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友達律師事務所更名的決定

《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友達律師事務所更名的決定》是江西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司法廳關於準予江西友達律師事務所更名的決定
  • 發文字號  :贛司行審字〔2020〕19號
  •  成文日期 :2020年1月22日
  •  發布單位  : 江西省司法廳
檔案發布
江西友達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律師事務所名稱變更的申請材料收悉。
經審核,你所提出的該項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所名稱由江西友達律師事務所更名為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
請你所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和負責人身份證件到本機關領取行政審批證件。
江西省司法廳
2020年1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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