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米歇爾和舒達(Y.Shoda)完整地提出了人格的認知——情感系統理論(cognitive-affective system theory of personality,CASTP)。按此理論,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認知——情感系統,與社會環境發生互動作用,產生個人特有的行為模式。這是一個新型動態的意識整合性大理論,它恰好彌補了人格特質論的缺點。人格特質論將跨情境的一致性作為人格,而將情境間的差異當成誤差,不予考慮。認知——情感系統理論則認為,個體在不同情境下表現出來的差異正是內部穩定而有機的人格結構的反映。
人格結構主要由下列單元組成:
1、編碼(encoding):對有關自我、他人、事件和情境的信息進行編碼並分類。
2、預期和信念(expectations and beliefs):對某種特定情境中將要發生什麼進行預測,對某種特定行為會有何種後果進行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