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責任

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責任,特殊侵權責任的一種。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在中國,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兩個或兩個以上污染者污染環境,污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責任
  • 類型:特殊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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