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航道、港口、軌道交通、航空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指導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建設和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發展港口現代物流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工作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港口經營秩序監管。承擔城市客運管理及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市通航水域(除長江以外)的水上安全、危險品運輸、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安全生產、港口設施保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檢驗工作。
(七)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八)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行業質量、技術、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相關任務。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軍事、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
(十)負責全市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引導全市航空產業發展,負責對民用機場、航空企事業單位實施監督管理。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進一步轉變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最佳化營商環境,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綜合交通理念,加快綜合交通現代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優質便民服務,建設人民滿意交通。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鐘卿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執法大隊)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來文來電收發、登記、傳遞、督辦、建檔和存查等工作;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審核把關以局(執法大隊)名義上報、下發的文字資料;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辦公用品、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目標考核、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要會議、活動;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承擔局機關(執法大隊)公務接待、後勤保障、資產的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輿情監督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承擔地方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執法大隊)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與備案;負責局系統依法行政和執法規範化建設以及行政執法評議工作;負責局系統權力清單的修訂;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督察;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學習法律、法規等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執法證件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跨部門、跨區域的協調工作;負責受理行政執法投訴、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和相關銜接工作;負責全系統普法工作;牽頭交通運輸系統社會綜合治理、禁毒、維穩和信訪工作;牽頭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著裝資格審查以及執法服裝的訂製、發放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審批)工作;配合做好政務服務網建設,落實行政權力網上運行;牽頭交通運輸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交通視窗日常管理和涉及政務服務交通視窗的業務質量投訴。
綜合計畫科
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負責擬訂公路、航道、港口、軌道交通、航空和城鄉公共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定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負責擬訂公路、航道、港口、軌道交通、航空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公路、航道、港口、軌道交通和航空基礎設施養護,行業管理經費年度投資計畫;承擔交通建設前期管理和概算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交通工程施工圖審查、交通工程施工圖批覆(含港口工程初步設計批覆)及施工許可以及相關政務服務工作;承擔交通重點工程項目的預可、工可和評價工作;組織和指導交通建設工程設計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有關扶貧項目和對口支持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利用外資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建設管理科
擬定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發展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負責組織交通工程建設行政執法;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管理,組織和指導交通建設施工、監理、定額造價、試驗檢測的監督管理;承擔公路、航道、港口、軌道交通、航空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工程竣工驗收以及涉及交通工程建設的政務服務工作。
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道路、水路運輸的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運輸場站(樞紐)的規劃和建設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擬定和監督實施;負責車船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駕培、船舶等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負責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計程車等城市客運管理工作;協調綜合運輸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涉及道路、水路運輸行政執法及相關整治活動;指導交通運輸系統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健康城市建設等相關工作。
公路管理科
擬定並執行全市公路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公路養護、管理年度計畫的編制;協助做好公路的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市場、養護技術、養護作業和養護質量的行業管理;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的指導和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公路行業職業資格、技能鑑定和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公路綠色發展、公路技術交流、科研項目實施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涉及路政巡查、涉路事件處理、案件查處等執法活動,指導全市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協調涉及公路管理的整治活動。
公路管理科
擬定並執行全市公路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公路養護、管理年度計畫的編制;協助做好公路的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市場、養護技術、養護作業和養護質量的行業管理;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的指導和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公路行業職業資格、技能鑑定和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公路綠色發展、公路技術交流、科研項目實施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涉及路政巡查、涉路事件處理、案件查處等執法活動,指導全市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協調涉及公路管理的整治活動。
