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2002.03.07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07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2002.03.07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在2002.03.07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等38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訂》的規定,本辦法做如下修改:一、將第四條、第九條、第...
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2002年05月16日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行為,保證公平交易,提高基本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基本建設項目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河北省實施辦法》、《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及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發展計畫...
《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河北省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規定修正案 2007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將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中的“...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代理,是指對符合《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六條和第七條規定的基本建設項目所需的貨物採購招標的代理。第三條省發展計畫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管理。從事基本建設貨物採購招標代理的機構,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並按照規定的...
(一)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採購活動的具體招標範圍;(二)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採購活動擬採用的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方式。擬採用自行招標和擬採用邀請招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三)其他有關內容。項目批准後,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
(四)採購人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公共工程、室內外裝修(飾)以及公共工程的貨物項目,按照《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進行管理的。省級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由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2017年7月11日,由財政部進行了修訂並經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以財政部令第87號文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部門規章。政策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財政部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進行...
第十二條 局屬企業(控股公司)出資採購貨物、工程、服務,執行《招標投標法》和《河北省實施辦法》。採購單位要按局《關於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冀廣字[2005]22號)和 《公司章程》規定的資金限額和工作程式,形成董事會決議或經理辦公會紀要,經局主管領導簽批並履行局採購招標審批手續後,委託局選中的...
招標是一個招標投標行業術語,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技術要求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招標是公開的。簡介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採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當事人的採購行為,加強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2004年18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結合雲南實際,制定本...
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當採用最低評標價法。套用 釋義 《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根據採購實踐,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中的相應規定進行了調整,取消了“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的規定,除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外,不再用價格要素對技術、商務、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