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江陰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江陰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江陰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 辦公地址:江蘇省江陰市濱江中路207號 
  • 所屬地區:江陰市
  • 所屬部門江陰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城鄉供排水、城市節水、城鎮燃氣、城市供熱、路燈照明、城區市政道路設施(橋樑、隧道)、環境衛生、建築垃圾、公園綠地等公用事業管理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決策部署,研究起草本市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三)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全市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擬定全市公用事業運行、技術、服務、供應等管理標準和規範,擬定公用事業產品及服務質量的評價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參與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上報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畫;負責編制公用事業重點建設、養護和大中修年度項目實施計畫和資金概算,並組織實施;配合協調城市道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配合協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
(五)負責公用事業行業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審查全市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公用行業規劃、設計方案;負責全市相關公用設施建設質量管理,組織或參與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指導實施公用事業行業行政許可服務;負責全市公用事業行業特許經營企業的行業監管工作。
(七)負責公用事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管理。
(八)負責全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城市節水、生活污水處理的考核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全市城鎮綜合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管;負責牽頭城市防汛工作;參與水源地水質保護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鎮燃氣、城市供熱行業管理工作;監管全市城鎮燃氣、城市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參與城鎮燃氣重大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調查處理。
(十)組織路燈照明設施建設的設計、審批、實施和驗收;指導、監督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修繕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重點園林綠化項目方案設計、論證、評審;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項目(含道路綠化等)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相關新、擴、改建工程項目配套綠化工程建設、跟蹤督查、檢查驗收;負責市區園林綠化資源保護、利用和管理;指導園林綠化新技術、新品種的開發、引進和推廣;負責城區古樹名木管理工作;參與審核鎮街園區綠地系統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的管理與養護工作;負責財政列支管護經費綠地的養護和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組織對城區道路、河道、小區保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管理;負責城區市級河道、公共綠地、道路綠化和國省道城區段的保潔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市容環衛責任區工作的落實。
(十三)負責全市建築垃圾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建築垃圾管理和行政許可等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垃圾調運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四)擬定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擴建、改建、設施維護和大中修工程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設計、論證、評審、跟蹤督查、檢查驗收;指導市政新技術、新品種的開發、引進和推廣;指導監督市政工程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城市市政雨污水等基礎設施的管理與養護工作。
(十五)負責相關公用事業科技規劃和科研工作;組織科研項目開發、科學技術交流合作;負責相關公用事業統計和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相關公用事業各項規費的徵收、管理;參與對相關公用事業產品價格和各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監管。
(十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相關任務。
(十八)貫徹落實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相關工作任務,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
(十九)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宣傳、檔案、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人才培養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相關公用事業應急保障機制建設、運行;負責對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綜合調度、組織協調和督查考核。
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公用事業行業的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相關公用行業工程、技術改造、養護維修項目的資金管理、服務、監督等工作;參與公用事業行業特許經營的管理、監督;負責局機關的計畫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下屬企事業單位用工總量、工資總額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各行業社會、經濟指標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
規劃建設科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協調編制相關公用事業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城市公用事業總體規劃、分類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定和論證工作;牽頭編制公用事業行業建設年度項目實施計畫和資金概算,對公用事業建設項目進行項目儲備;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公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和有關規定;負責相關公用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公用工程質量管理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審核相關公用工程的竣工工程檔案資料並做好歸檔工作;推進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在相關公用設施建設中的套用與管理;配合協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
行業管理科
牽頭研究起草全市公用事業行業的管理措施和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合法性審查和報備工作;對相關行業執行政策法規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相關公用事業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參與對相關公用事業產品價格和各行業服務收費標準的監管;承擔有關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審批服務視窗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公用事業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公用事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編制環衛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無害化處置工作;組織對城區道路、河道、小區保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考核管理;負責指導全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市容環衛責任區工作的落實。
水務管理科
負責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行業管理;負責編制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處理專業規劃以及城市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二次供水監督管理工作、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行業設施技術管理標準和運行規程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城區供水、排水和生活污水設施的運行;負責供水、排水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對相關重大重點項目推進的檢查督查、考核記錄及協調等工作。
燃氣熱力管理科
