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定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定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負責審核、轉報由國家、省、無錫發改委審批、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市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定並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定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長江經濟帶建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參與推進蘇錫常一體化、錫澄一體化等跨區域合作與發展。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動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我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研究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監測全市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研究擬訂軍民融合發展年度工作計畫,綜合協調全市軍民融合發展工作。匯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分析研判軍民融合發展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我市軍民融合發展重要政策和相關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無錫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六)根據國家和省、無錫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十七)管理全市糧食和相關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儲備物資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根據省、市儲備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糧食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十八)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承擔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指導,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九)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的相關任務。
(二十)貫徹落實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任務,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
(二十一)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進一步轉變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最佳化營商環境,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和省、無錫市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和省、無錫市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市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輿情監測管理、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等工作;會同相關科室做好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科
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市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推進落實國家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戰略,組織全市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等工作;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推進錫澄一體化、蘇錫常一體化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統籌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提出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問題和年度工作安排,協調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和規劃;負責開展對全市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
目標管理考核科
負責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管理目標,並做好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檢查推進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地區高質量發展考核和為民辦實事相關工作,牽頭全市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考核工作。
經濟體制改革科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配合做好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小城鎮綜合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與發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科
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畫和政策措施,統籌各領域重大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布局;擬訂全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牽頭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前期研究、決策論證、巨觀管理等工作,牽頭編制政府投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審核轉報政府投資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建設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市級政府投資或補助(含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政府出資或融資重大建設項目開展後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錫澄重大基礎設施江陰年度建設計畫。
組織擬訂工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推進全市創新創業、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推進產業集群和特色基地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示範工程;協調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
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
承擔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落實簡政放權,推動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設;開展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政策措施建議,規劃全市重大項目布局,編制上報省、無錫市重大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編制下達市級重大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協調指導重大項目培育、論證等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情況,負責市級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承擔市重點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審核、轉報由國家、省、無錫發改委審批、核准的企業投資項目;負責與市行政審批局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承擔相應的監管職責;牽頭、指導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核准、備案類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社會事業和協作科
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教融合、老齡化、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協調做好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擴大居民消費相關工作;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統籌協調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和南北掛鈎工作;承擔我市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開展與對口幫扶地區的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審核轉報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參與全市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提供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相關政策的服務工作。實施全市棉花進口配額管理工作。
能源發展和環資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擬訂石油、天然氣、新能源、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計畫及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能源產業的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做好全市能源供求總量平衡工作,負責政府天然氣應急儲備和供應工作;做好煤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按職能許可權審核轉報能源基礎設施項目;按許可權審核轉報地區熱電聯產、資源綜合利用發電規劃;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做好節能相關工作。
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組織擬訂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生態補償工作。
電力科
擬訂電力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電力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擬訂煤電、天然氣發電、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電網(智慧型電網)發展的投資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科
承擔全市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實施工作;擬訂重要工業品、交通運輸、住房等價格的管理原則、作價辦法和具體標準,貫徹落實涉農價格管理政策;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組織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
收費管理和價格調控科
承擔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擬訂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組織清費降本減負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
軍民融合發展科
組織擬訂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督促指導軍民融合發展政策和任務的貫徹落實;指導軍民融合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重要工作建議;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做好軍民融合發展相關項目資金管理工作;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參與經濟建設貫徹國防需求建設投資計畫和項目審核等。
糧食儲備科
研究提出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儲備糧管理,組織落實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承擔糧油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組織落實糧食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直屬單位糧食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監管;組織實施糧食儲備有關標準,組織落實有關技術規範,承擔糧油倉儲與工業統計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糧食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儲備對全市投資和市級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
物資儲備科
組織落實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規劃、計畫和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根據省、市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物資儲備統計工作。
組織落實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物資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組織實施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組織落實有關技術規範,指導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創新。研究提出全市物資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編制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物資儲備對全市投資和市級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統籌協調全委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上聯繫應急管理局和市安委辦,對下協調、監督、指導能源發展和環資科、電力科、糧食儲備科、物資儲備科、直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召開的會議和活動,督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研發科
研究世界經濟及對我國、我市的影響;跟蹤國際國內巨觀政策,研究國家、省發展和改革政策,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出意見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開展重大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高質量發展政策和經濟安全相關政策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江陰經濟體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綜合性重大問題,參與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跟蹤分析全市體制改革中重點問題和熱點問題,對有關重大經濟政策的實施進行評估;負責委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負責全委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科
承擔機關及下屬企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出國(境)管理和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
財務資產管理科
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保障、內部財務、國有資產採購及管理等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市級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指導委屬企業財務制度的制訂和實施以及財務、資產業務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魏鋒:主任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