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應急管理局

江陰市應急管理局

江陰市應急管理局是江陰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文化中路269號行政事業中心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牽頭負責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地區開展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六)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推動各類應急隊伍專業能力提升,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駐澄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應急管理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領導分工

楊勇
黨委書記、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人選(提名)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政務公開、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沿江應急救援基地建設;負責協調和督促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應急救援救災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類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科
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相關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以及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依法承擔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及監督核查工作;指導監督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重大隱患項目掛牌督辦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市安全生產各專業委員會相關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市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工作。
規劃科技科
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市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宣教法制科
承擔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和訓練指導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協調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專家庫建設和管理;承擔部門行政審批職責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人才培養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建、群團和工會工作。

直屬單位

江陰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1、依據《安全生產法》及其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生產經營單位實施綜合安全監察;
2、依法對全市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情況、生產安全條件完備情況、生產安全現場管理和職業衛生情況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3、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管工作;督辦全市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4、負責全市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與完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日常應急值守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5、按照市安監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生產安全執法檢查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6、對涉及生產安全的民眾舉報及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7、依法督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
8、完成市安監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江陰市應急指揮中心
( 一) 承擔應急值守工作.
( 二) 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的跟蹤研判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協助承擔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 三)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的接收、 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工作,以及涉及事故災害舉報信息的接 收、分轉工作;負責落實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協助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專業隊伍。
( 四 ) 承擔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各類應急專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專業能力培訓考核工作。
( 五) 協助指導全市各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落實應急指揮協調聯動機制。
( 六) 協助承擔對市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預警工作. (七) 協助制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
( 八 ) 協助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部門各企業應急預案制訂、 應急演練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 九 ) 負責採購存儲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協調調度 全市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
( 十)跟蹤、處理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的相關信息,定期分析、 總結和評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 協助承擔沿江(江陰段)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市安全 生產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等方面應急救援的指揮、調度、協調等 相關支持保障工作;協助制訂沿江區域性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 案。
(十二) 協助市消防救援大隊開展相關工作.
(十三) 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四) 完成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表彰為全國應急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2022年4月,江陰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被授予“無錫市工人先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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