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發展和改革局

永福縣發展和改革局是永福縣政府的組成部門,正科級建制。

(一)提出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協調行業專項規劃的編制,指導部門中長期規劃編制;組織開展全縣中長期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 貫徹國家和區市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跟蹤監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分析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建議。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組織指導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對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察;綜合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全縣固定資產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立項和提出審核上報意見,以及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或上報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縣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六)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
(七)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全縣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八)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貫徹落實國家、區市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政策,組織編制節能減排、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綜合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一)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永福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參與或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
(十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永福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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