港航管理科
參與擬定轄區內港口、航道(含船閘)發展規劃、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並執行航道(含船閘)年度養護預算計畫和年度養護計畫;協助做好許可權範圍內的涉及港口、航道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指導、組織和督促港口、航道、船閘等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行等安全監督工作,參與轄區內港口、航道(含船閘)建設項目的審查、上報和驗收;指導並監督全市港口、航道(含船閘)行業管理;負責航道綠色發展和航道(含船閘)行業技術交流、科研項目實施管理和標準化工作以及協調轄區內港口生產和集疏運工作;負責轄區內開放碼頭的港口設施保全工作,組織保全演習;負責協調長江港航、港港、港企間關係及國家重點物資、軍事和搶險救災物資的港口運輸;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港口和通航水域的安全、消防、環保等工作;參與港口、航道(含船閘)重大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涉及港口、航道(含船閘)行政執法以及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指導港口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水上交通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通航水域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轄區內交通管制工作;負責與通航水域安全有關的水上水下活動、作業核准和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發布實施工作;負責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進出船閘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水上搜救、應急處置、事故調查、船舶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擔全市船舶和水上設施以及船用產品檢驗工作;負責組織管理關係國計民生的搶險救災等重點、緊急物質水路運輸和特種運輸。
生態環保科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政策;承擔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職責;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的落實與考核;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工作;組織生態環境保護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整治和行政執法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局安委會辦公室)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部、省、市綜合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檔案,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重大安全生產活動(綜合性安全檢查、專項整治等)方案擬定、組織推進;牽頭擬定局系統內安全責任制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對局屬各單位(部門)安全工作總體情況的監督;組織交通運輸綜合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依法參與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公共安全體系和應急管理建設;牽頭組織局系統平安創建和消防安全工作;具體承擔市綜合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局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對接無錫局安委辦、市政府安委辦,負責交通110聯動服務工作。
科技信息科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推進數字交通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智慧交通”、科技創新、智慧財產權、標準計量、行業技術標準(規範)、技術交流、行業創新體系建設以及創新技術引進開發、科技成果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局網路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包括網路安全、數據安全、數據對接;負責智慧交通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對接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牽頭執法裝備、設施的管理、調配和更新維護,擬定執法裝備、設施的採購、更新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
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資和籌融資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局系統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相關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規費征管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和財務會計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財政非稅票據管理工作和局系統債權債務的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黨建、理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局系統機構編制、組織人事、人才培養、勞動工資、考核獎懲以及人員招聘和出國(境)報批和政審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和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組織黨委中心組學習;負責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選舉推薦,負責結對共建和扶貧幫困工作。
案件審理科
負責交通運輸違法違章案件審核、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根據案件需要組織聽證,根據相關處罰規定和裁量標準作出具體處罰決定;負責行政處罰信息的統計分析、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和違法違章案件卷宗檔案的管理;對逾期未履行的處罰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承擔違章車輛停放、保管、放行的監管工作。
治超科
負責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定本市轄區內治理非法超限超載政策和實施辦法以及省、無錫市治超政策的傳達與落實;組織開展治超專項行動,整體推進治超工作;對全市治超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通報;負責全市治超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治超信息台賬制度,認真、及時、準確收集治超數據,及時了解全市治超工作開展情況。
督察科
負責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統籌協調、任務分解、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工作;督辦檢查局黨委重要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局系統工作紀律、行風建設;協助局系統違規違紀案件處理;負責“12345”投訴處理。
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指揮調度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擬訂全市國防交通工作的具體規定;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報國防交通建設計畫,對本市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加有關交通工程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擬制全市交通動員和運力徵用計畫、方案和全市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組訓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指導本市轄區相關單位的交通戰備工作,戰時組織領導本市交通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保障工作;組織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以及交通戰備正規化建設;負責“雙擁”工作;組織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防汛防台等工作。
