包就業、包年薪等),不得在目錄之外開展相關培訓評價活動或以合作、聯合、聯盟的名義將培訓評價工作轉包、轉讓給其他機構,不得弄虛作假,嚴禁違規套取或冒領費用。
(三)落實培訓補貼,加強經費保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制定數位技術工程師培訓項目目錄及補貼標準。相關培訓補貼,由培訓機構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兌現。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鼓勵和引導本地區數位技術領域從業人員積極參訓。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應突出公益性、示範性,按照彌補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則,結合市場需求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合法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並向社會公開。
(四)認真總結、及時反饋。培訓機構、評價機構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過程中好的做法,為深入推進數位技術工程師建設工作積累經驗。對於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反饋、研究分析、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