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璋(金代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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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璋(1090年-1149年),字之達,漢族,奉聖州永興(河北涿鹿)人。金代大臣。

天輔五年(1121年),沈璋與好友李師夔獻城投金兵,任武定軍節度副使。後歷任太常少卿鴻臚寺卿、山西路都轉運副使、衛尉卿

天會三年(1125年)隨軍出征,攻下東京後,不取錢財,只是運回了數千卷書。主政潞州後迅速讓百姓過上安寧生活。因功加左諫議大夫銜,知潞州事。後任知忻州事、同知太原府尹兼尚書省禮部侍郎、尚書省吏部侍郎、西京大同府留守、同知平陽府尹、利涉軍節度使、東京路轉運使、鎮西軍節度使。

天德元年(1149年),沈璋在家中去世,享年60歲。

基本介紹

  • 本名:沈璋
  • 字號:字之達
  • 所處時代:金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奉聖州永興(河北涿鹿)
  • 出生時間:1090年
  • 去世時間:1149年
  • 主要成就:愛民如子,敢於擔當
人物生平,獻城投金,潞州抗命,片言招安,晚年經歷,主要成就,人物評價,親屬成員,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獻城投金

沈璋是永興縣(遼時屬西京道奉聖州,今河北省張家口市涿鹿縣)人,原本準備考進士。但遼末金兵入侵,局勢動盪,沒有機會參加進士考試。
沈璋
天輔五年(1121年),完顏忠完顏迪古乃)率軍追擊遼國天祚帝,一路追到上谷縣(遼時屬西京道奉聖州,今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沈璋與好友李師夔密謀開門迎降,李師夔說:“一城百姓的性命就在此舉了。”沈璋說:“你說的對,但如果城中的軍民不同意怎么辦呢?”李師夔立即率十多名親信於清晨出城,到金兵軍營,見到了金兵將領耶律余睹,與之約定獻城投降以換取金兵不入城、不劫掠。
第二天,金兵讓選舉可以作郡守的人,大家都推舉沈璋,沈璋堅持推舉李師夔,於是耶律余睹委任師夔為武定軍節度使,讓沈璋作為他的副手,擔任武定軍節度副使。
後來,沈璋晉為太常少卿,調入京城,擔任鴻臚寺卿。母親去世後,沈璋歸鄉守孝,喪期未滿即被奪情起用,擔任山西路都轉運副使,加衛尉卿
天會三年(1125年)十月,金國發兵十餘萬,分兩路南下攻宋,沈璋隨軍出征。天會四年(1126年)閏十一月,金兵攻下東京(今河南開封),金兵將帥士卒爭相掠奪錢財,惟獨沈璋沒有參與奪取錢財,只是運回了數千卷書。

潞州抗命

太行山的抗金民軍攻下潞州(宋稱隆德府,治今山西省長治市),殺掉金國守將姚璠,金兵派大軍討平了民軍,元帥府命令沈璋代理知潞州事。沈璋到了潞州,召回逃亡的人,賑濟收養貧困飢俄的人,收葬橫陳野外的死屍。不久,百姓過上安寧生活。當初民軍占據城池,潞州守軍有七百人因為丟失城池受到株連問罪,元帥府命令沈璋把他們全殺掉,沈璋沒有照辦。完顏宗翰聽說後,勃然大怒,將沈璋召到元帥府厲聲斥責,並且要殺了沈璋,在場的人都很害怕,沈璋神色不變,從容回答說:“召集流亡的人,安撫現存的百姓,是我沈璋的職責。這些人當初並沒有反叛之心,只是由於被賊兵脅迫,不得已而為之,所以我去招撫他們,他們就馬上回來了。現在元帥想殺了他們,這是殺害投降的人。如果對大家有好處,沈璋死了又有什麼遣憾。”過了一會兒,完顏宗翰冷靜下來,下令把潞州軍士召集起來,對他們說:“我當初下令斬殺你們,是你們的長官保全了你們的性命。”那些兵士都感激得留下了眼淚,而後回去了。
朝廷聽說這件事之後,下令嘉獎沈璋,加左諫議大夫銜,知潞州事。潞州的百姓感其恩,為他修建了生祠

片言招安

此後,沈璋改任知忻州(今山西省忻州市)事、同知太原府尹,加尚書省禮部侍郎銜。
遼末兵禍連連,各地盜賊很多,介休人張覺也糾合黨羽亡命山中,時而掠奪邑縣,官府派人去招降他們,張覺卻不肯投降,他說:“以前曾有投降的人,卻都被官府殺掉了。現在用好話引誘我們投降,只是為了誘殺我們罷了。只有得到侍郎沈公的一句承諾,我們才相信官府願意投降。”於是,官府命令沈璋去招安他們,沈璋一到,張覺當天就投降了。

晚年經歷

後來,沈璋歷任尚書省吏部侍郎、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副留守、同知平陽府(治今山西省臨汾縣)尹、利涉軍(治今吉林省農安縣)節度使、東京路轉運使、鎮西軍(治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西南)節度使。
天德元年(1149年),沈璋因病辭官,在家中去世,享年60歲。

主要成就

沈璋愛民如子,敢於擔當,為了保全全城百姓的性命,他不惜名節主動降金,以此換取金兵不入城劫掠殺戮 。他接管剛剛經過戰亂的潞州時,招撫逃亡百姓,賑濟困餓之民,使百姓的生活迅速安定下來,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為了挽救士兵的生命,他不顧個人安危拒不執行上司斬殺罪卒的命令,因此深得眾望,得到朝廷和百姓甚至盜賊的認可,因此,他才能隻身片言就招降了對官府深懷戒心的張覺。

人物評價

《金史》:“危難之際,兩軍方爭,專城之將,國家之輕重系焉。李師夔非有君命,為眾所推,又能全活其人,猶有說也。盧彥倫之降,雖雲城潰,初志不確,何尤乎毛子廉。至如子廉不仕海陵,沈璋以片言降張覺,一善足稱,何可掩也。”

親屬成員

兒子:沈宜中,天德三年(1151年),賜楊建中榜及第。

史籍記載

《金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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