直屬單位
江陰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於公路養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編制全市公路養護髮展規劃和年度養護收支計畫,並組織年度計畫的實施。2.承擔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和縣道的養護管理,做好養護計畫、施工方案、工程預決算的編制,加強對養護工程的進度、質量管理,做好公路小修保養的監督、考核檢查。指導監督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3.承擔公路基礎設施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本市公路抗震、救災工作,參與擬訂、修訂與公路網相關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章制度,配合做好公路應急培訓和演練。4.負責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和縣道的生命防護工程及標誌標線管理工作。5.承擔全市路網統一協調、管理和運行調度,承擔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和縣道路網運行的監測、調度、指揮、監督工作;負責全市普通國省幹線和縣鄉道路運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務,及時向社會發布出行信息、服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及其它動態信息等。對新頒布的重要國家、省普通公路工程有關規範、技術標準組織宣貫,受理社會公眾關於全市公路基礎設施的管理、服務工作的投訴、諮詢和信息查詢等業務。6.承擔本市普通公路戰備工作。7.承擔全市公路綠色發展工作。8.受市交通運輸局委託,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有關行政審批前的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9.完成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江陰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港口、航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港口、航道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港口、航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編制並執行全市港口、航道行業有關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行業政策、標準規範。(二)參與編制並執行全市港口、航道的建設、養護計畫。(三)負責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航道標誌標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五)負責全市轄區水上服務區的日常管理。(六)負責沿江港口錨地調度、航道運行調度工作。(七)承擔全市航道賠(補)償費和港口設施保全費的徵收工作。(八)承擔全市港口、航道綠色發展工作。(九)承擔全市港口、航道的網路安全、信息化以及行業統計、信息調查工作。(十)承擔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和航道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十一)承擔全市港口、航道行業技術交流、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十二)參與水路運輸事業發展工作。(十三)完成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蘇省江陰船閘管理所
江蘇省江陰船閘管理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交通運輸船閘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船閘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船閘的各項業務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二)編報船閘年度計畫。(三)船閘修理工程的檢查驗收。(四)船舶過閘的組織管理和過閘管理費的徵收、解交工作。(五)按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年度總結報告。(六)定期檢查、觀測船閘技術狀況和機電設備的運轉情況。(七)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綠色發展工作。(八)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江陰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相當於副科級建制。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規章,參與制定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2.按照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畫,承擔交通項目建設主體責任,參與交通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工作,負責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參與組織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論證、立項和委託勘察設計、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工作。3.組織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和材料、設備的採購以及契約談判、簽訂工作。負責各類工程契約的管理工作。4.承擔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協調和管理,控制好工程造價和進度,保證工程質量。5.承擔工程建設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協調工作。6.承擔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7.組織交通建設工程的交工驗收和工程資料的歸檔工作。8.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市鐵路建設服務中心
江陰市鐵路建設服務中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鐵路(軌道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鐵路(軌道交通)建設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鐵路(軌道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結合本市實際,制定項目推進的計畫進度和具體安排。(二)負責線路和站房設計最佳化的協調工作,配合做好項目研究、報批、勘測設計、專題評估等前期工作。(三)組織開展市域軌道項目的規劃研究,配合做好項目前期的協調工作。(四)組織開展本市鐵路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五)協調解決鐵路、市域軌道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協助處理路地雙方的關係。(六)對接鐵路運輸部門,最佳化境內鐵路客運開行方案,配合做好鐵路貨運擴能增量和公鐵、鐵水聯運等工作。(七)協助做好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和涉路矛盾的調處化解工作。(八)組織協調開展火車站站區的綜合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九)協調和落實鐵路建設資金,做好項目資本金的申報和繳納,以及征拆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十)承擔鐵路建設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十一)承擔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市郵政安全發展中心
江陰市郵政安全發展中心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相當於正股級建制,委託無錫市郵政管理局管理。1.擬定全市郵政業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相關制度和技術規範,承擔組織郵政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2.協助參與全市郵政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郵政業安全監測、預警工作,對安全監管信息進行採集、分析和研判。3.配合開展全市郵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治安、禁毒、反恐、掃黃打非等專項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活動保障工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統籌調度、協調疏導、調查處置工作。4.開展全市郵政業安全教育、宣傳、培訓等工作。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