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汕尾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機構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Shanwe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市政府辦公室職能,內設科室職能,

市政府辦公室職能

(一)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
(六)收集報送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七)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汕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管理市人民政府大院,承擔安全保衛和行政事務工作。
(十一)管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單位、掛靠單位及直屬單位。
(十二)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職能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辦理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文電列印、收發、分送、校對、立卷、歸檔、印鑑、保密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大型會議的會務組織,承辦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務工作及會議記錄整理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內、外事活動安排等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和掛牌單位、掛靠單位處級以下幹部考錄、調配、選拔任用的相關工作;擬訂有關人事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掛牌單位、掛靠單位、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掛牌單位、掛靠單位、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承辦機構編制、幹部業務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辦理各級各部門(含省調研、督查等)來文來電,草擬、審核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各類檔案,負責市政府各類工作協調會的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
(三)信息和建議提案科。
負責收集、綜合、整理政府政務信息;向省政府報送信息;指導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承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接受採訪和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全國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指導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常委會相關例會、執法檢查、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議政、視察活動的服務工作。
(四)督查室。
負責跟蹤落實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承辦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督辦的批示件;指導政府系統督查工作,辦理市長熱線電話等工作。
(五)政務公開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及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有關政府信息的公開;負責承辦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市長信箱的管理工作。
(六)財管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開支的審核、呈批工作;負責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接待和工作人員的福利、社會醫療保險等工作。
(七)保衛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大院及機關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消防安全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大院各單位的安全保衛;承擔市領導同志在機關大院內的外事活動、重要會議及辦公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警衛班工作。
(八)基建房管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辦公大院和市政府宿舍區的規劃、建設、公共秩序以及大院內機關辦公用房、政府房產的管理、基建和維修工作。
(九)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經濟研究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指定起草報省的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報告;負責起草審核市政府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稿及準備有關材料;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其信息資料的收集和綜合,定期編髮情況通報;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對全市經濟工作重點及有關政策實施貫徹情況和經濟運行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擬訂有關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承辦市政府及辦公室交辦的其它文字資料工作。
(十)汕尾市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指導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對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以及辦公室的值班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省內外、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政府上報、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承辦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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