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大力實施“商貿活市”戰略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減負增效紓困解難最佳化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皖發〔2019〕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85號)等檔案精神,深入實施“商貿活市”發展戰略,提升商務經濟發展水平,結合池州實際,制定本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人民政府大力實施“商貿活市”戰略的若干政策
  • 頒布時間:2019年6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9年6月21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
一、穩外貿
(一)鼓勵企業擴大地產品出口。對較上年出口實績增量超過50萬美元的企業,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4元。對首次年出口額達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和3000萬美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8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鼓勵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險,按企業實際支付保費的15%給予補助。
(二)鼓勵企業擴大進口對當年進口商品海關編碼為8和9開頭的機電設備及關鍵零部件達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進口額每美元獎勵0.02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40萬元(不含進口舊機電產品)。對資源類產品進口超過2000萬美元,實績反映在我市的企業,基數(上年進口實績)部分內每美元獎勵0.005元,超基數部分每美元獎勵0.01元,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三)鼓勵外貿發展新模式。對年加工貿易進出口額達到1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800萬美元和10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獎勵。對年服務貿易進出口額50萬美元以上企業,按進出口額每美元獎勵0.04元。
(四)加快推進出口功能性平台建設。對獲國家、省級出口基地(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補助50萬元、20萬元。對獲批省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的,一次性給予申報主體補助50萬元。進出口企業建立省級以上公共試驗檢測平台、公共技術研發平台等公共性服務平台,一次性給予補助20萬元。
二、穩外資
(五)鼓勵外商投資。對外商投資單個項目,到位資金50萬美元以上、不足300萬美元的,按每到位50萬美元給予投資主體1萬元獎勵;到位資金300萬美元以上的,按每到位300萬美元給予投資主體10萬元獎勵。
三、促消費
(六)促進商貿企業擴規升級。對首次納入統計的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對年銷售額達5000萬元、1億元的限額以上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達2000萬元、5000萬元的限額以上零售企業,年營業額達1000萬元、2000萬元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且增幅達20%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
(七)扶持地產品銷售。對營業面積5000㎡以上的大型商場超市,設立“池州名優特新產品銷售專區”面積達50㎡以上、經營我市地產品不少於15種且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每年補助8萬元。
(八)促進會展業創新發展。對全年在我市舉辦室內展會面積累計達到1萬㎡或500個標準展位的會展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超出1萬㎡部分,按每增加1000㎡或50個標準展位,給予2萬元補助。
四、擴開放
(九)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對列入國家口岸發展規劃並通過驗收的碼頭運營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助。對通過驗收並投入使用的碼頭海關監管場所運營主體,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十)鼓勵申報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對通過驗收並運行的進口產品直銷中心、保稅倉庫、保稅物流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補助20萬元、50萬元、80萬元。鼓勵申報建設進境指定口岸。
(十一)提升口岸服務能力。對開通外貿內支線班輪,周航班量1班以上,連續運營1年以上的企業,每班每年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停靠池州港外貿航線的航運企業,航線穩定在一年以上,且全年不少於30航次、年進出口重箱量500標箱以上,每航次補助2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年代理池州港進出口貨櫃(不少於50標箱)貨代企業,按其在池州報關的重箱給予每標箱200元補助。對生產型(或貿易型)企業在池州報關進出的重箱,年達到100標箱、1000標箱、2000標箱、3000標箱,分別補助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代理自池州港口岸直航國際散貨船舶的船代企業,每艘次補助3000元。在我市口岸通關的年3萬噸以上進出口大宗散貨企業,給予1萬元/萬噸補助。對涉外碼頭企業在池州港報關出運的外貿貨物,年吞吐量達80萬噸、100萬噸、120萬噸,分別補助20萬元、40萬元、60萬元。
五、惠民生
(十二)保障蔬菜供應。對經營面積達10000㎡以上且批發戶達20戶以上,承擔全市日常蔬菜供應和應急儲備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每年給予運營主體經營補助15萬元。
(十三)扶持直營連鎖式社區便民商業發展。對由法人企業投資經營的店鋪總數5家以上、單店面積500㎡以上、設有面積100㎡以上且經營品種15種以上蔬菜副食品(不含水果)銷售專區、經營滿1年以上的直營連鎖超市,每年給予每店3萬元補助。對由法人企業投資經營的店鋪總數5家以上、單店面積50㎡以上且經營品種(不含水果)15種以上、經營滿1年以上的直營連鎖蔬菜副食品店,每年給予每店2萬元補助。
六、活物流
(十四)鼓勵物流企業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對在池投資並經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認定的3A級、4A級、5A級物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補助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十五)對新建或改建公共商貿倉儲物流中心,倉儲面積在5000㎡以上,且配送車輛不少於5輛,採用標準化托盤,為10家以上企業提供倉儲物流服務的,每年給予運營主體15萬元補助;倉儲面積在10000㎡以上,且配送車輛不少於10輛,採用標準化托盤,為20家以上企業提供倉儲物流服務的,每年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補助。
七、強保障
(十六)市加快實施“商貿活市”戰略指導委員會負責指導推進全市商貿流通業和開放型經濟發展。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完善相應機構,強化工作舉措,確保“商貿活市”戰略順利實施。
(十七)本政策支持範圍為,在本市區域內註冊,並依法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的企業或單位,但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有限制條件以及發生環保、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的除外。
(十八)本政策兌現的獎補資金,由市本級財政承擔,列入市財政年度預算、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各地應結合實際,根據本政策出台相應配套政策。
(十九)本政策與本市其他有關政策不一致或重複的,按本政策執行,同一企業同一事項按“從高從優不重複”原則給予獎補。
(二十)本政策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十一)本政策試行2年,試行期滿對政策施行後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情況,對政策進行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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