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汾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汾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汾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正科級,行政編制17名,加掛汾陽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汾陽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汾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汾陽市永和西大街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組織推進工業領域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四)提出工業與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提出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及縣級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煤炭類項目)的核准、備案。
(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培育發展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擔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裝備製造、化學工業、消費品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管理和產業促進工作。
(七)綜合分析工業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統籌推進服務企業工作。
(九)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經濟技術對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十)負責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
(十三)指導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加強和改善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供改和綜改相結合,深化改革創新,推動形成有利於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企業效能,加快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十六)職責分工
1.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組織工作。
2.與市能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能源局承擔全市電力企業、非電力生產企業自備電廠的屬地安全監管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再承擔全市電力企業,非電力生產企業自備電廠的屬地安全監管職責。
3.與有關部門節能降耗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市能源局負責全市節能降耗工作。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汾陽分局負責全市污染減排工作。市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是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市委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七)除以上職責、職能轉變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履行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工信系統和工信局機關的黨建工作和群團工作。組織實施市委和上級黨委安排的黨建工作和機關黨建工作。負責組織黨員學習和培訓;制定和實施黨員發展計畫,組織開展黨員發展工作;負責黨員組織關係管理;指導所屬單位和所監管企業黨支部的黨建工作。負責系統黨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承擔上級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培訓教育以及機關日常工作運轉,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應急值守、督查、檔案、機要、保密、印鑑、會務、接待、安全、衛生、車輛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後勤服務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2.經濟運行股:負責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提出工業運行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的綜合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服務企業體系建設,形成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服務企業的綜合協調、統籌推進工作。
  3.投資規劃與技術創新股:擬定全市工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安排使用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組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政策。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協助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金、項目的引進工作。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提出全省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制定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新技術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用合作及國際技術交流。指導協調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承擔全市裝備工業產業促進和行業管理工作。
  4.工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管理和節能監察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相關規劃。負責工業經濟運行中的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綜合協調;協調重點企業、重要物資運輸工作。負責全市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監護管理和改造工作。監測分析全市現代物流業運行,促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協調推進物流園區建設。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5.民營經濟促進股:負責承擔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局的相關職責;指導全市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的相關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6.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重點做好全市化學和焦化工業、新材料、原材料等工業產業促進和行業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行業項目建設、投資管理工作,提出政策建議。協助做好行業運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組織工作。統籌負責工業行業落後產能退出、產能置換相關工作。
  7.國有資產股:負責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擬定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聯繫協調有關部門對所監管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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