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江漢區審計局編制《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即時更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江漢區審計局
一、信息主動公開事項
(一)公開範圍。
包括六方面:
1.職能及機構設定情況
2.審計規範性檔案
3.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
4.審計業務工作
5.政府採購信息
6.其他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江漢區審計局入口網站為主要載體;不定期對外發布《審計結果公告》;接受媒體採訪。
(三)公開時限。
凡屬於江漢區審計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除有特殊規定期限外,均將在信息產生或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對外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及聯繫方式。
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江漢區審計局辦公室。地址:武漢市江漢區新華下路287號。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事項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江漢區審計局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江漢區審計局申請獲取,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除外。
江漢區審計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只提供本部門保存的現有檔案或材料,沒有義務根據申請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數據或作其他處理。
(二)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提出申請。申請包括下述要件: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為方便填寫上述要件,提高工作效率,江漢區審計局編制了《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建議向江漢區審計局提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申請信息的內容事先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從戶網站上下載,也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書面或電話索取,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現場領取。紙質申請表複製有效。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可以通過下列渠道:
1.網際網路申請。
2.書面申請。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當場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
在特定情形下,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申請,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處理。
1.初步審查。收到申請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將對申請人的申請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初步審查。要件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將被附註理由後及時退回,申請人可以在補充完備申請要件後重新申請,重新申請不受退回次數的限制。
2.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登記,能當場給予答覆的,當場給予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不能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適當延長答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但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以上期限均不含答覆前需徵求第三方意見的時間。
為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了解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特編制了《江漢區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
(四)收費標準。
根據《條例》規定,江漢區審計局依申請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時,按照實際發生的檢索、複製、郵寄、遞送等成本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以財政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的價格為準。
三、監督與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江漢區審計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江漢區審計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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