負責全市燃氣熱力、路燈照明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城鎮燃氣、路燈照明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鎮燃氣、路燈照明應急預案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路燈照明設施建設的設計、審批、實施和驗收;指導、監督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修繕等工作;負責全市城鎮燃氣供應及服務質量的監督工作;負責城鎮燃氣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設計方案審查、初步設計會審工作;負責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市供熱總體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城市供熱管網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公用事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公用事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局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相關任務;編制公用事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組織擬訂相關工作計畫、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等;負責公用事業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負責公用事業行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依法組織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與考核,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宣傳工作。
市政管理科
擬定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等市政行業設施管理政策;擬定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擴建、改建、設施維護和大中修工程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指導督查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市政基礎設施養護工作;負責牽頭市政養護工程的督查考核、驗收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有關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負責城市道路開挖許可審核工作;負責牽頭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市政養護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市政養護企業綜合考評工作、工程和人員評優工作;負責市政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引進和推廣。
園林管理科
擬定城市公園行業管理政策,指導城市公園行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公園發展規劃,編制公園綠地建設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園綠地方案的規劃和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重大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參與重大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詳細規劃的擬訂和論證工作;指導城鎮和參與相關部門制訂園林發展規劃;負責城市公園等級評定和名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承辦園林園藝大型展覽活動;負責園林綠化的統計工作。
綠化管理科
擬定城市綠化管理行業政策,負責編制城市綠化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城市綠化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綠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綠化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質量監管和竣工驗收;組織全市居住區綠化工程的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占用城市綠地、樹木移植、砍伐、修剪許可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企業和人員評優工作;負責城區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負責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綠化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直屬單位

江陰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
(一)貫徹執行全市環衛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參與起草、修訂全市環衛管理和環衛行業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全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對全市相關環境衛生業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考核。
(三)承擔全市建築垃圾行業管理服務,負責城區建築垃圾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垃圾調運管理、指導和服務。
(四)承擔全市大中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的申報和具體實施。
(五)負責全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
(六)負責城區環衛作業質量的日常檢查、業務指導和考核監督。
(七)參與全市環衛行業特許經營的日常管理,規範環衛服務市場。
(八)負責全市垃圾分類工作的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和終端處置工作,負責餐廚、果蔬類有機垃圾、建築垃圾等收運、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管考核工作。
(九)指導並監督主城區市級河道、公共綠地、道路綠地和國省道城區段的保潔工作。
(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二)完成市公用事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江陰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全市供水、排水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供水、排水專項規劃以及計畫用水、節約用水、中水回用、二次供水等規劃。
(二)具體實施全市供水、排水行業設施技術管理標準和運行規程,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和技術指導;參與供水價格監管工作,完成相關數據收集工作;參與相關城鎮排水設施工程的單項驗收。
(三)承擔城鎮生活污水行業管理服務,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各項工作,承擔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業務工作,做好節水宣傳。
(五)參與村莊生活污水治理,配合城區黑臭水體治理,做好技術指導和日常運行考核。
(六)承擔城區主次道路雨水管網、市級排澇泵站運維的監管考核和應急管理工作,做好相關街道和部門的指導監督。
(七)參與全市城鎮燃氣行業及管網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做好業務指導、日常檢查和安全宣傳;指導燃氣企業落實保供措施,定期開展質量檢查;參與城鎮燃氣重大突發事件、重大事故的技術鑑定和調查處理;協調城市供熱管網設施建設,監管供熱企業管網的安全運行。
(八)參與編制全市照明總體規劃(包括景觀照明規劃);承擔路燈照明設施建設的設計、審核、實施與驗收;做好指導、監督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與修繕等工作。
(九)承擔全市相關公用事業數位化監督管理和信息化指揮工作。
(十)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市公用事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江陰市市政園林管理中心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園林綠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編制本市市政養護、園林綠化行業技術、服務等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
(二)貫徹執行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園林綠化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園林綠化等年度建設(管理、養護、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園林綠化等行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日常運行維護管理,依法對管養範圍的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實行統一管理;負責城市道路開挖、占用城市綠地、樹木移植、砍伐、修剪許可的前期現場勘丈及初審工作;負責城市橋樑檢測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單位處理城區隧道日常維護管理的相應事務。
(四)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市政道路設施的驗收及綜合管線建設的協調工作。
(五)承擔本市公園管理的業務與技術指導服務;負責市管公園節假日環境布置。
(六)負責市管公園內公益、商務活動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公園資源調查、評價、等級審查和報批工作。
(七)承擔本市園林綠化技術指導和服務;指導園林綠化病蟲害監測、防治、土肥分析等技術工作,定期發布園林綠化植保信息;編制本市綠化苗木市場信息指導價。
(八)負責管養範圍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園林綠化及市管公園的日常管理監督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年度綜合考核、防汛和創建工作;參與做好市政養護企業、園林綠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優良工程評比等工作;配合監督市管公園附屬資產有償使用管理工作。
(九)推廣套用市政養護和園林綠化新材料(苗木新品種)、新工藝、新技術;負責實施市管園林綠化基礎數據的採集等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
(十)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市公用事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江陰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澄江環衛所黨支部被無錫市委授予“無錫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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