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經濟特區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規定》在2000.12.05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經濟特區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規定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0.12.05
- 實施時間:2000.12.05
《汕頭經濟特區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規定》在2000.12.05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汕頭經濟特區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規定》在2000.12.05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管理規定》的通知在2005.03.14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
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查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廣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條例》,該條例與憲法、法律、...
第十八條 從事生豬產品銷售、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飯店、賓館、集體食堂等單位,應當建立生豬產品進貨登記制度,銷售或者使用的生豬產品應當是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
第二條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屠宰生豬、銷售或使用生豬產品的,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市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未取得定點屠宰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生豬。農業...
第一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加工、使用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二條 對生豬實行定點許可屠宰。未經定點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和銷售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江蘇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和銷售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江蘇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制度。 鼓勵和推廣定點...
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從事生豬屠宰、生豬產品銷售、加工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生豬屠宰實行定點、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第一條 為加強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河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包括市轄縣、市)屠宰、加工、貯運、銷售生豬及生豬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生豬產品,是指生豬屠宰後...
實施辦法 正文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生豬屠宰檢疫和對生豬違禁藥物含量的監控、檢測,根據《廣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
縣城區內各飯店、賓館、集體一伙食單位,銷售或者使用的生豬產品必須是“一證一章”的生豬產品,並按照生豬肉品購銷登記管理制度進行登記,禁止購買非定點屠宰經營銷售的...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生豬產品銷售、加工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市生豬屠宰實行定點許可制度,並堅持合理布局、集中...
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生豬(農村地區個人自養自食除外)。第三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屠宰、加工、貯運、銷售生豬及生豬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