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

 《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業經第十四屆8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2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2日
  • 發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粵府辦〔2020〕24號),充分發揮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對疫情後產業復甦升級的重要作用,搶抓數字經濟發展制高點,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搶占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先機和新一輪產業布局高地,以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和創新基礎設施為載體,帶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和新消費發展,著力培育數字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打造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為汕頭建設新時代富有活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特區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堅強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信息基礎設施基石
  1.加快建設5G網路基礎設施。最佳化5G基站布局,組織編制全市5G通信設施專項規劃和配套建設標準。增加基站站址儲備,全面梳理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產權物業,加大公共資源免費開放基站使用力度。到2022年,實現市級中心城區和各區縣城區及中心鎮鎮區信號全覆蓋。推進等網路設施與新建建築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並將相關事項納入竣工備案事項。加快推進基礎電信企業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園等核心產業基地建設,打造省級產業園。(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通信辦、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持續推進光纖網路和數位電視基礎設施。發揮汕頭國際海纜登入站作用,擴容出入口通道,增強信息通信網路承載能級,加快建設千兆光網城市,推進千兆網路入廠園、入社區、入戶。到2022年,全市光纖用戶、免申請提速至,加快實現全市20戶以上自然村光網全覆蓋,全市光網覆蓋的農村光纖用戶普遍提速。推進基於第六版網際網路協定規模部署套用,爭取根伺服器或根鏡像伺服器布局。積極謀劃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探索推進技術的廣泛套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通建辦)
  3.推廣套用工業網際網路基礎設施。以汕頭—華為工業網際網路創新中心為基礎,創建省級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示範基地。支持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重點行業建設和運營一批行業級標識解析二級服務節點及以下其他服務節點,引導企業接入標識解析體系。推動紡織服裝、化工塑膠、工藝玩具等特色集群運用集群數位化轉型解決方案,引導優勢行業集群式“上雲上平台”,打造行業級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推動企業內外網升級、雲端遷移和設備智慧型化改造,打造一批無人工廠、無人生產線、數位化車間,培育“燈塔工廠”。圍繞定製家居、時尚服飾、動漫玩具等重點領域,推動直播平台參與產品研發設計,培育一批規模化個性定製龍頭骨幹企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政府)
  4.培育發展物聯網基礎設施。加快推動窄帶物聯網在市級中心城區和各區縣城區實現普遍覆蓋。以規劃建設物聯網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為基礎,創建省級和區域物聯網創新研究中心。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射頻識別、晶片、感測器、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研究,推動物聯網在農產品、輸配電等重點行業加快套用,並在車聯網等領域培育一批骨幹企業。提前謀劃物網感知設施規劃布局,整合違章抓拍、治安探頭、街道監控、路名(牌)等智慧燈桿“多桿合一”工程,部署整合一批城市物聯網終端、智慧型化感測器和智慧型監控視頻資源,推動感知和視頻設備統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數據共享利用,打造快速聯動的城市通信感知能力。(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縣政府)
  5.拓展空天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布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衛星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套用北斗衛星地基增強系統,謀劃布局衛星通信網路及基礎配套設施。加快推進汕頭衛星套用產業園建設,帶動商用小衛星製造、物聯網和空天信息套用服務等衛星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
  1.部署建設大數據中心。最佳化數據中心存量資源,加快基礎電信企業公共數據中心建設。依託南山灣科技產業園規劃建設粵東數據中心集聚區,推進粵東大數據中心、華僑大數據中心等數據匯聚中心項目落地投產。謀劃選址建設“城市大腦”超算中心,形成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綠色數據中心體系。積極推動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發展低時延類、中時延類業務,引進一批信息技術服務、套用類網際網路服務、配套硬體製造等大數據關聯產業,帶動數據服務及硬體研發製造等關聯產業形成集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務局、華僑試驗區管委會,濠江區政府)
