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沭陽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沭陽縣的一個政府部門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沭陽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性質:單位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電和旅遊規定措施,組織起草文化廣電、文物和旅遊地方性管理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電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廣電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六)組織實施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電和旅遊產業發展。
(七)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縣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廣電和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對外交流合作,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八)指導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廣電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指導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綜合管理全縣廣播電視事業。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統一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網路視聽服務機構、播出節目及播出情況的監管;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二)指導、推進全縣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縣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廣電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四)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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