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費者協會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是依據《消法》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的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消費者協會
  • 依據:《消法》
  • 批准單位:省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1989年6月30日
介紹,成立時間,機構設定,宗旨,職能,

介紹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掛靠在省工商局,辦事機構設在省工商局並在有關部門相應設立了衛生檢驗檢查部、物價監督檢查部、質量檢驗檢查部、進口商品檢驗檢查部。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

成立時間

1989年6月30日

機構設定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的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由政府各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省轄地、市級的消費者協會組織經及各有關方面消費者代表協商推舉產生。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辦事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管理協會的日常工作,並向會長負責。

宗旨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的宗旨是: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引導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以下7項職能:
(1)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
(2) 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 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 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 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 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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