  2.布局人工智慧基礎設施。以華僑試驗區規劃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粵東片區為核心,推進廣東移動AI創新套用中心建設,力爭打造區域具有示範性作用的人工智慧產業示範基地。加大華為、移動、騰訊等生態合作夥伴引進力度,加快汕頭智造雲谷園區規劃建設,積極推動中國移動研究院華南中心、廣東移動人工智慧中心在園區經濟發展、產業智慧型製造等方面的合作。加強人工智慧技術攻關,推動人工智慧在各領域深度融合套用,研發生產智慧型服務機器人、智慧型無人機、智慧型家居智慧型穿戴等新產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華僑試驗區管委會)
  3.培育區塊鏈支撐服務平台。積極培育和引進區塊鏈技術骨幹企業,鼓勵區塊鏈企業開發底層技術和開源平台,聚集區塊鏈開發者和用戶資源。建設政務區塊鏈支撐服務平台,圍繞民生服務、公共安全、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提升行業數據交易、監管安全以及融合套用效果。結合汕頭綜合保稅區、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開展電子商務、電子交易以及跨境數字貿易的區塊鏈套用,提高各類交易和數據流通的安全可信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保稅區管委會)
  4.打造高能級科技基礎設施。高標準推進化學與精細化工廣東省實驗室建設,圍繞合成化學、功能化學和綠色化工以及抗癌和抗病毒活性材料等領域的研究,逐步拓展高端功能化學品研究。加快高能級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推進汕頭大學海洋生物研究院(所)等研究院項目建設落地。主動對接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戰略布局,超前謀劃研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布局。爭取建設一批省級質檢中心、產業計量中心、技術標準基地。加強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拓寬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精準合作渠道。以整建制引進、建立分支機構、聯合共建研發平台等方式,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共建工作。加快推進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重點推進中海信(汕頭)創新產業城、汕頭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等項目建設,提升汕頭數字產業發展能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局、發展改革局、濠江區政府)
  (三)加速融合基礎設施建設
  1.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設施建設。嚴格落實新建住宅、改擴建住宅以及新建辦公類建築、商業類建築及社會公共停車場(庫)電動汽車充電樁配建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等相關要求,並納入土地規劃條件和工程驗收的具體標準。圍繞公共場所,優先規劃建設機場、客運站、景點等休閒活動場所設施網點。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內容,推進老舊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智慧燈桿等集多功能於一體的新型充電設施建設,提高我市充電設施覆蓋率。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快速充電樁,探索“加油站+充電樁”模式。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省充電站點統一監控管理平台,實現全市充電設施位置可查詢、充電狀態可監督、充電服務互聯互通共享。根據氫燃料汽車使用情況,適時科學配置城市加氫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科技局、自然資源局、城管局,汕頭供電局)
  2.加快布局智慧型交通基礎設施。推進智慧高速建設試點工作,在市域重點區域試點高速公路路測智慧型感知設施建設,逐步對全市高速公路進行智慧型化改造。推進綜合站點、城市候機樓等智慧型改造,全面部署人臉登機、自助通關等智慧型服務設施。以廣澳港區為試點,開展貨櫃碼頭橋吊和龍門吊遠控、集卡駕駛無人化等碼頭自動化項目研究套用。推進市區和區縣主要幹道智慧型化顯示、智慧型化紅綠燈等項目改造,提高城市路網資源的管理能力。加快補齊高鐵交通短板,規劃建設汕頭至汕尾鐵路汕頭段、漳州至汕頭鐵路汕頭段等國鐵幹線項目建設,推動“十四五”開工建設。加快發展城際軌道交通,爭取汕頭—潮汕機場城際汕頭段儘快啟動建設。積極發展城市軌道交通,爭取城市軌道1號線、城市軌道2號線一期工程啟動前期工作。培育發展軌道交通產業,招引一批軌道交通裝備、零部件製造維修項目。(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局、公安局、城管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濠江區政府)
  3.有序布局智慧能源基礎設施。引導華能、華電等電廠建設智慧型電廠,引導電廠集成智慧型感測、智慧型管控、智慧型管理於一體的智慧型發電運行管理系統。加快現有變電站智慧型化改造,推廣變壓器智慧型化系統、智慧型監測系統、開關櫃智慧型診斷系統等套用基於新型網路架構和智慧型電網套用場景,推進面向智慧型電網的新技術規模化套用,完善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智慧型電網建設,重點加強500千伏電網結構,完成線路84千米、新增主變容量150萬千伏安。探索構建適應大規模新能源接入並滿足分散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慧型電網。推動與綜合實力強的風電企業戰略合作,集中連片開發,全力爭取“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落戶我市,打造粵東“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繼續推進大唐南澳勒門Ⅰ、三峽海門(場址一)、三峽南澳洋東、華能海門(場址二、三)、華能勒門Ⅱ等海上風電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汕頭供電局,濠江區、潮陽區、南澳縣政府)
  4.加速完善新物流零售基礎設施。加快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積極推廣以供應鏈為核心,集保稅冷鏈倉儲、跨境冷鏈配送、跨境電子商務於一體的智慧物流園區建設。推動冷鏈物流企業運用智慧型化倉儲管理設施、智慧型化生產線改造,加快推動農貿產品批發市場和配送企業智慧型化升級改造。加快推動零售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全力打造一批智慧城市商業綜合體。鼓勵建設快遞末端綜合網點和非直接接觸式智慧型投遞終端,加大對醫院、學校、辦公樓宇、大型社區等區域的覆蓋力度。加快布局和智慧型化升級改造自動售貨機、自助式洗衣櫃等各類智慧型零售服務終端。(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郵政管理局)
