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

2021年9月,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江蘇省委印發《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實施意見》,緊密結合江蘇實際,提出5方面36條措施,以有效監督把“關鍵少數”管住用好,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現代化篇章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委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21年9月
意見介紹
《實施意見》強調,要充分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是新時代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必然要求。進入現代化建設新征程,我省肩負著“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迫切需要黨員領導幹部充分發揮先鋒模範和表率引領作用,團結帶領廣大幹部民眾一步一個腳印把習近平總書記為江蘇擘畫的宏偉藍圖變為美好現實。要以政治監督為重點,以落實責任為關鍵,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強化上級黨組織監督,做實做細同級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工作格局,推動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自覺踐行忠誠乾淨擔當,在本地本部門凝聚起奮進新征程、貢獻新業績的強大力量。
《實施意見》明確,要把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提出強化黨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監督機制、加強巡視巡察對“一把手”的監督、及時掌握對“一把手”的反映等10條舉措,織密監督之網,讓“一把手”時刻感受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一是推動“一把手”嚴格自律,要求“一把手”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二是推動“一把手”嚴負其責,建立健全明責、督責、述責、考責工作閉環,將年初制定主體責任年度任務安排,年中常態化進行監督檢查,年底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評議和主體責任考核貫通銜接,壓緊壓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三是推動“一把手”嚴管所轄,建立完善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談話機制,通過任職談話、監督談話,咬耳扯袖、防微杜漸;通過專題約談,對失職失責問題提出意見、督促整改。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同級領導班子監督,提出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健全領導班子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製度、建立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等10條措施,推動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相互監督、解決自身問題。要求“一把手”發揮班長作用,定期聽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工作情況匯報,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認真審核把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所作的函詢說明,簽署意見時進行針對性教育提醒;要求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經常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坦誠向對方提出,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如實按程式向黨組織反映和報告;要求紀檢監察機關發揮專責監督作用,分領域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完善紀委書記談話提醒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委(派出機關)和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
《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提出推進對下級領導班子監督工作規範化、最佳化改進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建立健全信訪舉報情況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問題整改常態化制度機制建設等12條措施。同時,針對當前監督實踐中的難題,積極探索強化監督的有效辦法。比如,針對領導幹部由他人代持財產問題,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加大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力度,對存在漏報瞞報情形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進行處理。針對領導幹部通過“影子公司”貪腐謀利問題,要求完善政商交往負面清單,規範領導幹部家屬從業行為,做好常態化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相關違紀違法行為。針對領導幹部違規選人用人問題,要求黨委(黨組)強化對下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擬任人選的把關,紀檢監察機關分級分層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組織部門加強對選人用人工作的過程管控,堅決防止違規用人和不正之風。
《實施意見》要求,要切實加強黨對監督工作的領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要論述精神,健全監督體系,完善監督機制,強化鼓勵激勵,著力構建齊抓共管的大監督格局,推動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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