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交通運輸局單位簡介
永福縣交通局是負責全縣城鄉公共客運交通及道路、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的部門。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運管所,路政大隊,航務管理所和公路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政策。
二、根據我縣發展需要,組織編制全縣道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運力的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全縣交通運輸網路,充分發揮全行業各類運輸工具的作用。
三、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管理。按照有關法規規定,負責申報、審批或初審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及運輸服務業的經營資格,核定經營範圍和經營路線,核發經營許可證、經營標誌牌、營運證、駕駛員培訓合格證、上崗證和服務資格證等。對全縣營運車輛核發營運證。對營運證照、經營範圍、經營行為、服務質量及運輸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投訴,查處違章行為和重大質量事故,維護水陸運輸市場秩序。
四、對旅遊運輸企業、業主提供諮詢服務,組織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服務技能及職業道德培訓,提高服務質量。
五、負責全縣客貨運碼頭、場站的行業管理,並負責全縣客貨運(含旅遊車船)碼頭和站場建設項目的管理並監督實施。
六、根據我縣總體規劃,負責做好區域內的港口、碼頭、經營性的客貨運輸停車站(場)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有計畫地完成分管範圍內的公路、橋樑、港口、碼頭、航道、站場等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工組。負責分管道路路政管理。
七、負責全縣區域運政、航務、港口效能環境保護,對營運車船、渡口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縣道路、水路交通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九、負責組織和協調大宗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等關係國計民生的物資運輸,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縣交通企業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業務指導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