  5.穩步推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加快部署智慧燈桿、智慧井蓋、智慧管網等城市數據採集智慧感知節點,建設數位化城管平台。加強社會治安立體防控網路建設,最佳化重點公共場所視頻監控設備布局,提高視頻監控覆蓋率及智慧型巡檢能力。加快布局全市江河湖庫以及涉水工程感知節點,強化水系可視化、聯排聯調等水系調度工程智慧能級,提升雨洪調度管理和應急防汛能力。探索布局覆蓋全市重要區域的環境智慧型感知節點,對環境質量、生態指標、污染源等進行全過程監管。在全市學校和村(社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地震預警終端布設,有效加強現代化地震監測預警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公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地震局)
  6.加快套用智慧民生基礎設施。聚焦教育、醫療、旅遊、體育等民生領域,擴大便民服務智慧型終端覆蓋範圍。支持發展智慧醫療,推動從網上醫療諮詢向網際網路醫院升級,擴大電子健康病歷共享範圍,推動醫學檢驗項目、醫學影像檢查和影像資料互認,探索智慧型輔助診療、影像自動讀片、電子病歷智慧型語音錄入、可穿戴等新型醫療設備等產品和技術的套用。加快全市校園教育信息化基礎能力提升,推動智慧校園綜合管理系統建設,最佳化整合雲端教學資源,推廣面向線上互動教育的“網上課堂”和“雲端校園”,重點推進金山中學智慧教育套用示範項目建設。支持數字經濟企業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設網路教育平台,開展遠程教育、智慧課堂、沉浸式教學、教學管理等套用場景建設,實現線上線下教育融合。研發推進“全景智慧旅遊地圖”“一鍵游汕頭”等智慧旅遊項目開發,鼓勵景區推出雲遊覽、雲觀賞服務。加快建設智慧型場館、智慧型亞青會運動員村等信息技術與通信系統示範項目,推動亞青會通信網路全覆蓋,打造“科技亞青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衛生健康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協同推進機制
  建立由分管市領導牽頭的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推進項目發展重大事項,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重大工程建設、資金安排等工作。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科技局、國資委等部門,各區縣政府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集中市、區縣兩級資源,加快出台配套措施,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有針對性的財政、金融、人才支持細則。(責任單位:市有關職能部門,各區縣政府)
  (二)加強規劃和用地用能支持
  將基站、特高壓和智慧型電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地塊規劃條件中明確新基建項目建設和用電配套需求,並做好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機銜接。在新建項目中需配建基站、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條件,優先保障土地指標供應和使用。對特別重大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由市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供解決。統籌市新增建設用地等指標,優先保障各區縣打造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園區載體。研究出台新型產業用地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我市新型產業用地試點範疇,享受同等政策優惠。優先保障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用能需求,合理調整能耗指標,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領域予以傾斜支持。(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局,各區縣政府)
  (三)降低運營成本
  落實支持基站直供電(直抄表)改造政策,引導各專變業主支持直供電(直抄表)改造。各類已安裝獨立電錶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統一按大工業用電峰谷電價執行,充電設施接入電壓等級低於1千伏的,按大工業電度電價中1—10千伏對應的峰谷電價標準執行,均免收基本電費。貫徹落實省相關規定,規範有關基站專變投資、線損分攤等收費,進一步完善轉供電收費管理。支持有關部門依法申請減免城市道路占用費,積極爭取減免城市園林綠化補償費、通信管道建設占道開挖費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的相關行政規費。(責任單位:汕頭供電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各區縣政府)
  (四)保障重點項目建設
  對前期工作完備、建設條件成熟、示範帶動作用明顯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庫,優先推薦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於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由市協調省統籌安排用能、用地、用海指標,並擇優向省申請前期工作經費支持。(責任單位:市有關職能部門,各區縣政府)
  (五)鼓勵企業搭建平台
  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的工業網際網路平台、產業網際網路平台,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0萬元、30萬元獎補。對國家工信部新認定的“數位化車間”“智慧型工廠”、工業網際網路、5G等兩化融合類試點示範項目、大數據示範項目、人工智慧揭榜項目,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市級“企業上雲上平台”財政支持政策、推進機制繼續沿用三年,重點推動一批數控工具機、機器人、加工單元等工業設備加快上雲進程。(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六)拓寬投融資渠道
