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案卷作用,根據《江西省勞動爭議處理辦法》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江西省勞動爭議仲裁案卷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勞動爭議仲裁案卷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江西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為進一步規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案卷作用,根據《江西省勞動爭議處理辦法》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江西省勞動爭議仲裁案卷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提高案卷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案卷作用,根據《江西省勞動爭議處理辦法》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江西省勞動爭議仲裁案卷管理辦法。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2017年5月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3號公布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以下簡稱爭議),規範仲裁辦案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事業...
案件仲裁準備 第十五條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組成仲裁庭。第十六條 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適用法律法規明確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處理。第十七條 仲裁委員會的成員或被指定的仲裁員有《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定義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
勞動爭議仲裁程式是指發生勞動糾紛時,勞動者和僱傭單位採取的一種通過第三方仲裁機構,依據相關法律做出對雙方因為糾紛協調而採取的一種法律途徑。案件受理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勞動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
第十一條 擔任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的條件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的形式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調解的基本原則 第十四條 調解協定書及其效力 第十五條 不履行調解協定可以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設立 第十八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機構。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創設於1950年,1955年被撤銷,1986年恢復。在縣、市、市轄區設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省、自治區、直轄市需要設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同級勞動行政機關...
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單位。2024年5月24日江西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公告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已核准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江西省人事研究中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360000787279761E)的事業單位法人註銷登記 。主要職責 負責處理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三條 地方各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為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第四條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員、仲裁庭制度。第五條 未成立仲裁委員會的地方政府應按規定成立仲裁委員會。第六條 地方各級仲裁委員會向同級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確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的制度。目的是明確當事人應當向哪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哪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契約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由此中國的勞動爭議仲裁實行的...
《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7月5日,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湖北省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評查暫行辦法》廢止。發文通知 關於印發《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評查辦法》的通知 鄂人社函...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調解協定仲裁審查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經仲裁審查決定不予製作調解書的,當事人可依法就協定內容中屬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受理範圍的事項申請仲裁。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支付令被人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基本概念 勞動仲裁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式受理和處理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
《重慶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已經2010年7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調解 第一節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 第二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節 仲裁組織和仲裁參加人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 審理和裁決 第四節 監督...
《條例》理順了勞動爭議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工作體制,明確了人事爭議的受案範圍,調整完善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程式,增強了操作性,對仲裁代理、證據規則、虛假仲裁等作了新規定。《條例》分總則、調解、仲裁、特別規定、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48條。主要特色:一是統一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處理程式,進一步明確人事爭議...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人事局合併後,組建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了便於工作,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合併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已經2017年4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123次部務會審議通過,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組織規則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 第一章 總...
《辦法》於2017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本條例共五章五十條,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 2017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