  最佳化粵科投資基金、僑區發展母基金的使用,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和引導作用,積極引入和鼓勵各類創投基金、天使投資基金、股權投資等現代金融資本,共同投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針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特點,設立優惠利率信貸專項,創新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銀稅互動貸款,鼓勵金融機構探索以供應鏈金融等方式加大對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產業鏈配套企業支持力度。支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單位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專項債券安排項目的配套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華僑試驗區管委會,人行汕頭中支)
  (七)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支持汕頭大學、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等爭取設定新型基礎設施類相關專業,提升學科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層次;支持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汕頭技師學院等培養基站建設、工業網際網路搭建等套用型人才。貫徹落實市“人才30條”政策,每年資助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內創新領軍人才及團隊、產業高端人才,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對國內外頂尖人才(團隊)來汕創新創業的,按“一事一議”給予綜合資助。對於新引進的人工智慧、區塊鏈、工業網際網路、下一代通信網路、物聯網、網路安全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基礎研究型、套用型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鼓勵引導申報汕頭市人才項目並給予相應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
  四、附則
  本行動計畫具體扶持政策由責任單位第一位的牽頭單位具體制訂實施扶持細則。
  本行動計畫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解讀

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室於1月5日印發了《汕頭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現就《行動計畫》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持續密集部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新一代信息網路,拓展5G套用,建設數據中心,增加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推廣新能源汽車,激發新消費需求、助力產業升級。2020年4月20日,國家發改委首次明確了新型基礎設施的範圍:“新型基礎設施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路為基礎,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慧型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因此,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是夯實長遠發展基礎、促進當前經濟成長、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政策依據
  《廣東省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粵府辦〔2020〕24號)。
  三、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搶占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先機和新一輪產業布局高地,以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和創新基礎設施為載體,帶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和新消費發展,著力培育數字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打造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為汕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特區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堅強支撐。
  (二)主要任務
  1.夯實信息基礎設施基石。包括加快建設5G網路基礎設施、持續推進光纖網路和數位電視基礎設施、推廣套用工業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培育發展物聯網基礎設施、拓展空天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布局。
  2.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包括部署建設大數據中心、布局人工智慧基礎設施、培育區塊鏈支撐服務平台、打造高能級科技基礎設施。
  3.加速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加快推進智慧充電設施建設、加快布局智慧型交通基礎設施、有序布局智慧能源基礎設施、加速完善新物流零售基礎設施、穩步推進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加快套用智慧民生基礎設施。
  (三)保障措施
  針對我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堵點難點問題,制定了相應的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強化規劃項目支撐、降低運營成本、保障重點項目建設、五是鼓勵企業搭建平台、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等七個方面進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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